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约是排在犬之后人类的第二个忠诚朋友。法国18世纪自然科学家、散文家布封说:人类所能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布封列举了马的种种美德: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机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以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
中外名著里有许多描写马的文字,比如唐三藏的座骑小白龙任劳任怨,比如吕布胯下的赤兔一日千里,比如唐诘诃德骑的瘦马和主人一样痴迷,即便刘备的劣马“的卢”亦不妨主,要妨妨死的也是人家庞统先生。马生来就是这样优秀吗,布封说是人类的征服,而且还是最高贵的征服。在我看来,人类对马的征服一点都不高贵,说白了的话还大煞风景,就一个字:打。
我小时候常在姥姥家过活。那时候因为穷,一辆破马车是生产队的唯一大型运输工具。那车说是马车,其实名不符实,拉它的竟是一头牛、一头驴和一匹马。记忆中那马是白色的,也没人搞得清是小白龙的多少代孙,没有一点高贵的血统。本来,跟牛、驴相比,马应是优等一些动物,可是那白马却担不起驾辕的重任,只配跟一头黄牛一块儿拉捎儿。有牛在旁边摽着,可想而知那马车欲速则不达,速度堕落到了牛车的水准。那白马呢,因为跟牛并肩,你牛走不快我马亦不走快,很有点工作上向落后看齐的味道。赶车人在村子里辈份很高,脾气也很大,还有一个听起来十分吓人的称呼,男女老幼都叫他“炮爷”。车走不快在我们小孩子的眼里该打那牛,可是炮爷偏打那马。每天他鞭子抽得“啪、啪”响,好象唯其如此才能配上他“马车驾驶员”的身份。可怜,那白马被他打得变了色,屁股一片灰黑。
后来生产队的经济宽裕了些,又买了匹枣红色的骒马。买马正值麦口。正当社员们企盼那马担当起拉车、打场的重任时候,那枣红马却耍起了小姐的脾气,死活不干活。生产队长、炮爷和几个饲养员一合计,没有好法,还是得打,换布封的话叫征服吧。打马的日子我是在眼前跟看的。真是山呼海啸、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气贯长虹。那马被拴在了一棵合抱粗的树上,十几个壮汉把它围在了中间。枣红马屁股对着谁的时候,谁上去就是一鞭。起先那马还能乱蹦乱跳尥尥蹶子,没一个时晨就耷了头了,一动不动任由人们抽打。有人提议该套上套看看它干不干活了?谁知那枣红马还是臭硬,被套上套子还是拒绝拉辗。结果又换来了一阵暴风雨的皮鞭,直到被打得屁滚尿流,躺在了一边。
据说,治不愿干活的马要打,治不和群的马要打,治不拉死车的马要打,治见了异性就“咴咴”叫嗅鼻子扬前蹄的骚马要打,治不让主人乘骑冥顽不化的烈马更要打。
打,大概是征服马儿的硬方法;哄,是征服马的软方法。
世人皆知伯乐是相马的高手。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但是,伯乐是不是训马或者说是征服马儿的高手呢,古书上没有记载。我想伯乐相马可以,调教马怕不行。要不,凭他老人家名气,文献上怎么也得留下两笔,让后人见识见识。事实上,训马儿是个实践性很强的活儿,不仅要有与烈马针锋相对、恨铁不成钢的殷切愿望,而且要好勇斗狠,菩萨心肠,软硬兼施。
相马、赛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用马。赛马当然要讲公开、公平、公正,即规则相同。规则赛马比伯乐相马有质的进步。公开当然包括公开选拔,这里是让大家当伯乐。规则赛马是竟争上岗,就是俗话说的“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规则赛马甚至可以省缺伯乐相马和训马,因为良马劣马一赛就可以区别。规则赛马说白了就是制度选人,是解决用人腐败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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