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以后,耶稣在加利利游行,不愿在犹太游行,因为犹太人想要杀他。 当时犹太人的住棚节近了。 耶稣的弟兄就对他说:“你离开这里上犹太去吧,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 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 因为连他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他。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你们的时候常是方便的。 世人不能恨你们,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 你们上去过节吧,我现在不上去过这节,因为我的时候还没有满。” 耶稣说了这话,仍旧住在加利利。但他弟兄上去以后,他也上去过节,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 (约翰福音 7:1-10 和合本)
圣经怎样看待明星效应(耶稣的弟兄:这里指的应当是祂的亲兄弟,耶稣的亲人。)
他们为什么希望耶稣上犹太去?
他们希望耶稣做什么事?
他们为什么希望耶稣显扬名声?
按常理,无论他们希望耶稣做什么事,能给这种期望和建议,明明是他们很信任他的能力,可是圣经为什么记载说:“因为祂弟兄也说这话,是因为不信祂。”
我们觉得祂的弟兄说这话,是信祂吗?
我们觉得什么是“信祂”呢?
耶稣自己回答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我的时候还没有满。”——这个“我的时候”是指“什么时候”?
耶稣说:“世人不能恨你们,确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
从这个回答里,我们可以看出耶稣想做的事,与他的弟兄希望他做的事完全相反。
祂不愿去犹太游行,因为犹太人想要杀祂;而祂的弟兄希望祂去犹太,让祂的门徒也看见祂所行的事。
耶稣说:“世人不能恨你们,确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
而祂的弟兄却说:“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若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
祂的弟兄希望祂显扬名声,将耶稣在“暗中”行的那些事,显明给世人看。然而,当他们上去犹太以后,耶稣也上去犹太,却是暗中去的。
耶稣很清楚自己要做的事,将要面对的后果。
我们不知道耶稣的弟兄所说的“这些事”,到底是什么事,圣经中没有交代,但有几点我们可以分析:
1:这是祂的弟兄(亲人)所看到过,而祂的门徒们却没见过的事;
2:暗中所行的事:意思不是没人看见,而是平凡当中所行的事,只有身边的亲人们看到过。
3:耶稣的弟兄认为这些事可以显扬耶稣的名声,看来这些事是一些可以令人称赞、称奇、敬佩的事,因为可以“显扬耶稣的名声”。祂的弟兄对“这些事”很有信心,相信耶稣行了这些事,一定能“显扬名声”,不然他们不会让祂去把“这些事”向众人显明。
4:而从耶稣的回答来看,这些事是耶稣自己不想做的事;或者说是祂不愿在明处做的事。
结合上下文来看,“这些事”应当还是指“神迹奇事”。耶稣与亲人同在的时候,在平凡的生活中不得已、不经意做出的那些神迹奇事。圣经中有一句强调的话:“因为连祂的弟兄也说这话,是因为不信祂。”
所以耶稣后面回答:“我的时候还没到…”
这跟在迦南的婚礼,耶稣第一次行神迹时,对祂母亲的回答是一样的。
从这些回答里,我们不难看出:这些事,耶稣真的不想做;或者说:真的不想在明处做。
无论我们怎么觉得,按圣经记载来看,耶稣并不承认这种信祂“神力”的行为是“信”。
又是在同一件事上,完全不同的观念。
“耶稣的弟兄”代表着世人的观念,世界的观念,肉体的观念——利用那些超越平凡的神迹奇事,博得人们的敬仰与膜拜(显扬名声),这样事情就好办了,这样人们就会听你的话,臣服与你,对你唯命是从。
然而耶稣的回答代表着神的观念、天上的观念,属灵的观念——我要做的事是指证他们所做的事是恶的:对世人说出真理——祂的道——遵行天父的旨意,哪怕被世人憎恨。
我们常常祷告说,要明白神的旨意,神的心意;这就是圣经记载的神的心意、神的旨意。
这是圣经对现代“明星效应“的一个狠狠的鞭挞!我们现代有一些牧师、传道人很乐意“显扬名声”,他们说自己跟随耶稣,然而却与祂的弟兄观念想法一致、他们乐意将自己的能力显明给世人,他们乐意显扬名声,他们觉得这样传福音更有影响力,更有说服力;不读圣经的信徒们,也很热衷于藉这些基督徒“明星”来说话。
因为:因为他们有显赫的名声!
随便请来个明星做个见证,说自己是信耶稣的,事情多简单啊?何必讲那么难听的真理?何必老是指证世人的罪恶呢?多不讨喜啊?
这种做法的潜意识是:
“这么大的明星都信耶稣,你为什么不信?快来信耶稣吧!因为大明星都信祂!”
“做万人敬仰的明星多好,名声显赫,一呼百应。利用明星的声望传扬福音多有效啊?何必指证世人的罪那么麻烦,那么苦,那么艰难,还要被世人拒绝…”
我为这种想法和举动感到深深耻辱!
这跟耶稣的行为背道而驰,这不是在跟随耶稣的脚步。
耶稣所看重的是自己的使命:“指证世人所做的事是恶的”,而不是要“显扬名声”。
耶稣把一切可以显扬名声的事,都行在暗处、把一切善事行在暗处、把一切神迹奇事行在暗处;然而祂把世人认为最羞耻的事,最该隐藏的软弱高举在明处:把自己“赤身露体的钉死十字架”,担当世人的罪。
而我们所炫耀的明星,是把一切可以显扬名声的事都行在明处,把一切可以博得人们敬仰的事显在明处,把一切“令人惊讶”的事显在明处,以此博得到人们的崇拜与敬仰,然后再藉此虚荣来见证自己信耶稣…
这明明跟圣经中记载的耶稣完全相反,
可为什么你们说他们是在见证耶稣?
【但他弟兄上去以后,他也上去过节,
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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