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中午时分,墨斯从宿舍走了出来后,就漫无目的的一直往前走,她此时没有方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墨斯觉得头有点晕,她努力的定一定神,原来自己已经走到了学院门口外面的那条街上的十字路口红绿灯的这一头。头上的太阳照射着,夏天的阳光照在周围的马路、建筑物上,感觉白晃晃的。
墨斯头有些晕,而且脚下也有点浮浮的,泛着白光的路就像浮动着的泡沫,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因为头晕不舒服闹的,墨斯的手和脚渐渐的开始有点在冒汗。她记得她走出宿舍走出校门后就沿路的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街口,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
墨斯想起了陆小曼的《随着日子往前走》中写的一段话: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带伤的人,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相信,真正治愈自己的,只有自己。不去抱怨,尽量担待。不怕孤单,努力沉淀。
她站在马路十字路口红绿灯的这一边,感觉头越来越晕,脸色也开始有点苍白,眼前开始模糊,感觉刚才灿烂的阳光怎么变暗淡了,难道是要下雨了吗?这个时候她似乎看见了斐扬正从马路的那一头走过来,她扬起手想要跟斐扬打招呼,可是就在她扬起手刚要迈出脚步张口要叫斐扬的同时,仿佛眼前一辆的士在司机的咒骂中飞快的从她身边驶过了,她脸色更加苍白,头更加晕眩,眼前一片黑,坠坠欲倒,神志昏迷中似乎感觉到了有一个人到了她面前,会不会是斐扬呢?
墨斯还没扬起来的手就这样放下了,还没发出的声音也没能发出。墨斯感觉自己轻飘飘的,仿佛飘在了空中,无处安放。她恐高,她害怕,她想叫,可是怎么叫也叫不出来。不知过了多久,她仿佛听到了有人在不停的喊,“醒过来,醒过来啊,你快点醒过来,要不然我要打电话了……”
是斐扬吗?是斐扬在叫我吗?我在哪里?斐扬你在哪里?还在宿舍写日记吗?你在干什么呢?我这是怎么了,头怎么那么疼那么晕呢?
随着那声声入耳的“醒过来,醒过来”的呼唤,墨斯缓缓的张开眼睛,发现自己待在一个陌生的小店里,那是位于十字路口马路边的一家小店,躺在一个躺椅上,看到眼前坐着一个年轻女孩,神情非常紧张。
女孩看到墨斯睁开眼睛了,似乎松了一口气,说,“你啊,吓死人了,怎么会晕倒在马路边呢,晕倒前还差点就被车撞到了,幸亏那的士司机技术好,才没撞上,还好,你终于醒过来了,担心死我了。”说话间,并递给我一杯温水。
我接过水,看着面前清秀的女孩,眼神闪过一丝丝的抱歉,说,“真的非常谢谢你,让你受惊和担心了,对了,我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称呼呢?”
店里女孩说,我叫李晶。你在马路边差点撞车,幸亏的士司机开车技术好,反应够快,这才没事,本来那个司机男孩下车要骂你的,哪知你却晕倒了,男孩看着晕倒在地的你,一时之间也就不好再骂你了,就赶紧招呼我,一起把你扶到我店里,我看你像是这附近学校的学生,就先看看你什么情况再说,就试试看能不能把你叫醒,那司机男孩已经走了。
“对了,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善良的女孩继续问我,看到我醒了,也总算放下心了。
“没什么,刚才就是觉得头很晕,晕倒了。真的谢谢你,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自己会怎样了。”
“以后多注意点,天气那么热,脸色还苍白,你就别到处跑了,回学校去吧,以后多注意身体。”
我遇上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我连声应是,说我知道了。
缘分的事真的非常奇妙,这一次的晕倒,能够认识了一位善良阳光的女孩,倒也不错,后来每次出学校,买什么需要的,只要她店里有的,墨斯都非常乐意到她这里来。
墨斯喝过温水,精神稍微缓过来了点,便告辞了小店的女孩李晶回学校。路上的行人不算太多,毕竟夏天的阳光还是热的,墨斯慢慢的的走着,在并不算太猛的中午阳光下。
墨斯边走边想到了斐扬那略显苍白的脸,想到斐扬每天都不停地写着,忙着,生活着,想到斐扬手上的血脉也在日渐明朗,真不能想象她的血脉到底有多长。
这一连串不着边际的想象,犹如有一丝阴风刮过这个城市大街,也刮进了墨斯的骨子里,突然间,墨斯觉得心里非常难受。
其实黄陵她们并不懂自己,同时也不懂斐扬,虽然她们的确是出于关心墨斯,对于她们的关心,平日她们对她的好,她一直心存感激。
墨斯最后终于决定回学校回宿舍去,她想知道斐扬此时是不是仍在写日记,或是已经写完了在干什么。
斐扬苍白的脸一直保持着理智沉稳,斐扬想和安静的墨斯成为好朋友,在她刚刚认识墨斯的时候就想,虽然沉默寡言的墨斯并不突出,并没有什么特别,然而她安静沉郁的身上却有一根无法解释的和弦,在牵动着斐扬的心,想走近墨斯,想了解墨斯的内心世界,想拥有一个可以心灵相通的挚友,想拥有一份相知相识的知己之情。
斐扬写字间知道之前墨斯来过,但她没有停下笔没有抬首和她打招呼,不是故意装作看不到她,也不是把她当作透明人,她非常在乎墨斯,刚才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有时候彼此的情谊不是需要时时刻刻停下手头上的事去用一个招呼来衡量的,有时候一个眼神就已足够,何须多余言语。她一直都相信墨斯,相信墨斯一定懂她。
斐扬认识墨斯,是缘于学校举行的一场有墨斯参加的经济系对行政系的女子篮球比赛,墨斯还算不错的表现吸引了场外观赛的彼此还没有真正认识的斐扬,她想不到如此内敛文静的墨斯,竟然会如此喜欢热爱篮球,竟然会不顾形象乐于奔跑在篮球赛场上,而且打得还可以。
在那一场篮球比赛结束前,斐扬提前离开球场,去饭堂把自己和墨斯的饭菜打回了宿舍,并放在墨斯宿舍她的书桌上,同时在饭盒的旁边,是斐扬用自己新买的非常漂亮的透明玻璃杯装的一大杯温水。
也就在那一天,墨斯知道了她和斐扬原来是同一个系但不同班的邻居:斐扬住307房,墨斯住306房,非常巧的是她们上课的教室也是紧挨着。
就是这样,墨斯和斐扬真正认识了,后来还成了校园时光彼此最好的好朋友。而她们彼此真正了解,还是在那一次斐扬和墨斯认真的谈了她和正在追求她的男生郑武的感情之后。
郑武,是墨斯有生之年以来首次遇到让自己心动的男生,从开学第一次看到并与他说话,他就默默的住进了墨斯的心里了,这也是墨斯有生之年首次的暗恋,只是这一份暗恋就只是一份属于墨斯自己秘密的暗恋,直到毕业离校依然未果,属于墨斯的校园时光是存活在爱与痛的边缘,那是非常奇妙的一份情感。
话说回来,郑武与墨斯同班,一个又高又瘦很特别很阳光的男孩,是班上的文体委员,又是学校篮球队的队员,球打得很好,舞也跳得很棒。他聪明,人缘好,却常跷课,每到考试前就拿着墨斯整理出来的复习资料(除了数学与英语)开开夜车,考试成绩也还行。而且后来得知,郑武,与斐扬是半个老乡,他们都一样,跳舞非常棒,而且家境都不错,很懂得生活,用爱情里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门当户对。
斐扬也很特别,特别的个性,特殊的优雅的气质,与之相处,说不出的一种舒服,和与魅力吸引。
斐扬不轻意对人说与郑武相关的事,墨斯知道。然而,面对墨斯,斐扬却自自然然的对斯说了,最后还说了想和她要成为真心的好朋友。墨斯听了,静静的看着斐扬,笑了,笑得那么的开心,笑得那么的阳光,很少有见到她笑得如此之开心。过了好一会后,她才对斐扬说,我们现在就已经是好朋友了呀!与此同时,墨斯也看见了斐扬的脸上仿如笑得像正在盛开的鲜花般灿烂明媚。
墨斯很认真地听斐扬说着她与郑武的种种事情,而墨斯也很认真的和斐扬说着一些郑武在班上的事情,扬苍白的脸上闪着红晕。暗恋郑武的墨斯,此时,此后,便变成了斐扬和郑武之间的传音筒,调和剂,甚至成了他们之间套取情报的情报员。
每次和斐扬一起,说起郑武,墨斯都可以感受得到斐扬说起郑武时的起伏心情,从斐扬那时喜时忧时嗔时怨的神情,时高时低抑扬顿挫的语调,从斐扬向她倾诉的点点滴滴中,墨斯不难明白斐扬对她的善意,以及对郑武与情意。事实上,郑武也是非常爱斐扬的,他对斐扬的呵护疼惜,墨斯都看在眼里。他爱斐扬,而斐扬也爱他,那是毫无置疑的。
墨斯看着快乐幸福的斐扬,想到自己心底里的秘密,不禁一声暗叹,既然有缘无分,那就从此藏在心底吧,虽然是好朋友,这样的事,恐怕心里也只能生出难以启齿的柔弱了,就让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了吧,希望下来的时光里,可以和他们一起有个快乐的校园时光,好好读书,以盼日后可以展翅高飞,自由自在。墨斯决定了,心里也轻松了一些,尤其是在斐扬面前。
墨斯清楚的记得,她们那一次说话,说了很久,也说了很多,就坐在校园里那一方幽雅的草地上,墨斯甚至至今还能忆起斐扬说到最后有趣的事情时她那苍白的脸上乐开了花的情景。
就这样,墨斯和斐扬成了心心相通、惺惺相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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