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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作者: up姑娘 | 来源:发表于2020-02-04 19:24 被阅读0次

闲着无聊,一上午就把余华的这本书读完了

好久前买的一本书

文章的语言非常浅显,以人物对话为主,没什么华丽的辞藻修饰,但巧妙的文学技巧的使用却让人不舍得放下。

主人公许三观,底层市民,说不上富有,可也算不上贫穷,第一次因为爷爷的缘故接触到卖血这个词,并对之产生好奇心。虽说他并不贫穷,可在卖血所拿到的钱财巨大的吸引下,第一次的他还是和同伴一起去尝试了。拿到一笔不少的钱财后,可怜的他却不知道该如何消费。他记得卖血后同行的人告诉过他:你把力气卖掉了,所以你觉得没有力气了。我们卖掉的是力气,你们城里人叫血。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还有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多了。许三观牢记着这个原则,最终把这个钱用到了大用场,娶了媳妇。之后的故事便围绕着这一家人展开。

本是幸福的一家人,却在别人的闲言碎语中一步步破碎。日常我们都说不该在乎他人的看法,可当事情真的来临到自己的头上,谁还记得这句真理。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必须学着在闲言碎语中生存。我们没有让别人闭嘴的能力,我们只有学着去接纳不完美的自己,接纳他人说三道四的事实。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思维方式、性格、习惯不同,对同一句话的解读能力不同,所以说,当一句话被说出口时,千千万万个不同版本的故事也就诞生了。当我们记得这些时,是不是在面临被误解时更加淡然?

作者将许三观的市民形象刻画的活临活现。众人的影响使他相信自己最爱的大儿子不是自己的,态度的转变让人目瞪口呆。刻板僵硬的思想要求他必须与别人的行动保持一致,有一丝不一致都会产生焦虑,这一点在卖血前喝水与卖血后喝黄酒尤为明显,让人嘲笑他的同时不免也对他产生一丝悲悯。

他并没有致命的弱点,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普普通通,性格中夹杂些小毛病。

他讨厌自己的大儿子,声称自己替别人养了十年的儿子,但当大儿子一乐真的惹上了大事,虽然开始想着把一乐送给他的“亲爹”,可到后来还是以自己家全部的资产作为抵押处理祸事,让我们看到了小市民的真性情。不止这一件,后来的为给儿子治病,为儿子有更好的前途,一次次卖血,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也让人感动不已。

一个普通的男人,一个普通的父亲,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以卖血求生存。作者也许就是想告诉我们,真的有那么一群人,在难关面前是那么无能为力,此种方式已是代价最小的方法。

想想,我们已是幸运的。现在这个时代虽然也充满残酷的竞争,可它终究不再是一个会饿死人的时代。只要肯努力,生存不是问题。

历史这条长河滚滚向前,它不会为任何人的不幸而驻足叹息,也不会因任何人的成功而加快轻松的步伐。它就按照它既定的脚步,一步一步地,自私又无私地走着。可是,它会把一些人给定格下来,让世人铭记他们的伟大,而那些被时间淹没的平凡的小市民,如许三观,如你我,也该拥有一份来自内心的由衷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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