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他俩坐到前后排,她才知道他原先在县城上学,高考落榜后他爸爸托人帮他进了这所教育质量次于县中的高中。
与其他同学课桌上的凌乱不同,他的桌面一直收拾得清清爽爽,在桌子的前1/3没有把书都竖起来阻隔老师的视线,他留了一段缺口。也许是为了和前排同学多交流,她想。
他的语文成绩是各科里最好的,据说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读了不少书,写作文也不在话下;数学和理化的成绩在这个重点班里可以到中等;英语的成绩最差,这也是让他最没信心的一门课,因为他老觉得自己背了单词记不住。她说,英语背一两次谁都记不住,这就是要重复的。对她来说,英语不是什么问题,物理才是,能考到及格以上的成绩就算通过了,语文数学化学偏高一些,这样五门总分也能说得过去。她发现,高三开学后,综合了高一的知识,要考到班级十名着实有点难了。一个英语是弱项,一个物理是弱项,他说,要不你帮我补补英语把。她答应了,然后开始行动,不会的选择题讲给他听,不过他的英语基础确实不太好,好多讲好几遍还是要做错,多年后,才知道他当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次自习课,她在埋头做作业,被后面人碰了下背,递过来耳机的一边听筒,把听筒塞进耳朵,一个貌似女声的声音在唱着:
曾经自己
像浮萍一样无依
对爱情莫名的恐惧
但是天让我遇见了你
初初见你
人群中独自美丽
你仿佛有一种魔力
那一刻我竟然无法言语
从此为爱受委屈
不能再躲避
于是你成为我生命中最美的记忆
甜蜜的言语
怎么说也说不腻
我整个世界已完全被你占据
我想我是真的爱你~~~
她才知道这首歌是来自台湾的一个男歌手,叫做张信哲,歌的最后一句就是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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