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作者: Alice_ecc3 | 来源:发表于2019-03-18 16:20 被阅读5次

今年8月,我从卡萨布兰卡回国出差,最后落地在厦门,早出晚归和白人老板一起跟供应商聊到口干舌燥的时候,从兜里面拿出手机,看到兄弟群里面一连串的消息,何东明问,你们谁在厦门?

好巧不巧,十个人居然有五个在。

于是饭局被火速安排起来。

第一场晚饭,我们走进包厢的时候,一眼看到早已经坐在里面的何东明,他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黑框眼镜,和去年回国时候我们见到的样子没什么差别。

见我们进去,他停下和朋友聊天,但是笑容还挂在嘴角,走上来锤了一下我的胸口,说:每年见一次你这摩洛哥白人,真特么烦人。

一边讲这话,他的拥抱又靠上来,结束时候拍拍我的肩膀,如同这些年我们每一次离别后的见面一样。

中国饭局的传统模式,一轮通关下来,大家脸上都带了些醉意,叫嚷着要再来一圈。一向内敛的阿青拉着东明要连喝三杯念旧酒,而其他兄弟也开始群情高涨。

推杯换盏间,我看到眼前的一张张面孔,突然感觉,仿佛都回到了在厦大念书的时候。

2002年,我从武夷山路段的铁路局辞职,考到厦门大学的成人教育学院念经济学,遇到东明。

那个时候的我喜欢打篮球,球场上遇到几个桀骜的男生,为首那个就是何东明。他人长得帅,打球也好看,一记三分球进了篮筐,引得周围的女生一阵尖叫,他回头笑笑,又继续打球。

酣畅淋漓的运动结束,大家一起回宿舍,才发现居然住在对面。

多打了几场球之后,就相互串门,才知道他虽然比我长一届,人却比我小了几岁。因为这个原因,大家之间的差距越发被缩小了。

和我不一样,我每天上午六点起床,在跑去天台念半个小时英语,然后剩下的时间除了打球和运动,就是学习。我需要用两年的时间,把三年的课程全部学完,并且考完英语四级、六级。这样的生活和东明相比,就像是彩色的画被洗脱了一般的颜色。

因为他们的人生已经预设好了精彩的人生,东明的父母都在国外,他们需要做的,就是一边在校外的英语班学习英语,一边等待签证下来,就前往美国开启父母已经铺好路的生活。

但是,我们却并不会因此觉得彼此的人生有了嫌隙。

我们一起打球,结束了去白滩的大排档喝酒吹海风,但是奇怪,不管喝了多少,却似乎从来都不会醉。

唯一一次记得深刻的醉酒,是东明要离开那一次。他的签证已经下来,随即就要出国,约大家去KTV唱歌,算是最后的送别。

那晚我们不知道喝了多少,只记得地上都是酒瓶。几个大男生一起唱着歌,一个一个就拥抱着哭了起来,最后一首歌是张学友的《朋友》,我们站在沙发上一边哭,一边唱,一遍跳,最后结账的时候老板发现沙发被踩出一个大坑,要我们赔。于是几个人在凌晨给朋友打电话凑钱,天快亮时,才最后被赎回去。

东明和阿青走了以后,我又在厦大呆了一年才毕业。

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在深圳做进出口贸易,经常去不同国家出差,有的时候连着通宵翻译一份合同,但都很快乐。直到一年以后,老板突然跑路了,我才发现,自己一年的工资都还没有领。

后来我回到泉州,和几个朋友一起做生意,最后以大家不欢而散结束,随后又相继换过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进出口贸易好几份工作。直到10年和现在的老板一起,在卡萨布兰卡做了现在的企业,人生才算真的进入正轨。

这么多年,我们彼此保存着微弱又强劲的联系,但从来没有真正谈过彼此的人生和工作。如同我没有跟他们讲起过那些人生给你带来的操蛋的痛吻一样,我的兄弟们也不曾向我、向彼此谈过细化了的人生。

回忆被就被碰撞的声音拉回,我抬起头,看到阿青和东明一起举着杯子,面朝着我,已经快要喝干满满一扎的红酒,我骂一句:我艹,你你们特么能不能文明点来小杯?然后端起面前的酒扎,毫不示弱地喝了下去。透过酒杯,我看到十五年后的少年,只是多增了一些皱纹。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只不过,少年稍微变了模样。

饭店结束之后,又去了夜总会,几个人合唱一首《朋友》之后,我便在洗手间吐到不省人事。

但这些都是黎讲给我听的,我断片断的厉害,醒来时候看到自己衣服扔的满地,嘴里的酒味还有残余。

晚上,我和阿青还有黎坐在酒店外吹海风,回想起头一天晚上,阿青说,这几年,东明回来时候,大家聚会都喝的厉害,他自己更是不要命一样,说起来,想到一回东明回来,也是喝醉了,他人长得大只,剩下我们几个也都喝的只剩自己上楼的力气,最后酒店找来一部轮椅,才送回了房间。

最后阿青说,大概LA的生活比较枯燥吧,我点头默认。

没过几天,我回到福州,结果东明也在,又聚了一次。

饭桌上晓晓也在,她一身红色的连衣裙,快四十的人,竟还像大学时候一样。饭桌上大家倒是很克制没有怎么喝酒,一边回忆起念书时候一起去蹦迪的场景,一边终于正式吃了一顿“饭”。

清醒的状态下,人也都变得安静。东明一边打趣:那个时候都是我买单,带的妹子还都不是我的。一边跟大家讨论,要去做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说,去做一个纹身,去蹦极一次。

我极力表示反对,说这东西我接受不来,除非是马上要结束生命了,当去体验一把吧。

没想一语成谶,晚饭结束,大家一起打车去唱歌的路上,东明跟我讲:我其实得了胰腺癌,医生说,五到十年时间吧,这东西都看命,也说不好。

我才恍然明白,他不是喝酒不要命了,不过是想珍惜这一眼能看到头的生命。

最后一次见东明,是他要会LA的前一天,约在融信白宫。一瓶红酒,大家慢慢喝完。

席间,东明说,住了好久的酒店,特别想家。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是东明?不管哪个宗教,不是都说因果循环、善恶有报吗?从大学认识开始,这将近二十年的时间,他像一个绅士,照顾着我们的感受,照顾着我们的生活,甚至,出国回来的聚餐,也都是他这个异乡人,帮这些在国内的兄弟定好的地方,又结好了账。那么,为什么会是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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