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瓶(五十一)

作者: 申学兵 | 来源:发表于2018-12-14 16:58 被阅读428次

    堂屋里架着火盆,初燃的木炭忽明忽暗,呲呲作响,瓦蓝色的轻烟在雪光辉映下袅娜飘逸如画。此时厚重的木门未掩,屋里涌出的烟雾与旷野里吹进的寒风在禾坪里狭路相逢,势均力敌之下烟雾扶摇直上,试图给漫天飘洒的雪花染上颜色。火盆旁摆着两条春凳,静爸静妈坐在我们对面,刚好挡住门口涌进的寒流,说是寒流其实温度并不太低,下雪不冷融雪冷,鼻端的空气湿润而纯静,特别的清新。木炭里有松脂的香味,很淡却透着温馨。喝了一点酒的我有种微醺的醉意,头脑有点麻、有点木、有点晕,有点飘,我不喜欢酒的味道,却对这种微醉的感觉痴迷,喝酒本身是一种情感的宣泄和放纵,是对压力的麻木和释放。半醒半醉里,似乎更能体会身心的真正自由。炭火越来越温暖,我依在静秀肩头闭上了眼睛。朦朦胧胧里,静爸起身拿出军大衣披在我身上。静妈掩上了堂屋的大门。静秀搂我入怀,一只手轻拍我肩膀,茉莉花的香气飘入鼻端,一缕秀发垂在脸颊微微晃动,麻麻的、痒痒的……。

    这场酒后的小憩是短暂的,短暂得我还未真正的进入梦乡,几声重重的踹门声便将我惊醒。

    “你妈卖摆的开门!开门!躲过了初一躲得了十五吗!今天你们必须和我把帐清了!”有个声音张狂大叫,一如被踢后的疯狗。

    静爸压低声音,却没压住语气里的颤抖:“是,是黎家伢崽,他,他又来了。”

    “这怎么办,大冷的下雪天别人都没出门,连劝的人也没有。”静妈的担忧和惊慌无形流露。

    “是黎旭明那个杂碎?”我坐直身子,看着静秀问。

    “是,听脚步声有好几个人,你不要冲动。我们在屋里他们进不来。”静秀抓住我的手强作镇定的说。

    踹门声在继续,辱骂声越加不堪,我晃晃头说:“躲避不是办法,这种人你越是忍让他越要欺上头来,我们先把门打开放他们进来,能说就说,说不通再关门打狗,他们上门行凶,我们就算打死他们也是正当防卫。爸你把鸟铳拿出来装上弹以防万一。”

    静爸在春凳上拍了一掌说:“行,大不了鱼死网破!”

    我笑着说:“没那么严重,黎旭明那东西就是一个十足的草包,他还不够资格同我们拼命。”

    静爸拿出鸟铳后我和他快速的装上火药倒上铳砂,我将长铳递给静爸,自己将短铳塞在腰里,走过去抽拴开门。

    堂屋外的阶檐下站着四个穿着花里胡哨的青年,手里执刀握棒装付凶神恶煞的样子,一看就是整天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的乡下混混。

    黎旭明握着把砍刀正站在那里左砍右掠,看到开门而出的我咬牙切齿的说:“你这个喝老子洗脚水的杂种还敢到我们莲花来啊?昨天听别人说我还不信,你怕是活腻歪了啵,想从我们莲花象狗一样的爬回去吗?老子成全你!”

    “看来你年纪轻轻的就得了健忘症,怎么离开永福堡里的忘记了?是滚是爬你心里没数?姓黎的杂种,在堡里老子放了你一马你不知感恩,回到莲花一而再再而三的跑到我岳父家里胡闹,谁给了你的狗胆?你当在这里我就收拾不了你?”我玩味的盯着黎旭明极尽嘲弄的说。

    黎旭明举刀狂笑:“哈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就凭你?来啊!收拾我试试!外省崽,拿了老子的还回来,吃了老子的吐出来!姓夏的婊子拿了我一万块钱,今天一并给我退回来!否则,嘿嘿嘿,老子认得你老子手中的砍刀不认得你!就算老子的砍刀认得你老子兄弟手中的家伙也不认得你!识相的快点把钱交出来!”

    “姓黎的杂种,想敲诈勒索就明说,何必满嘴喷糞?就你这穷酸相,卖了你娘也凑不出一万元,说静秀拿了你的钱,证据呢?没有证据就是诬陷,知道诬陷罪要判刑么?当然相比你聚众抢劫要判死刑的严重性诬陷罪算不了什么!黎杂种,你就洗净身体准备挨枪子吧!说我拿了你的钱,你故意伤害我没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赔的四千块钱连手续费都不够,你妈的还好意思说!堡里派出所对这些可都是有纪录的,你想颠倒黑白行得通吗?”看着他丑恶的嘴脸,我难抑心中的怒火真想给他一铳。

    途穷匕现,黎旭明露出了獠牙,他挥起砍刀用刀背向我狠狠劈来,我不退反进,欺身入怀,左手立肘砸向黎胸口,黎中肘后倒,迅被我右脚横踹,身子成了只破麻袋般飞速滑退。那刀,我早已见猎心喜,刚一掉落便用足尖勾起,右手执刀纵身跳起招施立劈华山砍向黎旭明的大腿,黎大呼狂叫,在雪地上翻滚躲避,余下的人飞奔过来意图相救,静爸举铳大吼:“别动!谁动打死谁!把凶器放下!”乌黑的铳管如毒蛇的头上下移动,凶狠狰狞欲择人而噬。包括黎旭明在内的四个混混面对恐怖的铳口立时呆住,这些人平日里以众凌寡、逞凶斗狠,其实都是些欺善怕恶之徒,此刻面对冰冷的铳口再也无法淡定,噗嗤噼啪,手中刀棍纷纷掉落。我踩住黎旭明胸口,以刀拍着他那张惊恐至极的丑脸挖苦说:“凶啊!继续凶啊!拿刀砍我啊!怎么老实起来了啊!”

    不知从什么地方走出些看热闹的村民,三三两两的渐渐合在一起,在静秀家的禾坪前排起一堵人墙,他们都静穆着,神情各异,有的大惊失色,有的泰然自若,有的兴致勃勃,有的局促不安,有的幸灾乐祸,有的怒形于色。但身体都麻木的僵立,既不发声询问也不交头接耳,宛如一群雪地下钻出的僵尸。我有意敲山震虎,对黎旭明高声叱道:“瞎了你们的狗眼,别以为夏家独门独姓就可以任人欺凌!你们成群结队的公然敲诈勒索,真当这个世界没人了吗?就可以让你们这些祸害无法无天了吗?你们这些杂碎给我记着!死人旁边有活人,路不平有人踩!作恶到头终有报,国法如炉不容情!你们今后再敢到夏家闹事可就没有今天这么好说话了,我会砍断你们的狗腿!”

    人墙里一个头发雪白,胡子拉喳的老头走出来说:“客,你是静秀的爱人吧,大家都是一个镇里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莫伤和气、各退一步吧。”

    静爸提着铳走过来说:“村长,不是我们不想讲和气,实在是黎家伢子欺人大甚了,你也知道他到我家闹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总是一忍再忍,现在你看,他们竟然拿刀拿棍想明打明抢了,欺负人也不是这样欺负的啊,这不是无法无天吗?!”

    我看着村长揶揄的说:“村长啊,国有国法村有村规,作为一村之长你一碗水要端平,姓黎的三番五次到我岳父家无理处闹,你就毫不知情?毫无办法?他这是什么行为你不知道吗?知道了听而不闻、视若无睹这与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有什么区别呢?这不是典型的知情不报助纣为虐吗?村长,你对得起村长这个称呼吗?你对得起每年拿的工资吗?我是客,是外来者,但我可以大声的告诉你们,能够吃下我的人还没有出生!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我要黎旭明这个杂种给我个交代,否则我不介意杀了这只狗! ”

    “哎,这位亲戚你不要这么说吗,我公不公正你可以问你岳丈人,哪次黎旭明来找老夏的麻烦不是我劝走的?我可以说我对得起天地良心,对得起党和人民,我问心无愧。”老头翘着那撮山羊胡,越说越兴奋。

    “村长大人好一个问心无愧,请问是谁赋予疯狗咬人的权利?黎旭明这条疯狗在您领导下的村子里横冲直闯如入无人之境,作为一村之长既不能拒狗于村门之外,又不能灭狗于行凶施暴之中,反而每次在狗咬人之后好言相劝、礼送出村这就是你所谓的天地良心?这就是你的对得起党和人民?旧时代的人都知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吃红薯。你还能够问心无愧?你这是典型的麻木不仁,说句不好听的话你这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我踩着黎旭明越说越气愤。

    “你、你这是胡言乱语、血口喷人,是毁谤、是诬蔑,我、我要向上级政府去告你。”村长大约是气糊涂了,连向上级政府去告我的话都说出口了。

    我怒极反笑:“你去告啊!看你的样子就不象是只好鸟,平日里一定没少做鱼肉乡里的坏事,谁心里没杆秤?有你这么自我标榜的吗?”

    “伙子,你越说越过份了哈,我只是劝你得饶人处且饶人,难道还劝错了不成?他卵肏她逼,跟我有毛关系,我伸出个老壳把蜂蜇我有毛病啊!随便你们怎么打!和尚砍秃子,未必还挡着我睏眼皮!”村长看我嘴上不饶人,知道惹不起,双手拔开两边的看客,气冲冲地走了。

    被脚辗压的黎旭明凄声哀求:“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把我当成个屁放了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黎在我居高临下的目光里全身抖索,涕泪交加从脸颊上涌流而下,雪花洒落,竟无法掩盖地上那窝令人厌恶的青色。

    “滚!再有下次决不轻饶!”我口中厉喝道,杀人不过头点地,黎的样子让我厌恶之极,当即改踏为踢,让他成了滚地葫芦。

    我喊静爸他们回屋,让那些已没有热闹可欣赏的看客们吹风冒雪去吧,家中有火可烤,就是太子读书都不稀罕陪,何况是一些不知所谓的雪野僵尸呢?

    大门一关,两耳不闻窗外事。堂屋的火盆边,四人相对而坐,静爸递了一枝烟有点如释重负的说:“黎家伢子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丑,应该没有脸再来闹了,总算可以过个安稳年了,学斌,你做的不错。”

    我沉吟片刻说:“黎旭明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今天虽然吃了点亏,却难保他今后不再来报复,等下我去镇派出所一趟,跟所里的人说下这个事情,由他们出面才镇得住,解决事情要一劳永逸,免得再生波折。”

    静母考虑了下说:“这种事还是通过村里调解为好,从下而上,直接找镇派出所有点小题大做了吧,再说,派出所的人我们也不认识。”

    我苦笑说:“村里的干部明显都是些打躲躲旗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一个地方的他们未必二杯茶不喝喝一杯,所以根本就没用,您两老放心,我有办法的。”朝中有人好办事,袁哥一个市公安局的政委要是连镇派出所都不给面子的话除非他是个摆设,我已经打下了拉虎皮做大旗这种借势的主意。

    静秀拉着我的手说:“我有个同学的父亲是派出所的领导,我们就去找他吧,正好我也想去看看同学。”

    静秀的同学韦丽珠在派出所当户籍,虽然目前还只是合同工,但以她父亲的关系转正只是时间的事。她穿着警服,自然是飒爽英姿。静秀和她在学校里是真正的闺蜜,两人相见免不得一番亲热,她们两个坐在沙发上抱肩拉手,说着别后经过,我站在门边自觉的当着局外人。房间不大,靠墙摆一排文件柜,里面的东西塞得满满当当的,房子中间是两张并拢的办公桌,桌上竟安放了一台电脑。九一年的时候电脑是非常珍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一般人可以拥有的,一台电脑彰显出这个所长千金的不同凡响。至于室中的沙发、旋转高背办公椅、饮水机、取暖器等都不算什么了。

    室内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警妈,端着一个有机玻璃的茶杯,正一边嘘嘘着杯中的茶叶,一边翻看着桌上的报纸,对身边发生的事漠然无睹着。天冷、镇子本身又不大,来这里办事的人几乎就没有,上班于上班族而言只不过是虚应故事,每天朝九晚五,无非混时间拿工资罢了。

    静秀和闺蜜总算说完了,指着我介绍说:“这是我朋友,申学斌。”

    “什么朋友?”警察也不泛八卦。

    “男朋友。”静秀泰然自若。

    “你好,”我微笑颔首说:“冒昧造访,不好意思。”

    “哟,文质彬彬、风度不凡,不愧是夏校花的男朋友,嘻嘻。请坐,请上坐。”韦丽珠起身做请坐的手势,笑态可掬。

    我坐在了那张高背旋转的办公椅上,嗯,非常舒服,这是我有生以来坐的最好的椅子,坐下去时臀部一沉,陷入一团柔软之中,柔软轻轻的托起屁股,使之每一个部位都有被亲抚的快感,身子靠住椅背须挺胸收腹,油生高高在上之感稍一用力椅子便转动起来,顿有飞机起飞时的飘忽。连忙足尖点地,否则任椅子旋转起来就会显得轻佻。沉稳、才是我追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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