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飞草长,柳绿花红,世界仿佛一刹间就变了姹紫嫣红,铺天盖地宣告着春天的来临。这个春天,于我,心理好像也有所变化。
多久不再看青春小说了?多久不看电视了?连曾经最爱的《快乐大本营》也多久没关注过了?可在这个春天,因为赵薇的处女作《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开拍,才让我知道了多年前就存在的这本小说。在亚马逊购书时,看到了典藏版的推荐,顺手就点了,原因无他,因为赵薇,所以也想了解下是个什么故事。
辛夷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书一旦拿起,就再也放不下了。如果不是第二天还要上班,我肯定会看个通宵。即便这样,还是利用空余时间看了看书评,了解了大致的结果。看,这就是心急的表现!
还好到周末了,这下真的是一口气看到了快凌晨四点,终于看完了。结束了,我也明白了,我的青春早已逝去。
其实不是不后悔提前知道了大概的结局,以致没有感动到流泪,这不像我的风格,哈哈,说说感受吧。
前半段,不是不欣赏玉面小飞龙,那张扬的青春气息从页面直透出来,闪的我眼睛都恍惚了,由此想到了钱小样,哪个男的遇到这种死缠烂打永不放弃的主儿都得缴械投降吧。但也仅止于欣赏,于我却完全做不到。
青春终散场,但有时光可追忆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毕业后的故事。步入社会,再也不是象牙塔里的平静生活了,那些磕磕绊绊,那些社会准则,那些教会我们长大的N多老师,感同身受的同时你想起了什么?
陈孝正终究还是个孩子,如果说他一开始弃郑微而选择出国我可以理解的话,那回国后的又一次为了前途而放弃微微,我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的自私,爱吗?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以伤害他人为自己成功的前提吗?不要再打着“以爱为名”的口号了,真庆幸作者也是理智之人,如果让郑微和他在一起我会心有不甘的。
林静,我欣赏的男人。冷静、从容、理智、承担……太多的赞誉之词用他身上都不为过。虽然有人说他的不辞而别,他的那段荒唐岁月,可别忘了,那也是他的青春时光,没有谁能完全把握的了。
这样一个人,对其他女人来说却是恶梦,因为你得不到他的心,他的心只为小飞龙一人而沉沦。可我真的欣赏这样的林静,我在书外可以感知他的所思所想,看着有关他的两篇番外,没来由的为他最终的幸福而笑容满面。
我想说,任何时光都是美好的十八岁,郑微对阮阮说:“我是谁,我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有什么我得不到?”
二十二岁,她站在山顶上喊:“美国,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我恨你,你把我的男人还给我!”
二十六岁,微醺,她看着他,“我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相信你,不可能……”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爱情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针,然后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你不是风儿,我也不是沙,再缠绵也到不了天涯。
我们一生里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
……
或许只有那么卑微的爱过,才知道原来在爱情里,卑微真的一点用也没有;或许只有如同飞蛾一般扑过火,才明白这样的爱情终会毁灭。虽然张爱玲说:爱一个人,就是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但这样的爱情,最后只能自己默默收拾伤口。所以有人说,每一个没心没肺的人,都有一个掏心掏肺的曾经。或许就因为如此,在那一刻把心全都掏空了,以至于后来,再多的东西也无法将其填满。当可以越来越清晰的看到心里那个无底洞的时候,是否也意味着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成长?
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患得患失的,越在乎的东西就越害怕失去,害怕天天在身边的人突然不见了,可是越是这样的担心,最后却真的就突然不见了。记得有人说过:如果那个人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不在你身边,那么以后永远也不需要在了。有些事,在零界点被放弃了,真的就再也回不去了。就如《失恋33天》里说的: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但是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你没尝过心碎的痛,何以懂我黯然的伤?其实没有人能对别人的痛完全的感同身受,只有时间才真是一剂霸道的良药,七年,全身的细胞都可以全部更新一遍,还有什么痛可以常存?
岁月也惊艳了时光啊3D版《泰塔尼克号》吹响了号角,才发觉14年的岁月仿如云烟。
网上热议的是删了哪些境头,看来这在老版里应该是有的。那风靡中国的时候我在干嘛呢?哦,我正捧着《飘》看的如醉如痴,正纠结在斯佳丽与瑞特的无数误解中不能自拔。再见却用了14年的光阴。
青春是那么短暂,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所以我们都是
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在别人的悲欢里,懂自己的道理。
谁的青春,没有伤痕?!
以上是八年前的文字,今天再看,惊讶于自己当时是如何写出来的?感慨于文字功能的退化,那就继续再坚持写下去吧,只是记录自己,愿回望时有文字可依。
专题:【文海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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