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三十晚上伴着春晚我读完了《弗兰肯斯坦》。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还以为这就是一个哥特式的猎奇故事,科学怪人创造了一个丑陋的怪物,怪人带着怪物兴风作浪,让众人心生恐惧,后来怪物叛乱,两人反目,最终悲剧收场。
弗兰肯斯坦就是科学怪人的代名词,科学宗教的狂热信徒,疯癫、狂妄,缺乏人性。
可这只是我的想象。
在原著里弗兰克斯坦是一位对新科学有着极大追求的温和又有教养的年轻人,可惜方向跑偏了,他想要通过探索科学边界第一个掌握创造生命的能力。
这本书写于1818年,达尔文的演化论还要过五十多年后才发表,弗兰克斯坦对生命科学的研究就是研究尸体和电击,就这样他创造出一个两米多长的怪物。创造丑陋的怪物不是他的初衷,他本以为创造出的应该是一个外表英俊高大的生物,他会因此成为世人敬仰的神人。当他发现事实远超他想象时,他吓得逃走了,抛弃了怪物。
而怪物,在丑陋的外表下是一颗向善的心,可是环境不容,被抛弃,被人们惧怕和打击,逐渐对人类由爱生恨,开始了对创造者弗兰克斯坦的报复。
这注定是一个悲剧故事,怪物的每一步转变都会让人不禁去想“如果人类再......就好了”、“如果怪物再......就好了”。
在我看来这个故事完全没有恐怖和猎奇的气氛,反而一开始就带着悲剧色彩。怪物注定不会被世人接受,而弗兰肯斯坦作为创造它生命的人本该是能接受它的唯一人,却也从未肩负起教养的责任。
在科学怪人、怪物的外衣下其实是个关于养育责任的故事。当你迎接一个生命时,你是否已做好承担养育责任的准备?无论这生命是否如你所愿?
相对的,如果你是创造者,你是否已做好承担一切后果的准备?你是否能接受你创造出来的事物脱离你的掌控?
这是一条单行道,一旦上路,无法回头。
《弗兰肯斯坦》的作者是玛丽-雪莱,故事的灵感来自于作家同丈夫及朋友们的一次度假,晚上轮流讲“鬼故事”消磨时光。作者写这个故事时才十九岁,这本书首版时也才二十一岁。
故事是可以穿越时光的,故事打动人、启发人,让人思考,让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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