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网上提了一个问题, 50多岁的我在女儿家养老,女婿很讨厌我,我应该回家吗?
我的回答是:
首先,我搞不明白,五十多岁的人养的什么老?
其次,才五十多岁,为什么要住到女儿家去?自己住不自在吗?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起,由自己决定;电视声音大点小点都不影响别人;与朋友小聚旅游,不用打招呼,早一点回晚一点回,也都无所谓。自在的日子不好吗?干嘛一定要去打扰孩子的生活?
五十多岁就要养老,怕也不是什么勤快人,女婿讨厌很正常。
如果你是有养老钱的人,又何必去仰人鼻息过日子?拿着养老金游山玩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想干什么就不干什么,轻松自在,无拘无束,这日子不香吗?
如果没有养老钱,趁着年纪还不大,找点事情做,挣点养老钱,活得有尊严有底气。
你养女儿二十年,而且养孩子是越养越轻松,养的还是你自己的骨血,你就打算女儿女婿养你三十年四十年,而且越养越难,女婿还与你没有血缘关系。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要活出尊严,没有尊严的活,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要是在孩子家得不到好眼色,立马走人,哪里还要等到让别人讨厌。
一程山水一程人,一段时光一段缘,珍惜与女儿的缘分,不要让女儿为难。你养女儿,不是养一个给自己养老的机器人。
回自己的家,给自己留一点脸面,也给自己留一点真正需要养老时的一点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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