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背景
近几年来,医闹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暴力伤医乃至杀医的极端恶性事件。如前段时间,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就被患者家属暴力伤害,引发广泛关注。事件经过大概如此:有一个即将待产的产妇孙某在北大医院妇产科准备生孩子了,因已超预产期,就能否剖腹产问题,产妇丈夫郑某在诊室外走廊处拦住当日值班的妇产科医生赫某某,要求解决,赫医生在解释过程中,郑某情绪激动,突然挥拳击打赫医生,赫医生被迫还击,被现场其他人员劝开。随后,郑某的妻子孙某和女儿郑某蕊(女,19岁,本市人)闻讯赶来,郑某宇和郑某蕊再次对赫医生进行殴打,因考虑孕妇人身安全,赫医生始终保持克制,未予还手,后被现场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家属拉开。
在事件发生20多天之后,终于等来了北京市西城区警方的处理。目前,郑氏父女因为涉及刑事犯罪,一个被刑拘,一个被取保。而事发近一月,赫医生仍在住院。
综合分析
今年1月,中国医师协会发布《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参与调查的14.62万名医师中,66%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医患冲突。
当今社会医闹现象愈演愈烈,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医患矛盾持续升级,医护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安全感岌岌可危,这样的医治环境怎么能为患者解除病痛呢,不禁让人心头一紧。
医闹事件到底该咋治?
为构建更为完善、和谐的医患关系,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该草案旨在从法律制度上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维护医疗秩序,完善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机制。例如,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医疗卫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国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就在10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备忘录通过将医闹、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跟失信行为挂钩,对责任人予以经济、社会权利的全面限制,弥补了现有制度的不足,为打击相关非法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备忘录指出:对“医闹”施行结合惩戒,包括将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这些制度或许能给咱们老百姓吃下一颗定心丸,我们也期待尽早看到成效。
相关问题
一是政府部门监管执行力度不够。1、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不到位,缺乏时效性。2、缺乏完善的解决机制。3、执法部门处理医闹事件处罚力度不够,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相关法律缺位和不完善。1、现有条例可操作性不强,裁决惩治制度不健全。2、医疗事故鉴定赔偿机制缺失。
三是公民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1、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2、个别医生责任心不强,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不到位,没有履行相应的风险告知等义务。3、医院没有调节纠纷的专业人员。4、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配置不合理,社会医保水平不高、公民看病难、成本高等问题。
四是社会各界关注度不够。1、公民医疗常识缺乏,不知道如何通过正确途径解决诉求。2、媒体不实报道激化医疗矛盾。
参考对策
一是政府加大执行和监管力度。1、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提升医闹治理的时效性。2、简化医患矛盾解决途径,建立中立、公正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3、建立起从医院到社会、从医务人员到患者及其家属、从行政处理到刑事处罚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对涉医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及刑事处罚,形成法治震慑。4、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失信惩戒体系,从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进行限制,让“医闹”付出沉重的成本。
二是创立专业性的医疗卫生法律。1、尽快出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医院的医疗行为合规、用药规范、公众知情权保障、处理“医闹”措施等进行规制,奠定和谐医疗的制度基础。2、成立统一的医疗机构法务部门。3、强化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医疗损害赔偿法律体系。
三是提升医务人员素养,保障患者权益。1、构建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以及事后公平透明的调解、仲裁机制。2、加大医务工作者日常培训工作,提高其职业道德与医疗质量。3、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投诉及应对部门及相关岗位,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及时对患者的诉求在第一时间反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合理支配医疗配置资源,提高医保水平,让大家都能看得起病。
四是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共建和谐医患关系。1、加大对医疗纠纷调处途径、方式的宣传,印制生动简明易懂的宣传小册子,让医疗纠纷调处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入脑入心,实行社会全覆盖。提高大家对医闹的认识,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2、新闻媒体应严于律己尊重事实真相,发挥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
权威论述
任何制度的设计都应该致力于医患信任关系的建立,要不然就不是好制度。黑名单不能直接针对医疗服务,也不能由医疗方来实施。因为这既涉及社会伦理,即不能因为有过错就见死不救;也关系到医患关系本身,如果医疗方执行黑名单只会进一步破坏医患信任。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室主任陈秋霖
大数据时代的道德约束机制,保护患者正当权益的同时,也能遏制患者过度反应。预期暴力伤医可有一定缓解,不过真正有效还是要靠法律严厉制裁。
——复旦大学教授罗力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的情况仍然不乐观,很多人对生老病死的认识、对健康的向往比较贪婪。另外,医疗过程中,商业化的味道太浓,大家觉得看病就像交易一样,把就医行为看成消费行为,认为“我花了钱,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结果。“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中心主任陈海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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