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会接受原告方的咨询,也会接受被告方的咨询,而原被告的利益是冲突的,两方的咨询也是互相矛盾的。律师在回答双方相矛盾的问题时,会有一种人格分裂的感觉。
原告方经常会咨询:我怎么能打赢官司?打赢官司后怎么能要回钱?怎么能给对方上“黑名单”?怎么才能拘留对方?
被告方经常会咨询:对方没道理地起诉我,我能不能不搭理他?我没有钱对方起诉会有什么后果?我现在可以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吗?上“黑名单”我也没钱会怎么样?拘留会有多长时间?欠钱不还会不会被判刑?
对于两方面的咨询,律师都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答。
对于原告方的咨询,律师一般都会根据证据和案情对案件的可能结果给出自己的意见,至于判决结果是否能得到执行则要看被告方的经济能力和还款意愿。如果被告方有钱或者积极履行义务,执行就有希望。如果被告方没有钱或者始终在逃避执行,执行的结果就不会太理想,可能要采取上征信或者拘留措施。
对于被告方的咨询,律师会告诉他们官司可能败诉,面临被执行的可能。如果逃避执行会被上征信,甚至被拘留。
律师经常在原被告的问题间来回切换,一方面告诉原告如何获得胜诉;及如何得到满意的结果,一方面告诉被告逃避执行可能带来的风险。
如果仅此而已,律师对于原被告的咨询意见还算是一致的。
但有些被告会让律师给他出主意如何逃避执行,比如办假离婚手续,转移财产等。律师如果给这些人出逃避执行的注意,实际是在破坏公平正义。绝大部分律师是不会出馊主意的,都会劝当事人面对现实,积极还钱。但也不排除部分律师会给出一些不恰当的意见。
原被告从不同立场,不同的利益考量向律师进行咨询,使人律师在解答问题时,不断地切换原被告的角色,刚为原告方提供解答,立马又要为被告方考虑,处于人格分裂的状态。
这种状态是律师职业的一种常态,律师要坚持一个底线,那就是依法解答,维护公平正义,不提供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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