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前绝大多数的家庭里,孩子就是中心,是家庭中最有价值的“宝贝”,经常说的“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说的就是如此。然而,对于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孩子而言,他其实只是家庭当中的附庸品。现在界定一个规则观念:对于整个家庭而言,最能创造价值的成员,往往最受尊敬、最有话语权。当然在现代社会中,衡量一个人创造价值多少的最常见标准就是金钱,例如若是爸爸比妈妈挣得钱多,那么爸爸就主导着家庭,相反,则是妈妈说话更有分量。当然这种常见的价值观着实是大行其道,在社会的角角落落都有体现。然而对于小孩子而言,他为家庭创造的即时价值是少的可怜的,但是却非常能通过自身的言行影响家庭其它成员的言行,这是相当不符合上述的规则的,比如奶奶带孙子逛超市,孙子非常喜欢一个比较贵的遥控玩具车,可是家里已经有了几个类似的玩具车了,小孙子都很少去碰它们了。奶奶开始是不答应买的,而孙子却哭着躺在地上不走,最后的结果,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小孩子没能为家庭创造即时价值,他是依赖家庭其他成员生存的,然而他却非常能影响和左右家庭其他成员的言行,这种不符合规则的行为,没有几个人觉得是对的,然而绝大多数人还觉得这种现象是合理的,这种“合理”其实就是一种“不合理”。对于小孩子而言,虽然他可能不理解这种规则,然而规则却是实实在在的影响着他。因为从道德和法律角度来看,没有相应的付出,却得到远超于付出的回报,这就是不合情、理、法的,做这种不合情、理、法的人,是会受到惩罚的,难道说小孩子就能例外否?自然界中当然没有这种例外,付出与回报总是成正比的,小孩子受到的惩罚就是:当他这种耍赖行为成为一种索取的手段时,他便习以为常了,在这种“习以为常”的环境中长大,必然成为问题少年,若是还未能醒悟,不仅会影响家庭,还会危害社会,最后成为违法成年。对于小孩子的好,就是不能区别对待,特别是上述的这种价值规则。若是家长觉得孩子真的很难创造实际的价值,那么其实很简单,就让小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先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开始,学会自己穿衣服奖励一个什么;学会拿筷子夹菜奖励一个什么;学会穿鞋子奖励一个什么;逗妈妈开心奖励一个什么;......也就是说,小孩子得到的任何东西,家长都要告诉他因为他做了什么才得到了,这样他才能感觉到为家庭创造了价值,才能感觉到自己的价值,才会珍惜得到的,才会更爱护家庭。小孩子的价值感是只能在家庭里才能塑造的,在学校里,是没有这种条件环境的,所以家长必须重视塑造培养孩子的价值感,不要再爱心泛滥,过分溺爱,摧残孩子的心灵成长了。法则的力量,是无处不在的,谁都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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