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009—胡旭艳
(美)凯•温特斯 文
(美)南希•卡彭特 图
翻译:林良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故事讲述了亚伯拉罕•林肯从出生到竞选总统的经历。7岁那年,他们一家搬到印第安纳州,和当地拓荒者一起砍树建房,在树林中射杀了一只火鸡之后,他发誓不在伤害动物的生命,让孩子懂得爱惜世间一切的生灵;9岁时,家里发生变故,父亲再婚,善良的继母让孩子们回到学校读书,学校停课的日子,林肯去农家打工,赚一些零用钱帮父亲养家。让孩子学会担当;渴望读书的林肯坚信,自己想知道的事情,样样都在书中。

有一次,屋顶漏雨,溅湿了一本他向朋友借来的书,他不顾烈日接连三天到朋友的田里帮忙摘玉米,当做赔偿。他勇于承担、补救自己造成的过失。林肯在卖东西多收了六分钱,走了好几英里路去还钱,体现了他诚实,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美德,还有与粗暴野蛮的帮派头握手言和,并成了好朋友。

19岁那年,他看到黑皮肤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都被铁链锁住,头项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拍卖台”,他认为买卖人口是不对的,所以他注重文字的力量,用文字伸张正义,成就了他日后竞选参议员,最后,竞选全国最高的职位。

林肯通过看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在脚步走不到的地方书可以,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书也可以。多读书,多看书,用书来滋养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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