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基础

作者: 饥人谷_鲁晋 | 来源:发表于2016-12-02 11:15 被阅读0次

css全称为“层叠样式表”,它主要用于定义HTML内容在浏览器内显示样式,如文字大小、颜色、字体加粗等。
css有四种引入方式:

  • 行内式----把css代码直接写在现有的HTML标签内,如:
    <p style="color:red">红色</p>
  • 内嵌式----把css样式代码写在<style type="text/css"></style>标签之间,如:
<style type="text/css">
     p {
       color:red;
      }
</style>
  • 外联式----把css代码写在一个单独的外部文件中,这个css样式文件以“.css”为扩展名,在<head>内(不是在<style>标签内)使用<link>标签将css样式文件链接到HTML文件内,如: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index.css"/>
  • @import----也属于外联式,一般不使用,须写在<style type="text/css"></style>标签之间,也可写在link引入的css文件内,有两种写法,如:
<style>
   1. @import url("index.css");
   2. @import "index.css";
</style>
link和@import的区别:

1.link是XHTML标签,除了加载CSS外,还可以定义RSS等其他事务;@import属于CSS范畴,只能加载CSS。
2.link引用CSS时,在页面载入时同时加载;@import需要页面网页完全载入以后加载。
3.link是XHTML标签,无兼容问题;@import是在CSS2.1提出的,低版本的浏览器不支持。
4.link支持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变样式;而@import不支持。
5.@import可以在CSS中再次引入其他样式表。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选择器{
    样式;
}

常用的选择器如下:

  • 基础选择器
选择器 含义 示例
* 通用元素选择器,匹配任何元素 * { margin:0; padding:0; }
Element 标签选择器,匹配所有使用E标签的元素 p { font-size:2px; }
.wrap 类选择器,匹配所有class属性中包含wrap的元素 .wrap { color:red;}
#main id选择器,匹配所有id属性等于footer的元素 #main{ color:red;}
  • 组合选择器
选择器 含义 示例
E,F 多元素选择器,用,分隔,同时匹配元素E或元素F h1,p { color:#f00;}
E F 后代选择器,用空格分隔,匹配E元素所有的后代(不只是子元素、子元素向下递归)元素F #nav li { display:inline; }
E>F 子元素选择器,用>分隔,匹配E元素的所有直接子元素 div > p{ color:#f00; }
E+F 直接相邻选择器,匹配E元素之后的相邻的同级元素F p + p { color:#f00; }
  • 属性选择器
选择器 含义 示例
E[att] 匹配所有具有att属性的E元素,不考虑它的值。 p[title] { color:#f00; }
E[att=val] 匹配所有att属性等于“val”的E元素 div[class=”error”] { color:#f00; }
E[att~=val] 匹配所有att属性具有多个空格分隔的值、其中一个值等于“val”的E元素 td[class~=”name”] { color:#f00; }
  • 伪类选择器
选择器 含义
E:first-child 匹配元素E的第一个子元素
E:last-child 匹配父元素的最后一个子元素
E:link 匹配所有未被点击的链接
E:visited 匹配所有已被点击的链接
E:active 匹配鼠标已经其上按下、还没有释放的E元素
E:hover 匹配鼠标悬停其上的E元素
E:focus 匹配获得当前焦点的E元素
E:disabled 匹配表单中禁用的元素
E:nth-child(n) 匹配其父元素的第n个子元素,第一个编号为1
  • 伪元素选择器
选择器 含义
E::first-line 匹配E元素内容的第一行
E::first-letter 匹配E元素内容的第一个字母
E::before 在E元素之前插入生成的内容
E::after 在E元素之后插入生成的内容

a标签有四个伪类选择器,a:link, a:hover, a:active, a:visited,他们的顺序是怎样的呢?

a:link > a:visited > a:hover > a:active
原因是:
浏览器解析会遵循一个原则:当选择器的优先级相等时,写在后面的会覆盖前面的。
a:link, a:hover, a:active, a:visited这四个选择器的优先级都一样,当a标签指向的链接没有访问过时,默认触发link状态,所以会用到a:link指定的样式,当a标签指向的链接被访问过时,它同时处于a:link和a:visited状态,而a:link和a:visited的优先级相同,后面的会覆盖前面的,所以用哪个样式由它们的顺序决定,将a:visited写在a:link后,让访问过的链接使用a:visited指定的样式,同理,当用户的鼠标悬停在a标签指向的链接上时,它同时处于link,visited, hover状态,将a:hover写在 a:link和a:visited之后,让这个链接使用 a:hover指定的样式,当用户鼠标点击a标签指向的链接时(鼠标按住没有松开的状态),这个时候链接同时处于link, visited,hover,active四种状态,要让链接用到a:active指定的样式,就要将a:active写在最后。


选择器的优先级怎么计算呢?

CSS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是:

  1. 在属性后面使用!important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
  2. 作为style属性写在元素标签上的内联样式
  3. id选择器
  4. 类选择器
  5. 伪类选择器
  6. 属性选择器
  7. 标签选择器
  8. 通配选择器
  9. 浏览器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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