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阶段,河南、浙江、江苏等省份连遭极端暴雨天气,特别是河南不仅再现“城市看海”现象,也导致了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城市化程度越高,市政排水管网领域的重要性就越凸显,特别是建设质量绝不能打折扣。
据统计,2018年以来,苏州检察机关已办理涉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案件7件9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发现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审核验收等环节中存在诸多隐患。如王某利用负责的污水管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等职务便利,违规帮助协调解决预应力方桩偏移和断裂问题,干预项目设备采购,还在沉井出现施工偏位情况后认为“问题不大”而让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在自身获得巨额利益的同时,让整个城市承担不利后果。
近年来,极端天气造成的重大自然灾害较多,城市排水领域频频出现问题。出现了一些相关的犯罪案件,它们昭示管理机制、法律追责、巡查养护存在诸多问题,而现阶段对于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及的职务犯罪,对违反规定导致工程本身质量不过关,但没有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还难以进行及时追责。此外,巡查养护往往流于形式,不仅破坏城市管网正常运行,更降低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
法国作家雨果曾在《悲惨世界》中感叹: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城市排水设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有效运转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从法律、制度、科技等方面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首先,要强化制度机制执行。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治理格局。进一步规范排水管网工程项目评审、招投标等工作。加大对建设工程检查力度,规范项目验收流程。全面排查排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不折不扣开展巡查养护工作。
其次,加大法律保障力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检察机关应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查处侵占、破坏排水防涝设施,以及随意封堵雨水排口等情况。同时充分适用好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法律规定,进一步明晰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详细阐释其犯罪构成,鼓励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依法开展追责。
最后,应建立完善的智能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防洪排涝管理相关信息,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等风险隐患、易涝区域安装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满足日常管理、预警预报、防汛调度等需要,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领域智能管控水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