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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不应当立法禁止百度推广等竞价排名模式 武汉理工大学-新加坡

应当/不应当立法禁止百度推广等竞价排名模式 武汉理工大学-新加坡

作者: 刘小博 | 来源:发表于2017-04-30 17:20 被阅读1534次

    比赛时间201704301530

    记录时间201704301650

    比赛记录

    正方立论:

    点击付费竞价排序的广告做法违反了广告伦理,恶性竞争

    竞价排名导致广告的无效性,使得消费者被动接受,不是消费者想看到的内容

    广告不应该纵向比较,应该看内容质量

    其实不是很能理解正方的理论逻辑,这也正是正方的奇特之处,赛后评委点评:正方立论刚烈,没有采取常规的论述方法甚至利弊比较如何如何,而是将关注点放在了广告的伦理上,引出广告的内容性质,不应该恶性竞争打压别人,应该具有有效的信息内容,是一个很有深度的立意,可以后面展开的不是很好论述没有完成,但提出了很有意义的思考切入点,作为一个一点论的方式,但纵向的层次还是少了一些。

    反方立论+后续阶段的比赛过程概括:

    反驳正方逻辑,指出任何广告都是用户被动接受

    质疑是否质量合格就可以竞价排名,

    1.平台企业有审查责任,并应该保证问题不再发生

    2.自然的筛选机制是信息的浪费,竞价排名精准投放更加高效

    广告不需要有效,吸引人即可,“justdoit例子”

    没有代理商结果更加不可控,“软文例子”

    所有排第一的广告都会伤害到排在后面的人

    指责正方正方一竿子打死广告排名机制

    正方引用淘宝京东的例子说明竞价排名改变了信息的显示顺序,恶性竞争,影响用户,进行反驳

    可以说反方也采取了非常规的理论方法,将竞价排名拔高到一定高度进行理论,并且举出很多经典的例子进行反驳,当然正方也不乏有力地回击,可谓是一场经典的比赛,正方的清奇绝妙的立意,反方的巧舌如簧的还击,可能只有恰好这样两支队伍相遇与赛场才能碰撞出这样的火花,建议多看几次比赛视频,在攻防转换针锋相对之间可以学到非常多的东西,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双方辩手也十分有气质,正方虽败犹荣,反方名副其实。

    踏破铁鞋,山外更有一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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