时光飞逝,感觉一年什么都还没做,就已经到了五月。最近在家的时间多了,与自己相处的时间也多了很多,难免会有很多内心的潜台词。我一直很努力得在思考,我到底喜欢什么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想了很多年,似乎都没有得到答案,也许是这本来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吧,所以人要用一辈子来寻找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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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开始回忆,过去的几十年,到底做哪些事情会让我开心,让我内心觉得平静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写东西。我不敢用写作这个词,毕竟我写的东西水平参差不齐,写大部分的东西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离作品这个词的级别还差远了。记得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尝试着写一本书。内容是什么我记不起来了,但是我也写了大概三千字。可能因为那个时候我读的书比较多,天方夜谭,东扯西扯,总能编出来点什么。而且那个时候的我,行动力可比现在要强得多。下定决心做什么,就一定要成功,而不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想一想,还的确有点怀念那样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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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写东西,最值得一提得就是我十几岁的光辉时代。第一次投稿只是想要试试,没想到就被录取了,我还记得那篇文章叫第三只眼看世界,说得就一些不喜欢按照常理做事情的人。有句话说三岁看到老,可能十几岁的我们跟长大的我们并没有什么差别。我记得第一次收的稿费是三十八块钱,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我兴奋了好久好久。虽然周围没什么人在乎你写的东西被登在报纸上,而且那报纸也没有很多读者,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个莫大的鼓励,原来我除了读书以外,还是有点别的天赋。中三那一年,应该是我少年时代最美好的一段时期。加入了报馆当小记者,认识一些有着同样爱好写作的朋友,努力写稿赚稿费,然后为看到自己或者朋友的稿件登在报纸上。那种简单的快乐,可能再也找不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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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那个时候的我热爱写作,但是我并没有把它纳入未来的职业规划当中。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没有钱途。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期待某天可以进入某大投资或者基金公司,然后大赚一笔早日退休的,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读中文系或者媒体系,就这样我跟写作就渐离渐远了。整个理工学院的三年,我除了上论坛抱怨一下人生,闲聊一下以外,都没有认真的写些什么。理工学院毕业的那个假期,我找了一份无聊的打字工作,每天要做的事情不多,闲着的时间很多。那个时候,为了打发时间,我开始在狮城论坛上发帖子,写我在新加坡生活的故事。虽然说我写的不怎么样,但是可能内容比较贴近人心,所以还算蛮受欢迎的。每次帖子一发布,就有一两千的浏览率。就这样没有多久,我就累计了十几万的浏览率。那种感觉很好,好像自己是个作家,有一些关注自己文章的读者。这个帖子也是我最近十年,最引以为傲的一件事情。
因为在论坛上发帖子比较难找,后来我就转发到了新浪读书上面。虽然没有在论坛上浏览度那么高,但是也还是有些人在关注,那个时候我还差点跟新浪签约了,虽然到后面我放弃了这个机会。接下来我上了大学,没有那么多时间和心思继续写故事,不过那时候我信誓旦旦得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在二十五岁之前完成这本书。定目标容易,但是实行目标并没有那么容易。很快我就混混沉沉得活到了二十五岁,我发现我并没有办法完成这本书,因为我的生活太平凡,并没有办法当成一个书的结局来写。那个时候,我再一次告诉我自己,三十岁的时候我要辞职,这样就可以当成一个好的故事的结局。一年又一年得过去了,今年的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几年前立下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几个。还是过着一样的生活,没有辞职,故事也没有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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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纽约已经三年了,我偶尔还是会想起那段住在纽约的日子。纽约是一个很有文艺气息的地方,所以在那里呆久了也被那种氛围而感染。有多少个早上,我都会也特别的早起,去whole foods 买上一杯cold brew 和一个牛角面包,一个人坐在Byrant Park 里享受早上的美好。吃过早餐,发完呆,我就会开始写点什么。可能是记录一下过去一个星期发生的事情,也可能只是表达一下当下的心情。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流水帐,但是对我却有特殊的意义。它带了去了一个我不属于的世界,满足了我作家的情怀,有时候我会幻想自己是Sex and City 里面的Carrie Bradshaw, 是个生活得很精彩的作家,是个为了自己梦想而努力的人,而不是一个每天在烦恼与琐事当中纠结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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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的这本书我买了很久,本来是想要送给想当小说家的张先生当礼物的,不过最后我决定自己把这本书留下,却也没找出时间来读,一直被闲置在书架上。最近读完了百年孤寂,想要找点轻松的书来读,所以就把村上的这本书翻出来了。每次读村上的书,都有一种他在你旁边跟你闲聊的感觉,很真实,也不会有太多的大道理,这是我很喜欢他的点之一。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很多时候大家开始做一件事情,都不是因为知道后来会成功而开始的;很多时候,开始做一件事情只是单纯的因为喜欢,后面成不成功有时候真的是要靠努力和运气。
谢谢这本书给了我希望和信心。今年的目标,不忘初心,find the epiph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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