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身临危境时,无外乎会有两种反应,打得过便打,打不过赶紧跑。吾宁和侵晓无疑把第二点执行的效率而深入。
“弟弟,这是哪里呀?”吾宁一手叉腰一手扶胸毫无美感的大喘气,还不忘指着眼前的村子问身旁同样跑了大半夜但依旧气定神闲的侵晓。
侵晓也定睛看着眼前的村子,眉眼间多了一抹浓郁的悲伤,“它叫杏花村,很美很美的一个村子。”
杏花村?吾宁脑海中毫无征兆的冒出了一句诗,“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村子里是不是还有一户酒家呀?”吾宁好笑的问,心里不由得吐槽这梦境还真是千奇百怪。
“大婶你怎么知道?我不记得你,你又不认得村子,那你应该不是村子里的人啊。”侵晓一脸的不可思议。
吾宁在心里默默地翻了个白眼,不懂了吧,这叫主角效应知道吧,这是我的梦,自然是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喽。虽然心里放荡不羁爱自由,嘴上却还是一本正经,“真的有酒家吗?我也是胡乱猜的,每个村子都该有的吧。”
“原来是这样啊。”侵晓轻轻开口,似乎是长出了一口气,却又有些浅浅的失落。
吾宁抬脚就往村子里走,被侵晓眼疾手快的拉住。
“那个大婶,我就不陪你进去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咱们是时候分道扬镳了。”侵晓面色明显有些不自然。
“小孩子家家的,是谁教你的这些客套话。再说了,你就不想进去看看吗?”吾宁不怀好意的引诱道,她看得出来侵晓和这个村子隐隐约约有什么联系,至于是因为少小离家近乡情怯,还是因为少不更事被扫地出门,就有待挖掘了。
侵晓明显有些为难,他自然是想进村看看的,毕竟这是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地方,这里有他最亲近的家人睦邻,最铁的哥们,最喜欢的姑娘,最热闹的集市,最好喝的酒。可是他害怕,怕村子里的人认出他来,怕他一时忍不住,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饶是以前他同村民们是多么的和睦,仍然掩盖不了现在天人永隔的现实。
“你离开村子多少年了?”吾宁冷不丁的开口问。
“有七年了吧。”侵晓望着村口发呆。
“七年,那你当初离开村子的时候也就五六岁的样子吧,男大十八变,现在谁还认识你啊。”
侵晓苦笑,第一反应是不能这么算吧,后来想想倒也说得通,他现在的样子一直是十三岁,七年过去了,若他还活着一定不会是这般模样了,七年过去了,村里的人,想必也早就忘了他的相貌了吧。
侵晓终是在吾宁的软磨硬泡下进了村,只不过脸上一直戴着从小摊上买来的狐狸面具,晚上的集市虽然灯火通明,但大街上戴面具的小孩子比比皆是,而且他看起来年纪尚小,倒也不会让人觉着奇怪。
“糖人,糖人,弟弟,你还有钱吧,借我点儿呗。”吾宁看到糖人口水都流下来了,扭头就问侵晓眼前。
下一秒,吾宁就被吓懵了。因为,一辆,额,冬瓜马车从吾宁眼前缓缓驶过,车门大开着,车顶上倒悬着一个穿着小丑服装的售票员,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收据,细细一看,他还在对着吾宁笑。
可能单看或是慢慢适应之后,你会觉着挺滑稽的,但它就这么突然的出现在吾宁眼前,着实有些不好消化,吾宁腿都吓软了,要不是侵晓手疾眼快扶了一把,她就直接摊地上了。
侵晓一脸嘲笑的望着吾宁,还能更胆小一点儿吗?
良久吾宁才反应了过来,“这里的公交车挺独特的哈。”
那一吓的确有些败兴,吾宁一路上都兴致恹恹的,直到看到了那只大气泡。
那个气泡足足有脸盆那么大,饶是在夜里,也是五颜六色的,吾宁凑上前去隐隐看到气泡里面像放电影似的一帧一帧的过着什么,有房子,有人,有笑声有哭声,宛如一个又一个的小世界。
“真漂亮。”吾宁由衷的赞叹道。
吾宁只顾着看气泡,忽视了侵晓的表情,自他看到这个气泡的那一刹那开始,整个人先是僵硬的无法动弹,然后便是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大婶,我真的要走了。”
吾宁听到侵晓哑着嗓子说。
“弟弟,我在这里只认识你。”吾宁只以为侵晓一心想要甩掉自己,但奈何在她的梦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这个年纪比自己还小的小屁孩。
“那你跟我一起走吧。”侵晓明显有些急了。杏花村已成了是非之地,他无论如何也留不得了。
“好,不过,走之前能不能让我尝一尝杏花村的好酒?”
还不待侵晓有所回应,吾宁便向着不远处的酒家奔去。而侵晓又不忍撇下这个只有他一个朋友的神经大条胆子却极小的大婶,只得跟过去。
如果吾宁知道她的任性会让她失去她在这里唯一的朋友,如果侵晓知道他一旦追过去便是万劫不复,如果······呵,哪有那么多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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