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为什么要来找他呢?”手持权杖的清秀女人身上环佩丁当,微微倾身时有悦耳的声音,同她说话时的声音一起向我轻声问道。
“我想和他打一架,”我深吸了一口气,街上风声飒飒, “然后败在他手上。”不,其实这话并不那么真实,我跑遍整座城,只是真的很想找到他,我的挚友,那只强大至极的红发大妖,酒吞童子。可是,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所以,我迢迢万里赶到京都,来拜托晴明帮我一起寻找酒吞童子。挚友素来讨厌与人类接触,他这样的大妖,何曾甘心与区区人类为伍?但要想找到他的行踪,只能求助于人类。和挚友比起来,鬼将高傲的头颅真是一文不值。
“你居然想被他打败?”那只名叫小白的狐狸式神惊叫出来。
“是的,被他打败之后,再把我的这具身体交给他支配。”我笑了笑。可是有谁知道,酒吞童子,他连打败我都不屑。
“哎呀,说不定人家是有什么特殊爱好嘛。”八百比丘尼见势不妙, 忙出来打圆场,“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酒吞童子。”
“这其中,一定有特别的原因。”晴明收了手中的折扇。
我和一群人类又踏上寻友之路。
当我头一次感觉京都城是如此大时,朗月已行至中天,我的心越来越寒:酒吞童子……我的挚友……我就那么想让你避而不见吗?
当京都城里的夜气更加深重几分了时,八百比丘尼身旁的源博雅发问了:“你知道他在那里吗?京都城这么大,要找一只妖怪可不容易。我们这样无头苍蝇一样的找下去,不会有结果的。”
挚友是只极聪明的大妖,从我居住的山里到京都,他在路上布下无数障碍阻止我前行,我心里既有悲愤,也有担忧:挚友,挚友,酒要是喝坏了身体怎么办?挚友,你是妖族顶点的男人,红叶不过一个小妖,她怎么值得这样强大的你来糟蹋自己?挚友!挚友!
我越想越着急,担心挚友会从此一蹶不振,沉迷于酒坛子,脚步不由自主地快了,远远地,已经闻到了挚友身边的瘴气和浓厚的酒味,我几乎快要呼唤出来——那具倒在路边的身体,和背后巨大的鬼葫芦……是他!挚友!不会错的!
我的眼睛亮了,立刻飞奔而去,但下一秒,几个小妖挡横空在了我面前:“你就是酒吞童子?哈哈,这酒这么好,就是我们的了,要是不给……今天我们就定要叫你人头……不…鬼头落地!”
风在旁边助威似的使劲吹,我被这几个低等小妖的狂言妄语几乎激怒地怒火中烧,也无心与他们纠缠,想也不想便唤出一阵旋转的妖风来,狂风过境,那几个小妖登时发出阵阵惨叫,瞬间便灰飞烟灭,没了踪影。
呵,我收了妖风,冷笑一声,弱肉强食,物竞天择,也是妖怪的规矩,毛都没长齐就大放厥词说要杀了酒吞童子,真是自不量力,活该死得糊里糊涂。
“竟然只凭妖风就能除掉几个妖怪,这个变态真不简单。”源博雅在我身后向晴明低语,但我无心搭理他,三两下解决了这几个麻烦,我跨过滚落到地上的鬼葫芦,顾不得身后还有其他人,急急奔向他:“挚友,不要再喝酒了!”
如此叫了好几声,他总算听到了一点,抬起眼皮,懒懒往我这里瞟了一眼,见是我,又闭了眼,把头转向另一边:“茨木童子?又是你。真是无聊啊,你这个十足的蠢货。”
也许我在山里待了太久,也可能是我太久没有听到他的声音,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半天才说出来一句:“挚友,不要再喝了。”
“哼。”他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理喻的话一般冷哼一声,“本大爷没有朋友,没有女人,只有酒。茨木童子,你让我现在不要喝酒了,还真是可笑。”
“能填满本大爷心中寂寞的,只有酒,不是你茨木童子。”他又举起酒葫芦准备猛灌,一个不小心,酒倒在了胸脯上。
不,我几乎要冲上去抓他并吼出来了,酒吞童子,你应该是一个头脑冷静,富于智慧的男人,是统领整个妖族的男人,一个浑浑噩噩的酒鬼,不是我的挚友。
我再也无法忍受,一步上前去把瘫倒在地上的他拉起来,他显然还没醒酒,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腿站不稳,浑身因为酒精散发着软绵绵的热气。我把他的一条胳膊环过我的脖子,扛起他向远处走去。晴明一行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应该是回庭院了。
远处有一大片枫叶林,林表是明月洒满的清辉,月华洒在挚友身上,他高高扎起的头发迎着清光在空中飞舞。我放下他的手臂,他面对面站着,他仍然昏昏沉沉的,我也不言语,只一直守着他。
挚友……今天是满月啊……
醒过来看一看吧……挚友……
枫叶林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是茶香混合木香的气息,沁人心脾。酒吞童子闭着眼,靠着一棵树,仰在树干上,在林中站了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茨木童子,你带本大爷来这里做什么?”
我不看他,只看着树上的枫叶:“挚友可还记得鬼王宫?”
“茨木童子,你是想戏弄本大爷吗?”他酒醒了不少,嘴角轻蔑地扬起,“本大爷的宫邸,当然记得。”
“那挚友可还记得,在鬼王宫的大宴上,挚友自己的模样?”
鬼王宫是座富丽堂皇的大宫殿,几根朱红的长柱撑起一个鬼界的殿堂,我和酒吞童子就相遇在在殿里的一次宴会上。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酒吞童子,也是最后一次见到那样璀璨的鬼王。直到现在我都不能忘记当时的情景:他远远地走过来了,还是那样盛气凌人的样子,红发嚣张地凌空飞舞,举手投足之间,三分狂气,三分傲气,三分酒气,剩下一分给眼角眉梢的不可一世,鬼葫芦在他背后放肆地躺着,里头定是血肉混着美酒。他见了我,也不说话,只那么挑了一下眉,我竟有一霎那的失神:眼前人明明是锦衣华服,却平白生出一股酒歌狂行的豪气来。如他在大宴上与众妖推杯换盏的样子:手术琼觞,面若寒霜,酒映冷光,疏狂暗藏。世间怎能再得这样的鬼王?
我必定是喜欢他的,以至于他向我投来视线时,我慌忙低了头,但反而显得更心虚,又马上抬起了头,他过来了:“为何不快点来与本大爷相见?”
“挚友……”我的声音终于忍不住颤抖了,“我想见当时的你,现在就想见。”
“挚友,我好想回到那个时候啊。”
“若能将一切舍弃,活下去这件事,就会变得轻松吗?可是……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的。”
“不论多少次,多少次,挚友悄悄从我身边擦过的幻影,已经一直不停地呼唤着,”
“挚友的名字,总有一天会忘记的。”
忽然,一股劲风扫来,携卷着狠狠的杀意直冲我的面门,是酒吞童子的拳,随之而来的还有他的怒吼声:“本大爷就乐意颓废!你管不着!本大爷没有女人,没有朋友,你茨木童子,又有什么资格剥夺本大爷喝酒的权利!”
“本大爷要是没了酒,是真的会疯掉的。”
“茨木童子,你不要再找本大爷了,本大爷一看到你,就愧疚,愧疚自己身边有一个这么好的人,时刻担心本大爷,走到哪里都想着本大爷,杀敌的时候永远第一个冲锋陷阵替本大爷卖命,本大爷却还要天天为了酒和女人而不能自拔,一愧疚,本大爷就越想喝酒。”
“茨木童子……本大爷什么都没用,连个女人都求不到,只会喝酒,不值得你这么付出。”
“茨木童子……你……你不懂。”
酒吞童子脸上显出苦笑,沉默了两秒,然后张开嘴大笑,却没有声音,眼泪从他眼里大颗大颗地滚出来,无声地流进嘴里。
“不……无论挚友变成什么样子,挚友就是挚友,还是妖族的首领,还是大江山的鬼王,在我心中,永远是一露锋芒、威震八方。”
我没有转过身,在他看不到的树荫下抹了一把泪,努力压下喉中的哽咽。我好心疼我的挚友,曾经雷劈眼前不掉泪的酒吞童子,此时看起来那么脆弱。挚友……我让你难过了……对不起……挚友,听得到吗?
挚友深爱的鬼女红叶本对他毫无好感,在挚友又一次前去拜访而无果后,不堪忍受挚友的打扰,与侍从一道离开了枫叶林。从此,林子里空留一地红枫,挚友却再也寻不到林中的女人。
很久以前,有个独眼僧人告诉过我,说人与妖皆有八苦:生、老、病、死、渡轮回、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前面四苦自是无法避免的,妖与人亦同有七情六欲,只是寿数长一些罢了。而我和挚友就站在这林子里,红叶在这里离开,挚友在这里崩溃,唯有爱别离,应是求不得。
酒吞童子缓缓地滑到地上,鬼葫芦发出一声脆响,还有被酒震荡的声音。我在他身边坐下来。
“我也不知道,等了红叶多久,”他的声音沙哑,“我一直在等她,可是,她迟迟不来,我该靠什么支撑着我等下去啊?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总有个声音对我说,再等等,或许她就来了呢。于是我又等下去。可是她总不来,我害怕我没有多坚持那一秒而错过了她,所以,我仍然等下去,一秒,再一秒……我是不是多等一秒,她就来了呢………”
“可是,我不愿再等了。”
“我等得好累呀,她知道吗?”
头上是盈盈皎月和千千朗星,偶有林中树叶的脆响,曾经满溢女妖的娇媚舞姿、飘落的染血红叶和辛烈的神酒气息。但现在它们正一点点支离破碎,全是我的过错。
只有傻子才爱人,与其苦苦忍受不被爱的痛苦,放手更明智一些。
不要哭了……今天是满月啊……
不知道以后还能和挚友共看多少次满月。余生,可能也就这一次了。
挚友,我会等你。
酒吞童子往我身边靠了靠。寂静的夜中,我能感受到他灼热的呼吸和身体的抽动。
“吾友,若是想哭,就在我的肩膀上哭吧。我……我不笑你。”
“茨木童子……蠢货!你滚啊!滚啊!你……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看我的笑话?”
可话音刚落,他就趴在了我肩头。泪水打湿了我的衣服。
我总算明白了世间唯情最毒物,偏教女儿痴、男儿苦。
那天,酒吞说话第一次不带“本大爷”,也是他第一次毫无顾忌地在他的鬼将肩头大哭,那是只属于他们的一次。多年以后,我闭上眼睛,还能回想起那个遥远的夜晚。
末了,我轻抚他的背:“挚友,我知道你心里有她了,我永远变不成她。但我就像挚友说的那样,是个十足的蠢货。挚友,我的心只给你一个人伤。”
“我们……不等了……”许久,酒吞童子站起身,眼睛红红的,鼻子因为哭过还在时不时抽搐,声音如闷在瓮里,“我们走吧。”
我们的手在黑暗中悄悄地触摸对方,我碰到了挚友手上的皮肤和凸起的血管,连忙往后一缩,手却不听使唤,偏要靠近,近了,更近了,两只手如两个懵懂的孩童,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彼比,又不愿让对方发现自己在寻找它。终于,我们牵住了彼此的指尖。
“好,我们走。”
我们拉着对方的手,一起向前走去。
挚友因为喝了酒,体温很暖,暖得我也热乎乎的,身上像揣着个小火炉。前面的路还长得很,灯火闪烁,影影绰绰,只有孤魂野鬼的哀嚎传来。但是我一点都不寂寞。
看什么都像梦。走了一会儿,酒吞童子停了步,取下鬼葫芦,将里头的神酒倒在地上:“茨木,这酒当本大爷敬你的,本大爷和你……在一起好不好?”
此时倒真像梦了,我眼前尽是朦胧,只学着他一起,像人类成婚一样,合起手对彼此拜道:“愿与吾之爱,一生从容,两相珍重,三世同归,再无倥偬。”
前不久的哭劲儿早过了,这时挚友正含笑看着我,见我察觉了,又若无其事地移开眼,对着空气说:“茨木,你是本大爷的了。”
我的余生,就是挚友了,而不是止步于挚友。
何必要苦等呢?真正要来的人,是不会让你等太久的。纵使长路漫漫,也要不远万里,指上系红线,千山万水来相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