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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 ——读胡鹏池《芦花瑟瑟》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 ——读胡鹏池《芦花瑟瑟》

作者: 书悦 | 来源:发表于2017-03-19 21:06 被阅读56次
    《芦花瑟瑟》,胡鹏池著,深圳海天出版社2016年4月

    再一次认真思考“故乡”的意义,是因为读到了胡鹏池先生《芦花瑟瑟》(海天出版社2016年4月)一书。于是,脑子里便响起了那句旋律,“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故乡”二字,一下子化作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丝线,牵引出心中的万般情绪。

    胡鹏池说,“人人都说家乡美,可我一向就没有这样的感觉。每天想着她的贫穷与苦难,夜里每每入梦的却是爱我疼我的亲人与乡亲们。”我们大多数人的家乡也是如此,只是幅员辽阔的祖国版图中平淡无奇的一小点,那里也许贫穷落后,也许依然沿袭着各种陋习,也许还有着一群愚昧无知的村民……以至于,故乡无法让我们产生所谓的自豪感。可是,一旦真正远离了,故乡却成为了心里最令人惦念的地方,因为我们是吃着那里的粮、喝着那里的水长大的。

    《芦花瑟瑟》开篇《百脚街》一文,“我的故乡并没有山峰之峻峭,没有曲涧之深幽,也没有荒林之蓄美。平坦意味着平淡,平淡产生不了诗情画意……界北房屋的背后是一条河流,河面仅七八米宽,灌江的河水永远是浑浊的,不深也不浅,从未干涸见过底,也从未泛滥上过岸,河水日夜缓缓地向东流去,无风的日子几乎看不出它的波浪。”这一段对平凡故乡的描写,一下子将我带进了自己那位于江汉平原的家乡,而在我家旁边又恰好也有那么一条不深不浅的浑浊小河,日日夜夜平静地在那儿。于是乎,在接下来作者所描写的人事中,我总是不自觉地在脑海中将那些故事发生的场景转化为自己的故乡,因为有些人和事实在那样地相似。

    带着这样相似的故土情,对于唐伟先生在该书序言中提出的“家国情怀”,似乎能够感受得更加真切。且读《放鹞子》一文,作者小标题冠以“故乡鹞子,世界唯一”的美称,他不惜笔墨,将故乡鹞子的品种、样式以及乡民们放鹞子的欢闹情景写得入木三分。然而,随着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到来,农民们越来越贫穷,无心再上演放鹞子的盛况,做鹞子的工艺也逐渐失传。现在,虽然政府有心保护起“放鹞子”这一地方传统项目,但那一大群人扛着鹞子奔跑的情景却被大卡车所取代,现代精良的制作工艺却令人好生回忆那“原汁原味粗糙的况味”。这其中,失去的不是传统工艺,而是乡亲之间同心协力放鹞子的热闹劲。

    最喜欢《儿时食瓜》这一篇,作者对于一家人食瓜时心理细节的描写令人感动:“最先停住不吃的总是母亲,她总是慢慢地吃上两小片后就不吃了,望着满脸兴奋的儿女们,又是高兴又是辛酸地开始收拾桌子……最后住嘴的当然是弟弟,他年龄还太小,尚不懂得体贴父母和谦让别人。”可有时候开出来的西瓜是半生不熟的,那一天的好心情可跌落谷底了。然而,“没有人会提议扔掉重开一只,连六七岁的弟弟也不会。”

    其实,“酷暑食瓜”该是所有人共同的乡村记忆。还记得在我小的时候,酷暑午时,一家人围坐一起分食一个大大的西瓜或甜甜的香瓜,是最为舒心的时刻,因为在这样放松享受的氛围中平时怯于交流的一家人才有可能会悦颜畅谈。此外,酷暑中令人难忘的乡村记忆还有晚饭时刻。太阳下山后的傍晚,从家里搬出小桌子小凳子,勤劳的主妇端出炒好的饭菜,一人盛上一碗白米饭,在傍晚的凉风以及夕阳的余晖下用餐。最好玩的莫过于隔壁左右的好邻居们也同一时刻开饭,于是我们这些小孩子就可以端着饭碗互相串门,从来不会担心吃不饱,因为碗里的饭菜总是越堆越高。那时候,各家的伙食都很简单,因为父母们白天一天辛勤劳作下来,已经没有精力去准备复杂的饭菜,往往是菜园子里就地取材,西红柿、丝瓜、黄瓜、茄子、青菜等,就着油盐在柴火灶中翻炒,尽管没有鱼肉,可也吃得香甜。这种农家孩子才懂的野性,在现在门户紧闭的城市生活中,是无法体会到的。

    循着作者的笔端,会忆起很多。因而,不仅作者的故乡,就连自己的故乡,此刻回忆起来也全都是美的。可作者又言:“人人都说家乡美,可我一向就没有这样的感觉”。唐伟先生对此谈到,作者认为故乡不美,但是他笔下的街道、巷子、平原、马路等却没有任何“不美”的元素,“在这其中作怪的就是神奇的‘家国情怀’”。唐伟写到:

    家国情怀净化人的心灵……启蒙带来觉悟,心灵净化后的双眼,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胡鹏池通过那瑟瑟的芦花梦回了他的故乡,看他的故乡,就是在看他的成长、看他的担当、看他的回归。这是一种摆脱了外在束缚后螺旋式的回归,只有这样的回归带给我们的慰藉和启迪才是非同凡响的。

    正是这样的,尽管那是作者的故乡,那是他熟悉的村民。可他能够置身于自己的私人情感之外,去重现当年的乡村。他的笔下有遗憾,但是没有抱怨或指责,这正是唐伟先生所言的经过“家国情怀”所净化过的心灵。

    除了对故乡草木习俗的回忆之外,最精彩的当属书中形态万千的乡民们。兰姑娘、袁和尚、卢大海、常新万、方惠琴、李楞子、大金叔、孙大爷……他们只不过是大千乡村里毫不起眼的一位,他们的故事也无非男女情爱、世事纠葛等,最多可充当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又有什么可写的呢?然而,细细想来,正是这样一群鲜活有个性的人物,才组成了那个独特的时代。

    其实,书中好多人物,不是作者的故乡才有的,而是广大乡村的缩影。比如,老姑娘方惠琴,为照顾三个尚小的弟妹,奉献了自己的全部青春岁月,可等到弟妹长大了,自己却成为了家里多余的那个人,于是就有了《老姑娘出嫁》这么一段错综复杂的故事。像方惠琴这样为家庭牺牲的老姑娘,在广大乡村里,一个村里准能找出好几个来!连作者自己也写到,“乡间多子女的贫苦人家会很自然地生长出这样一种好女子,她们往往是家中长女,下面有众多的弟妹。这样的女子,书一般是读不好的,但懂得生活甘苦,会体贴父母难处,都自觉地将青春无私地奉献给家庭,一门心思地帮着父母忙活生计,帮衬父母将弟妹们拉扯大……对于母亲,她是她的帮手;对于弟妹她是他们半个母亲。”

    还有章天与等姑娘,这一对永远在吵架的夫妇,动辄跳河、上吊以死相逼。争吵平息后,却依然为着对方着想,实心实意地安置对方的生活。这样的夫妇不也是广大乡村的常态吗?在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婚姻生活更像两人搭伙过日子,在前后漫长的日子里若能酝酿出被称之为“爱情”的东西,那便是莫大的幸福了。更多的则是像章天和等姑娘这样,缺乏文化知识,闲余时间不懂如何打发,更不懂得如何交流,于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便能引发一场大战。但真遇到事情,却能义无反顾地共同面对。放在现代社会,大概都会感叹那是一场悲剧性的婚姻,然而在那个年代,有这样一位携手相伴的伴侣,对于他们而言已然是莫大的幸运了。

    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当属作者做了一辈子大学梦的二舅。在二舅小学毕业的1950年,家里被评为地主,好不容易坎坎坷坷地捱过高中期,在坚持连续三年的高考之后,终于得以“触摸”到大学,然而才刚开始大学生活,国家以经济困难为名义解散了他所在的大专院校,遭受沉重打击的二舅,在绝望中甚至想到了死。经过一番顿悟之后才重新振作起来,接着连续复习两年却均告失败,直到30岁才绝望地终止他的大学梦。“从1959年到1965年,长达六年,五次高考,甚至还有一次是真正地闯进了大学的殿堂,终于南柯一梦。”作者用“精卫填海,杜鹃泣血”八个字来评价二舅这追梦的半辈子。可以说,那个时代的浪潮所激起的水花,正好一下一下拍打在二舅的身上,并且在他每次振奋起来看到一丝丝希望的时候,新一波的浪花又重新汹涌过来。

    作者笔下的“他们”之所以会牵动我们的喜怒哀乐,是因为我们身边也曾有这样一群“他们”。“他们”平日里是隔壁抽着烟斗的大叔,是拉扯着大嗓门的村头大婶,是蹲在村头大树下向孩子们讲经吹牛的大爷……“他们”只是平凡乡村中微不足道的一人,可谁知道“他们”的笑容背后也有着辛酸曲折不为人知的经历呢?作者正是将这样的“他们”置于时代的大背景下,通过“他们”的经历来重现历史的足迹。“他们”的群像深深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征,那些年乡村有过的淳朴与宁静,那些乡民与生俱来的勤劳与敦厚,当然还有人们在时代激流中龃龉前行的龌龊阴暗以及恐惧不安……这都是我们祖辈和父辈们曾经走过的路,这也正是瑟瑟芦花下历史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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