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的是先秦时期的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的形成可以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体现。时至今日,我觉得婚姻关系仍然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最重要的,也是最最首要的一种关系。婚姻关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单纯关系,它还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原生家庭,还关系到长辈及子孙数代,之前就曾听过一句话:好的婚姻能影响到上下五代人,对此我深信不疑。
中国古代婚俗文化源远流长,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属原始群婚制。随时间的递进,依次可分为乱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等形式,而对偶婚又是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
原始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大致完成于夏代初期,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来看,商代后期已经实行了父子相继的世袭制度,并且有了一夫一妻制的各种称谓。
婚姻制度的变化也表明了人类从原始时期的不健全婚姻,转向保护夫妻双方的文明婚姻模式。
《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常无群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这里指的就是最原始最原始的婚姻状态——杂婚,杂婚指的是不论是否有血缘关系、辈分关系,随意发生通婚的行为。
后来为了区别与动物的不同,人类第一种婚配制度因此产生了,就规避了父子辈的通婚,这种在一个氏族内的婚姻制度叫做血族婚,又叫族内婚。
随着氏族规模的发展,血族婚姻出现了一系列弊端。于是,在血族婚姻的基础上,出现了“分血族婚姻”。
到了先秦时期,一夫一妻制基本确立。然而,由于丈夫或父权制的力量日益增强,妇女逐渐成为男子的下属,失去了她们在家庭、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
先秦时期人们的法定结婚年龄比现代还晚一点,据《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师氏/媒氏》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可见先秦时期青年男女结合还是比较自由的。《诗经》的许多篇章均有反映青年男女通过劳动和节日集会寻觅配偶的风俗。
先秦时期,婚姻关系呈现出平等、自由等现象,主要是因为当时很多手工业、商业、农业活动依然需要女性的参与,在女性有着社会地位的当时,男女之间的差异不是很大,女性在婚姻选择,婚后生活中都有着不小的话语权。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的观念,缔造了先秦的婚恋地位,先秦的女子在择偶的时候,也不是仅仅只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无论是平民女子,还是地位崇高的贵族女子们,都拥有”谈情说爱“的权利。
从《摽有梅》的”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到《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先秦女子的示爱,可以说是相当大胆且直白的。
先秦的女子不仅有谈情、择偶的自由,在婚姻里,如果对自己的丈夫不满,还享有提出离婚的自由。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婚嫁之礼是人生的大礼。之前我一直以为古时的婚姻关系中男女是十分不平等不自由的,今天通过学习才知道,原来先秦时期,男女婚姻曾有过短暂的平等和自由。
只是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大一统政权确立后,封建君主开始寻找一种自上而下的统治理论,因此,那些婚姻里的美好和自由终于还是在大一统之后慢慢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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