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地铁上非常拥挤,突然听到面前很大的争吵声。原来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阿姨和一位三十来岁的小伙儿在争执,听到小伙儿在怪阿姨碰着他了,阿姨却说自己腰不好没地方扶才靠在他身上的。同时,阿姨也怪小伙儿和他同行的人(可能是他媳妇)挤在一起,弄得她都没地方扶了。
就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不相让。声音越吵越大,阿姨比较能说,年轻人受不了了,说:“你再说,小心我抽你。”阿姨也不示弱,回道:“你抽啊!你抽啊!你抽一个试试!你怎么不抽啊?”(天哪,这时候用激将法是很容易奏效的。)小伙儿转身正要冲过去,被他媳妇一把抱住了,把他往门口推,说“我们下车,我们下车。”刚好车要停站了,媳妇把他拽下车了。
这位阿姨觉得理由充分,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腰不好,所以年轻人就应该让着自己、照顾一下自己。
事情往往一旦套上“因为”、“所以”,就让人觉得是理所应当,理直气壮了。再有理又怎样,打起来了两败俱伤,我想这一定不是双方想要的结果吧?
如果换一种方式表达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阿姨碰到了年轻人是事实,说声“对不起”也不为过。阿姨腰不好,站久了会痛,不小心靠在了小伙儿身上,也是可以请小伙儿谅解的,而不是任由自己带着情绪地去指责对方。
表达情绪而不是情绪地表达,放下执着的”应该”,也许我们就能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多了一份彼此的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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