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教子,写了著名的“日课四条”,即:慎独、主敬、求仁、习劳。而这四条中,我很推崇“习劳”。
关于“习劳”,弘一律师这样解释:“‘习’是练习,‘劳’是劳动。”
“诸位请看看自己的身体,上有两手,下有两脚,这原为劳动而生的。若不将其运用习劳,不但有负两手两脚,就是对于身体也一定有害无益的。换句话说:若常常劳动,身体必定康健。而且我们要晓得,劳动原是人类本分上的事……”
“习劳”是人的本分上的事,洒扫劳作的人是勤劳的,善良的,是最美的,与家庭而言,孩子“习劳”则学会感恩,丈夫、妻子“习劳”则家庭窗明几净,夫妻和睦。
“习劳则神钦”这也出自曾国藩,他曾说,
故勤则寿,逸则夭;勤则有材而见用,逸则无能而见弃;勤则博济斯民,而神钦仰;逸则无补于人,而神鬼不钦。是以君子欲为人神所凭依,莫大于习劳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