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019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该意见提及以下三要点。
基于信用数据分类分级
“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基于全面的信用数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
结合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
以信用信息、综合信用状况为基础,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将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相结合。
根据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
“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履约保综合信用等级
履约保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基于海量企业信用数据,结合客观信用信息和主观信用评价,帮助信用优质企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优质权益,从数据、评估模型到监管体系,都完美契合国务院提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核心理念。
根据信用数据分级
全面整理企业基础信用数据,包括企业司法风险、企业工商信息以及企业年报等数据,并以企业在平台的履约记录和用户对企业的主观信用评价为依据。
系统将企业相关数据代入评价模型,自动计算出综合信用等级,帮助用户快速、直观地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
结合客观信用信息和主观信用评价
唯有结合主观信用评价,才能更加全面准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因此履约保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系统,除了整合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同时收集了用户对企业的主观信用评价,形成完整的信用数据库。
根据信用等级鉴别企业
履约保综合信用等级体系将企业信用分为15个等级,分别以R1~R15作为等级符号,从R1~R15,数字越大,等级越低,表示信用越差,违约概率越大。
根据综合信用评级结果,用户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整体信用情况,把握企业履约风险水平,企业信用优劣,一目了然。
信用优质企业
不管是在国家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中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还是在履约保信用评估系统中综合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这类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的企业,不仅能够得到政府信用政策的支持,还能促进自身商业合作发展。
履约保平台还将提供特惠采购、自营活动、约定消费等信用权益,不断促进企业信用等级升级、信用优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生态环境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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