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存在很多逻辑错误,通过以上有缺陷的论证得不出“运营冰雪运动中心将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这一结论。
首先,北京与张家口共同举办冬奥会,不一定会在中国掀起一股冰雪运动热潮。因为冰雪运动是一个专业性运动,是有一定门槛的,很多人也未必喜欢冰雪运动,而且在南方比较受限制,由于温度较高,可能难以达到创造冰雪,所以冰雪运动未必会在国内掀起热潮。
其次,中国南方许多人从未有过冰雪运动的经历,未必会处于好奇心而投身冰雪运动。冰雪运动学习成本比较高,是一项专业性强、有危险性、学习成本高、装备比较贵的特点,所以南方的人们有好奇心,也未必会去投身冰雪运动。
再次,如果在开展商业性冰雪运动的同时经营冬季运动用品,不一定会获得更多的利润。利润和多个因素有关,开个运动中心需要租一个场地,还要考虑员工工资各种成本,如果销量不够高,很可能会亏本。另外,现在人们都喜欢去网购,这也会影响到销量。所以,经营冬季运动用品,不一定会获得更多利润。
最后,直接体验式的商业模式,不一定适用于冰雪运动,由于场地租金高,装备贵,人们不一定会去冰雪运动中心体验,如果遇到这两年的严重疫情,很可能给经营带来灭顶之灾,所以不一定会有光明的前景。
综上,这个论证难以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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