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亏吃了就当买了个教训,但有些亏吃完不得不发声,情景:2017年7月10日,通过58同城找了个房子,过来看房时,22左右的黑龙江籍小伙姓单**带的路,对房屋产权并没有介绍,或给证件查看,我一个入世没多久的大学生,那知道城市套路多啊,看完觉的可以,就签下来了。坏的事情发生了,在2017年10月16号,拿这房屋自有产权的房东跑过来,逼迫我们,三天退房走人,请假一天解决此事,了解完情况后,得知,他才是真房东,他把房子租给姓邵的,结果这个姓邵的溢期不给房租、甚至拖欠一年多的物业管理费(租房时我们都有交这个物业管理费,一天2元)。看这房东很急,带我们一起去了洪山区关山派出所解决问题,派出所建议法院起诉,说派出所插手越权,无果后,下午便随这个房东去了法院,咨询完后,我们答应给房东作证人,起诉这个姓邵的二房东。本以为就此等待结果了,可是真房东放弃了,原因是,起诉繁琐,流程多,找律师的话不划算。后逼迫我们租客搬走。我们没办法,联系和我们签合同的姓单**,姓单的一口咬定自己只是个打工的,有事找老板,无果。我们联系租赁合同公章公司,法人代表是姓邵的,通过查询的公司地址去找,然并无此公司,电话联系,和我们打哈哈。目前已无法取的联系。
我觉得有必要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来暴露揭发此事,房产中介,上欺房东,下欺租客的行为必须得以惩戒。以实际经历告于互联网,希望诚信度低的房产中介消失在我们的国度。(互传互转,多一个人知道,就可能少一次租房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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