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头的工作刚告一段落,正想坐下来歇息一下,办公室同事就走到我跟前很神秘地问我:“姐,你听说了吗?”
我忙问:“啥事?”
他接着清了一下嗓子说:“咱们单位一九年分来的那个大学生又回来了,这走了三年又折返,真是不划算啊。”
我想了一下问:“你是说哪个小李吗?他又回来上班了?”
他提高了语调说:“嗯,就是他,姐你说既然辞职了,再回来是不是很尴尬啊,他辞职之前是编制内的职工,一上岗公司就发了一万元钱给他,签了合同,如果中途离职就必须返还一万元钱,把个人档案提走,现在回来了,啥也不是了,就是一个临时工、打工仔,那待遇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了,你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再说了,既然走了,在那里都是打工,为什么还要回到原来离职的单位?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我也感到小伙的这种操作令人费解,他原来在安全部门就职,领导也很重视对他的培养,同事也看好他,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要自毁前程,三年了,他如果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深耕,现在他应该能够在工作上独挡一面,是部门负责人了吧。
他的突然归来,确实令人感到非常意外,任谁都没有想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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