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背知白乐天善讽,时常在著作中以讽抒情,《长恨歌》也不例外。只是,在我看来,诗人借诗讽喻的初衷却在半途被带偏,也许是一时兴起,但更多应是触景生情。 前文思路清晰,立意明确,旨在批判玄宗重色轻国。“不早朝”“夜专夜”“醉和春”等词说明诗人还明白自己的初衷。但从后文的“马嵬别”“夜雨梧桐”中可以体现出此刻诗人已沉浸于杨李之恋,不忍心再加之判词。 文坛中这种情况很多: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妮娜本应是一个水性扬花之人,但结局却成为一位令人同情的自由女神。卡塞尔学院天之骄子楚子航在《龙族》中却担任男二号,沦为绿叶。这种文学客体使主体“客体化”的情况在作者看来很糟糕,但思想偏转,有时却能擦出更亮的火花。 作品因无意的赋予增加了新的内涵,扰了作者思路,开了读者心扉,《长恨歌》应是如此,从客观的批判渡入沉浸的同情,初衷改变,结局更美。正如无意被风吹散的种子在别的花圃绽放。亦不失为一柱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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