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个朋友曾经带我去过一间小众的餐厅。说它小众是因为它不招待walk-in食客,也不接受当天订位。每次我朋友吃完,都会马上预约下一次的到访,并且通常要等三个月后,然后再想邀请谁来共餐。
就是那么有个性的餐馆。
不知是它这个奇怪条规自带光环,还是牛排配红酒对我产生巨大魔力,那天我吃到一道堪称完美的煎rib eye搭配Cabernet Sauvignon,甚至多年以后我的味蕾还想重温当时入口的那一刻。
这个想法在上周设定本月写餐评时变得尤为强烈。
冒着冒犯所有素食朋友的风险,我也要说:牛肉配红酒是世上最佳的美食搭档。虽然炸鸡加啤酒、花生米送白酒这些也能让时光过得很惬意,但论到餐评,我愿意将第一篇让给肋眼和波尔多红。
于是双腿很自然带我来到了这里: The Market Place.
The Market Place实际上这不算扒屋,它位于我经常跑步的公园,餐馆旁边就是水道和步道,健走骑车的人来来往往有许多,附近还有些室外健身的设施,三两棵树下原本是个拍拖的好地方,现在被充当成共享单车的停放处。上次光顾这里,是我一个人骑车经过,清早饥肠辘辘恰好只有这家开门,就进来点了它们家的招牌华夫饼夹雪糕配香蕉奶昔的另类早餐。这里,桌子永远都是摆置好的,餐具整齐地排放在盘子的两旁,还有一盏仿煤油灯,到了晚上灯火昏黄摇曳,即使不名贵也很有锯扒的浪漫情调呀。
menu餐牌都不用看,一坐下就点了Rib eye (medium rare) 和Cabernet Sauvignon。上菜的时候是这样的,搭配的是wild rocket, baby tomatoes和lettuce沙拉,牛肉下面垫了一层用甜菜根上了色的紫红土豆泥:
rib eye红肉的卖相不错,新鲜厚实、粉嫩多汁,切一小块看里面还未完全熟:
Medium rare可惜入口后质感比较一般,嚼好久才能吞,别说入口即化,那段筋咬得我下巴都累了还特别塞牙。
酒倒是不错,葡萄是从一个偏冷的村庄出产,酿出来的酒拌几分清冷,特别在本地炎热的天气下呈现得多样有趣,红酒和牛肉或其它重口味的肉百搭,这一杯却顺喉也不刺激味蕾,稍微带点果香味。如果相机能拍出味道,那这张照片一定是粉红色的。
然而此时我却是葛优躺在他们室外的椅子上,刷着YouTube,边看Mark Zuckerberg的哈佛演讲,边逗着趴在桌底的小白,时不时搭一两句话。相比起美食,心情也许更能衬托得起现在的气氛吧。
我的处女餐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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