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时作文)
2007级1班
同样是挤牙膏,有的人喜欢从末端一点一点地挤,有的人则喜欢从中间一下挤出来;同样是脱掉拖鞋睡觉,男人们喜欢把鞋甩出几米远,女人们则用手把拖鞋脱掉,整齐地放在床下。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做法,同一种感情也理应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或豪放,或婉约,或直白,或含蓄。从杜牧诗《赠别》 和普希金诗《我曾经爱过你》中,我们便会有所体会。
初读二诗,屈指丈量,便有发现,杜牧诗《赠别》比杜牧诗《我曾经爱过你》短。此篇幅区别。
从结构上看,杜牧诗讲求格律,押韵,诗体整齐,七字一句,四句一篇,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且节奏鲜明。对比之下,普希金这首诗的结构长短有序,语气强弱不一,有小溪的静默,也有江河的澎湃。
其他不论,单从表现手法上来看,二者相差甚大。同样是表达爱情,杜牧较普希金要显得含蓄。通读全篇,普希金的诗中表达情感的词最多的莫过于“爱”字。他看重的是直白,说他如何地爱过,而未曾托物言情。相反,杜牧的诗中没有出现一个“爱”字,将不尽的不舍化为“笑不成”的苦面,寄托在默默流泪的蜡烛的形象上,但这分明是诗人杜牧自己的泪水啊。因此,读杜牧的诗,我们跟多的是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读普希金的诗,能读到的在纸上,读不到的在作者的心里。二者的差别大,共性也有。最易看出的是在内容上的共同点,即都表现的是对恋人缠绵而深切的爱。
诗读百遍,其义自现。多读几遍,此二诗的异同便易于发现和掌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