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感能解释很多幸福。比如有一位妈妈,每天全家人吃完饭,孩子玩游戏丈夫看电视,总是她一个人默默地收拾碗筷。你说这个妈妈会不会感到不公平呢?
如果她想的是,丈夫挣钱我不挣钱所以他有权不收拾,孩子们太小不会收拾,只好我收拾 —— 就算她居然真的认同一家人还有地位差异,她也绝对不会感到幸福。
可是为什么千千万万个妈妈却能心情愉快地收拾碗筷呢?因为她们知道那是在照顾家人。她是在为家庭这个共同体做出贡献。
所以你承不承认,阿德勒这个定义其实挺好。而且请注意,幸福不是由具体贡献的大小决定的,而是由“贡献感”决定的。
算贡献的大小,那是*行为标准*,中国话叫“论事不论心”,那样的话一个因为疾病而失能的人还能有幸福吗?他躺在病床上什么事儿都干不了,还需要别人整天照顾他,他岂不是会感到非常不幸福?
而“贡献感”,则是*存在标准*,中国话叫“论心不论事”。在亲人看来,这个人其实并不需要做什么,他的*存在*,就已经是一种贡献。
贡献感并不在于你的行为起到了什么结果,不是“如果……就……”。贡献感是你认为自己做出了贡献,你就做出了贡献,你就立即获得了幸福。
如果说贡献难分大小的话,贡献感根本就不需要分大小。你不需要非得达到一个什么客观标准才能获得贡献感,从这个意义上讲你不被任何外界的东西牵引。
贡献感是非常可控的,你随时可以单方面认为在这件事上你已经做到贡献了 —— 只要你能说服自己的内心。所以贡献感也不是被内心的某个永远不可满足的欲念驱使。事实上,阿德勒反对为共同体牺牲自己 —— 别人的命是命,难道你的命就不是命吗?你自己也不是工具!有贡献感就可以了。
也许你做的这件事别人根本看不到,也许别人还误解你,但是没关系,你自己知道你做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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