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洛克主张一方面必须放弃鞭挞,另一方面又不能给幼童喜爱的东西以示鼓励,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管教儿童呢?对此,洛克承认,如果我们想要控制住幼童,就必须对他们施以奖惩。希望和畏惧的取消,就意味着所有管教的完结。因此,错不在奖惩,而在于人们通常所采用的奖惩方法都是不得当的。洛克再次强调,以身体的痛苦和快乐作为对子女的惩罚和奖励,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我们借以使幼童达到良好状态的奖惩方法,应该是尊重和羞耻之心,一旦令幼童体味到它们的真义,便会对心灵产生最为有力的一种刺激。
乍看起来要做到这一点有些困难,如何才能实现呢?
首先,幼童对别人的表扬和称赞是非常敏感的。因此,如果父母在他们做得好的时候善待和称赞他们,在他们做的差时对他们施以冷酷的颜色,其他孩子们周围的人也加以配合,以类似的态度对待他们,不久,他们就会对两者之间的差别敏感起来。这一方法会比恐吓和鞭挞更有效果,因为如果孩子没有形成羞耻之心,恐吓和鞭挞便会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失去力量和作用。
其次,为使尊重或羞耻感更为深入地在幼童心田扎根,其它令他们喜爱或讨厌的事物应该自然地伴随着这两种情况而来。以这样一种方法对待他们,幼童就会理解到,只要他做得好,受到人们的称赞和尊重,就能得到每个人的喜欢和爱护,结果,他也同时能拥有所有其它的好东西;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因为不良的行为举止而被人看不起,在那种情况下,他也将得不到那些他想要的东西。用此方法,他们的欲望目标则能够有助于德行的获得了。
在责备或称赞子女时父母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当子女的过失不可避免时,责备便不仅要加以冷静、严肃的言词,而且应当背着别人私下里执行。但幼童应得的称赞则尽可以当着他人的面给予他们。
普通教育方法中的一个常见错误是,普通人在任何场合都要幼童记住各种各样的规则和教训,其实他们往往不理解其中的真义,因此转眼就忘了。假如父母希望子女做某件事情,他们忘了或者做得不好,那就让他们一遍一遍地做,直到做好为止。这一方法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发现这件事适不适合幼童去做,他们有没有能力去做,如果没有,便可及时对他们进行教导或训练;二是通过多次的练习,便能在幼童身上形成习惯,做事便无需依靠记忆或者反思而变得自然而然。洛克提醒父母这样做时注意两点:1.让幼童参加练习,形成您所认为适宜的习惯时,要用温和的言辞去提醒他们忘记的东西,不能施以严厉的斥责,好像他们是故意要违反似的。2.不要试图一次性地在幼童身上注入过多的习惯,习惯的种类太多,最终一样也养不成。
洛克极力主张年轻绅士的教育工作应该在家里进行,要在父亲的控制范围内,在一名好的家庭教师的管教之下,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方法又得当,这便是达到这一伟大而又重要的教育目的的最好而又最为保险的办法了。
幼童极易模仿他人,因此洛克提醒父母,如果想得到子女的尊重,自己必须给予子女足够的尊重。不要在他面前做任何你不想他模仿的事。如果有什么事情他做了,你认为是一件过错,但你自己却不小心做了,他一定会以你的榜样为借口;等到将来用正确的方法纠正他时,就不那么容易了。
洛克还认为讲理是对付幼童的真正办法,当然,这里的讲理是指适合幼童能力和理解力的讲理。父母应该通过温和的举止让他们明白道理,即使在纠正他们的过失时,也应该保持冷静,以示你的所作所为是有道理的,而对他们来说又是有用的、必要的,而不是你所吩咐的事情乃是出于你的反复无常、心血来潮或是一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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