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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些谬误

关于一些谬误

作者: Python面面观 | 来源:发表于2016-09-15 21:48 被阅读838次
    • 含混谬误(推理的过程有问题)
    1. 分解谬误(如果整体具有某种性质,那他的某一部分或者元素也具有此种性质)

    例子:美国是富裕的,所以他的每一个公民也是富裕的。

    1. 合成谬误(对局部说来是对的东西,仅仅由于它对局部而言是对的,便说它对总体而言也必然是对的)

    例子:虽然某一个人用惦高脚尖的方式来看庆祝游行,可以让他看得更清楚一些。但是,如果所有人都这样做,并不能让大家如愿。虽然一个人使用透视麻将,可以让他赢钱,但如果向全社会推广透视麻将,则不会让所有人赢钱。一户人家教育小孩刻苦学习,考上大学,成了人上人,但家家都这么做,却无法如愿。

    1. 重读(观点本身没有问题,但是重音强调有问题,有意进行误导)

    例子:现实生活中,全场1折......起。(“起”字很小)

    1. 双关(一个陈述是双关的,是指由于它的词汇组合松散或笨拙导致它的意义不确定。一个双关陈述可能在一种解释下可能是真的,而在另一种解释下却是假的。当以使其为真的解释来表述论证前提,而以使其为假的解释得出结论时,那么就犯了双关谬误)

    例子:地上一个猴,树上qi个猴,一共几个猴?

    1. 歧义(在论证的明确表述中有意或无意地使用同一个词或短语的两个或更多意义)

    例子:

    1. 真理越辩越明。(真理的定义?辩的定义?明的定义?都是含混的)
    2. 某某人是一个好学者,所以他是一个好老师。
    • 预设谬误(推理的前提有问题)
    1. 偶然/逆偶然 (把一个概括运用于个别事例中而该事例并不适于这种运用时,就犯了偶然谬误。反之,当把对一个特殊事例为真的东西直接看做对大量事例为真,我们就犯了逆偶然谬误。中国的话来说就是:以全概偏和以偏概全)

    例子:

    1. 东北人都会喝酒,你是东北的,所以你也会喝酒。(偶然,以全概偏)
    2. 你这么会喝酒,你们老家都应该很会喝酒吧。(逆偶然,以偏概全)
    1. 丐题谬误(一个原本要被论证的命题早已在前提中被假定为真)

    例子:
    直接形式:因为A,所以A
    相对形式:因为A,所以B ;因为B,所以A
    间接形式:因为A,所以B;因为B,所以C;因为C,所以D;因为D,所以A

    • “人为什么是理性的?”
    • “没有理性还叫人吗”
      ————需要证明的是“人”为什么有“理性”,而不是默认“人”的概念中是有“理性”的
    1. 缘出前物(把一个东西当做一个事情的原因而它实际上并不是那个事物的原因,或更一般地说,在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推理中犯错)

    例子:

    1. 雄鸡一叫天下白,所以,天是雄鸡叫亮的。
    2. 夜观天象,东边乌云密布,所以东边有灾难发生。
    1. 复杂问句(以预设掩藏在问句中的某些论断为真的方式来问问题。问句本身往往是修辞性的,并不是真正寻找答案。把预先设置的偷偷隐藏在问题之中,当第一方摆出问题时,第二方回答这个问题,第一方接着以该问题为理由推出一个谬误结论。)

    例子:请问你停止作弊了吗?(不管是/否都承认已经作弊了)

    • 相干谬误(结论和前提不相干)
    1. 不相干结论(推理出来的结论和前提没有关系,前提是正确的,结论也是正确的,但是两者没有相干关系)

    例子:我问你几岁了,你说你是男生。

    1. 诉诸强力(借助强力、威胁、恫吓,迫使对方接 受自己的观点或放弃他本人的观点)

    例子:强权即公理

    1. 诉诸情感(用感情操作而不是逻辑论述)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 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1. 人身攻击(在讨论时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

    例子:
    人身攻击的基本结构

    1. 某甲声称X
    2. 某些关于甲的东西是负面的
    3. 所以X是错误的
    1. 诉诸权威(指权威的主张不在其合法领域内,或是指盲从地认同权威的主张)

    例子:
    诉诸权威的常见格式:
    甲领域的权威认为乙领域的X理论是正确的。
    甲领域的X理论之所以正确,是因为它是甲领域的权威提出来的。

    1. 因为许多有名的科学家都信主,所以主是存在的。
    2. 因为进化论是达尔文提出来的,所以进化论是正确的。
    1. 诉诸无知(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都属诉诸无知)

    例子:你不能证实你的观点是错的,所以我的观点是对的。

    1. 诉诸公众(又称“乐队花车”,利用从众效应进行论证的逻辑谬误。只是一种说服手段,而非论证手段。 你试图说明因为很多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相信同一件事物,这件事情就是对的。 一个事物/观点的流行程度和它本身是否合理没有关系)

    例子:吸烟的人很多,所以吸烟不会有害健康。

    • 滑坡论证(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会,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例子:从小偷针,长大偷金。

    最后,归(整理出逻辑)谬(推导出荒谬)是一切反驳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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