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尽全力也要为父母守住家园。我是柞水县太白小区的住户:现有关部门帮我伸张正义,为何建设不到10年、15年、17年的小区属于改造的危楼呢?
(这是现在即将要被拆除的楼房)
柞水县惠达房地产公司凭一张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安置房户型图就要拆老百姓的私人住宅楼。
柞水县惠达房地产公司一直打着改造柞水县棚户村为由,对居民私有房屋将要进行强占、强拆,在没有与市民沟通协商善后及安置情况下,擅自向市民张贴(柞水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安置房户型图公示)就凭一张告示,就要拆老百姓的私人住宅 。国家明文规定《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危房、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而开展的一项颇受欢迎的工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对必须改造的房屋进行改造,而柞水县对建设不到10年、15年、17年的小区进行大规模改造意义何在?
据居民反映,进行棚户区改造,改造范围为北至北关三岔路口,南至宏阳路北侧、西新街、广场路交汇处、西至临河路、东至乾佑街。此次棚户区改造范围大约占据整个县城三分之一,拆迁居民无处安置,县城剩余房屋容量不足,租房困难,如何安置成为各家的人难题。
有居民表示:“我住的房子2004年才搬进去,属于新楼房,周围设施水电齐全,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但此次也被列入棚改区,我所在的单位,办公楼、住宅楼也在此次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这极其不合理。”拆除后我们的办公、居住都成问题!
据了解,本次拟定改造为将体育场周边21栋楼房,开发商拟定在此区域拆后建设12栋楼,其中两栋为安置楼,其余十栋楼作为商品房出售。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房地产公司在2019年底就已规划该地改造并预备售卖,但并未取得相关手续,也并未与住户按照国家要求签订补偿合同及相关安置政策,违反了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于该开发商是否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合法手续,目前还有待证实。据市民介绍,没有相关批文、土地使用证、也并无与市民签订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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