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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讲故事,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再不读《小说课》,你就晚了

会讲故事,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再不读《小说课》,你就晚了

作者: song的此刻时光 | 来源:发表于2016-07-01 17:01 被阅读60次

    我读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叫做《永恒的琥珀》(作者岑凯伦)。高中宿舍熄灯后,漆黑的暗夜里闪动着无数悸动的心。有一日,闲来无事,我将曾经读的这本小说转述给舍友听。从来话不多的我,絮絮叨叨地讲着我所理解的那个爱情故事。在我看来,讲得并无章法,也不动情。然而,那一夜,宿舍特别特别安静,大家听入了谜。多年后,一个舍友还郑重地感概:我最喜欢听song讲故事了。她的话,让一贯平凡的我有一点飘飘然。

    自此,我断定,会讲故事的人,是极具魅力的。

    这个观点,在自媒体盛行的今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验证。最有影响力的当属死磕大神罗振宇。他的视/音频节目,我几次三番都没能上瘾。这不能怪大神,因为节目信息量太大,且逻辑层次超乎我的智力(我最多能承受三层,逻辑太深容易断片儿)。于是,我每天就泡在他的60秒微信语音推送里。可别小看这60秒,麦肯锡方法中的电梯法则,说的就是这回事儿。

    意思就是,会说故事的高手(如罗大神),60秒的时间,就可以干好这世界最难的两件事:1.把别人的钱挪到自己的兜里;2.把自己的思想灌输到别人的脑子里。

    这不,60秒的时间,我就把我人生的另外一个第一次奉献给了罗大神的微信公众号。只因为他说,许荣哲,是台湾最会讲故事的人。

    第一次在微信公众号里面购买书籍,还有点小期待。《小说课》寄回来的第一天,打开大致翻阅了一下,顿时觉得作者和书商太不厚道了。总共三百页不到的书,三十八元一本也就罢了。每个章节两三页的内容,中间还要一个过渡P。哎呀妈呀,作者写文章气喘的也太频繁了。这不是典型的鸡汤文的节奏吗?等我看完一篇看两篇看完两篇看三篇,竟然一口气看完了两本。不得不感叹:用最少的话,教最深的武功,这是道行啊!

    明明讲的是如何写小说,却让我把两本书(上册:折磨读者的秘密;下册:偷故事的人)当成故事书,读得欲罢不能。于是,我又调头,从最末一章往前读,来寻找初衷——怎么成为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上册中,许先生讲的是写小说的心法,下册中,演绎的是写小说的招式。篇篇引经据典。然而,每一篇经典在此,又是一番新面貌。因为,你从来不曾知道,那么多作者是如何匠心独运地将你诱到囊中的。于是,读完两本《小说课》,你有种读了68本世界名著的感觉。

    许先生是理工科出身,剖析起写小说这个无边际的课题来,却是条分缕析,非常有条理。就好似用西方世界的逻辑梳理中医理论中的经络一样,让不可见的东西呈现,让不可触摸的玄幻具象。如此这般,才能令行外人也能窥出几分门道来。

    简而言之,想要讲好故事、写好小说,拜许先生的《小说课》为师,就算敲对了语言艺术的门。然而,修行还得靠个人。如果,看完书,仍然是洗洗睡的节奏。好的故事,好的小说,永远也不会从自己的脑袋里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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