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秘密的本质是什么?
传统角度:符合“三性”要求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司法实务:审查其构成要件。
实务中的问题:
产品上市前的外观设计
上市公司正式披露前的经营信息。
公开的——非商业秘密
不公开的——商业秘密
2.新角度: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所处的状态。
任何信息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信息可以不变,但状态是可以变化的。
是否改变,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思。
状态的变化:不该知道的人知道了。
“三要件”的关系:
秘密性是保密措施的结果
保密措施是保持秘密状态的的手段
因处于保密状态而有商业价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