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曾在《晚熟的人》中提到,他上三年级时写的一篇作文,题目是《地主的眼神》。
那时候人人都要下地干活挣工分,地主就假装自己是病号,和莫言这帮半大小子,还有一帮女人混在一起,去干那些相对轻松的农活。
但是割麦子这个活,每一个人都绝不偷懒,因为队里规定,割麦子这项农活,每个人分到的地一样多,谁先干完谁先回家。
莫言割麦子恰好和地主挨在一起,他认为地主看起来好吃懒做,割麦子肯定也比不上他。
但无论他怎么加快速度,地主总是能够和他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而且地主割过的麦田干净利索,自己割过的麦田狼藉一片。
最让莫言受不了的是地主的眼神,每次他回头看地主时,地主那发黄的眼球中透射出的得意,就让莫言这个争强好胜的少年心里无比憎恨。
这个眼神给莫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他以此为主题,写了第一篇作文。
老师看到作文后非常欣喜,还善意的帮他改了地主的真名,这篇作文正好顺应了当时的斗地主活动,再加上文笔出彩,很快就在全县走红。
抛开历史的原因,当一个孩子第一次写作文,第一次真情流露,能够得到老师及时的肯定和认可,那种感觉,是这个孩子在写作这条路上坚持下去的一种莫大的鼓舞吧!
这让我想起了我三年级时写得第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邻居》。
当时隔壁住着王叔叔和刘阿姨,之所以想写王叔叔,是因为他们两口子经常吵架、打架。
影响最深的一次,刘阿姨哭着跑到我们家,让我们看她脖子里的伤痕。原来,她俩打架时,她把王叔叔的头按到了洗衣盆里,王叔叔气的把她脖子抓破了。
那时候我们住的平房,家家户户都有一个铁皮大盆,小的时候还能坐在在里面洗澡呢。
这件事让我对王叔叔非常好奇,也非常同情,所以我的作文主角就选了他,当然,我给他换了一个身份,还加了一些自己想象中的情节。
那是我的第一篇作文啊,心里其实很期待,也很希望得到老师的认可。
老师看到作文,先是在班里表扬了我,但是,他接下来貌似很随意的问了我一句话,却好似一盆凉水劈头盖脸泼下来,一下子让年幼的我,从此对写作文这件事没有信心了。
他说的那句话是:“你确定是自己写的吧?”
再次看到莫言老师的文章,不由得就想起了自己的经历。当然我那时候的那一点点写作水平和莫言老师差了十万八千里。
仅仅就一个孩子第一次写的作文来说,人生当中的第一篇作文,就那样流产了,同时“流”走的还有最重要的信心。
直到很多年后,终究还是放不下对读书和写东西的热爱,让我重新拿起了笔。
但是每次想起往事,总是会有点唏嘘,难以释怀。
假如当年那个老师没有用怀疑的语气问我,假如当年他也认可了我的付出,假如他当年多鼓励我一句,假如……
生活没有假如,既然热爱,那就无需在意别人的眼光,认真做好当下的每一件事吧,如此,就是有意义的生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