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行业,自从改制脱钩不再是国家公务人员以来,大家就都面临着生存的压力,有人聘请你,你就有律师费可挣,那如果没有人聘请你呢?律师就没有收入。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甚至是严峻的问题。有的律师门庭若市,络绎不绝,而有的律师呢?则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这是为什么?这不仅是很旁观者的疑问,更可能是当事者的疑问和困惑。没人聘请就没事可做,没事可做就没钱可挣,这不仅是个生存的问题,也是个面子的问题。有劲儿使不上,干着急。
其实不仅是律师面临着这个问题,其他靠专业技术为社会服务的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演员没戏可演,慢慢就过气了。律师常年得不到当事人的聘请,没有实操经验,跟不上形势,也就慢慢面临着被行业所淘汰的危险。
就像一个演员总有第一次上戏的时候,一个医生总有第一次上手术台的时候,一个律师也总会有第一次上法庭的经历。第一次非常重要,一而再再而三,如果这位律师的服务成功率很高,把每件事情都处理的很好,那么接下来他的机会就将源源不断,反过来说,如果他做一个砸一个,怎么还会可能有人找他呢?这和电影的票房一样,好的演员自带流量,票房毒药没有下次。
所以看来答案非常明确,那就是律师的专业水平好不好,将是获得聘请或者再次聘请的主要原因。
其实呢,还是那句话,专业很重要,服务也很重要。很多律师虽然官司帮人家打赢了,但是服务不够好,过程当中也处处显示着一种因为专业技能而高高在上的傲慢,这是他不能够继续获聘的主要原因。有人因为有权有势或者有钱而傲慢,也会有人因为专业知识而觉得高人一等,可是试想,如果人家也有和你同样的知识和技能,那么为什么还要付费聘请你呢?正是因为术业有专攻,市场才能够流动起来,大家都是通过购买服务来补足自身的短板,律师也一样需要向其他行业进行知识付费。这就是市场经济。
又能够得到专业,又能够得到专业附带的服务,那何乐而不为呢?这样的律师一定是当事人所喜欢的。
律师获得聘请的原因是一个难以完全言说的综合工程。律师是不是能持续的学习,在法律以外的综合素养怎样,人品好不好,这可能都是获得当事人聘请的重要原因。如果一个律师觉得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在和当事人谈话的时候对答如流,但当事人最后还是走掉了,那请这位律师不妨审视一下,自己的穿着是不是过于随意,是不是可以考虑刮一刮自己蓬乱的胡子。有人可能会就此瞪大眼睛,着急的说,什么!跟这个有关系吗?这种事说有就有,说没有,那就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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