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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糟心事,三个糟老平台
正当五大洲四大洋的全人类都在惊叹科技的光辉和爱因斯坦深邃的思想,在慢慢品味来自5500万年前的信息时,我们却被不大不小的恶心了一下。
这张全世界8个观测站、数十个研究机构、200多名科研人员通力合作的照片被告知有版权,要交钱才能用。
那钱是交给外星人?还是扔到黑洞里?味觉地球说交给他们就行,由他们转交给外星人。
这过于科幻,吴京都不敢这么拍。
实在没法再忍下去的人们开始探索,有了很多发现。
然后,网站关了,股票跌了。
味觉地球现在一定很后悔,后悔不该连黑洞的钱都挣。黑洞的力量果然强大
(图片来源:http://www.globatron.org)
第二件糟心事是刘先生,他通过房产中介“我恨你家”租到了一处房子,按照行业惯例中介费是一个月的房租。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和刘先生相处很愉快,双方都愿意把房子继续租下去。这个时候,我恨你家跳出来站在二者之间说,想要继续租必须得再交一次中介费。
啥?凭啥?
凭合同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又是那种好几十页、6号字印的,1倍行距密密麻麻的,推过来就让你签字的那种合同。
(图片来源:www.ulyssesroom.com)
第三件事是有关惊洞的,一家电商平台。
我们都认为它是个自营平台,其实上面的第三方业务量已经超过了自营,并且平台的利润来源都是第三方,自营业务过去现在和可预期的未来都在亏损。
它已经不是自营平台了,可我们却不知道。
我们都认为他的物流可靠,至少现在还是这样。可惊洞却降低了快递小哥的底薪,改变了薪酬结构。
虽然法律上物流早已独立,但如果快递小哥的收入主要来自揽件,而不是派件。快递小哥一定先去揽件,在不影响揽件业务的前提下,再去派件。
所以,惊洞小哥的高效率优质服务还能维持多久?
三件糟心事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行业,我歪着头认真地看了看,发现他们仨有共同点:
1 他们原来都是挺好的平台
2 他们都没有守住自己的本分,平台发生了蜕变。
他们本来的样子:共赢互利型平台
这三个平台本来都非常不错,为两边用户提供服务,你好他好我也好。
我恨你家
汇集房东、房客信息,为双方匹配信息 降低搜寻成本;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找房子都是件很辛苦的事,房子外表看上去都一样,但实际上每套房子都不一样。
房产中介老大自己开发建立了一个房屋信息的数据库,用来描述一套房子的属性标签平均是311个,最多的有433个。
找房子是个十分麻烦且高度专业的活儿,对房东和房客都是如此。
你的麻烦就是我的生意,房产中介的作用必不可少,他们给双方节省了巨大的交易成本,收取中介费理所当然。
来个图(特别声明,这图是我自己作的,已经得到了我自己的授权)
多好的平台!
味觉地球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拍拍。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写写。
有人用镜头创作,有人用键盘。
能够读完一篇2000纯文字的人已经和大熊猫一个数量了,碎片化阅读导致懒惰式阅读。我们不想费脑子思考,看着舒服就行。
无图无真相,千言万语抵不过好图一张。
网上图片很多,我想放在我的文章里。我知道这图片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有人费了心思后的作品,可是漫漫互联网,何处寻作者?
味觉地球在作者和使用者之间搭建了平台,作者把自己的图片放上来,使用者付费使用,平台和作者分成。
和上面一样,平台给双方节省了巨大的交易成本,使得本来不可能的事变得简单了。
多好的平台!
惊洞
惊洞和上面两个看上去不太一样,但其实本质一样。
惊洞的崛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段时间竞争对手T平台上的商品质量实在是太乱了,买到完全无问题商品的消费者都想着是不是该马上再买个彩票,否则对不起这好运气。
没有物流,再好的东西也拿不到,可当年的物流行业还是野蛮生长时期,这通那通统统不通。
借力T平台的这两个软肋,惊洞给了我们惊喜,商品和物流全都自营,自己控制住质量。
这样开始有了信誉,有了会员,后来还有了收费的Plus会员,客户的忠诚度很高的那种。
消费者明知惊洞上的价格高,但还是愿买,消费者认为多出来的钱花在了可靠的质量和物流,花在了放心上,这值得花钱。
多好的平台!
他们现在的样子:损人利己型平台
好景不长,他们三个长着长着就长岔了。
我恨你家
从提供中介到独家房源,再到买断房源,房产中介已经变成了房主,并且是手里垄断了房源的房主。
世界那么大,可房子就那么多。当房子都囤在中介手里时,他们已经不再是中介:
(图片来源:自己做的)
这叫"中介的房东化"(详情去这里,记得回来)。
所以,"我恨你家"到底是中介还是房东,这个必须得说清楚。
在一笔租房交易中,"我恨你家"的身份只能有一个,是中介,就不能重复收中介费;是房东,那……,"我恨你家"的麻烦可就不仅仅是钱的事了。
平台的基本功能应该是汇集信息、方便双方交易;
房东化后的"我恨你家"变成了垄断信息,阻断双方交易。
这是一个损人利己型的平台。
味觉地球
味觉地球上的资源很丰富,大概有超过2亿张图片、1000万条视频,还有35万条音乐素材,这个数量国内行业绝对老大。
换个说法:已经具备了市场支配地位。
这些资源大致有三个公开来源:自有版权内容、合作供应商(Getty和中新社)、签约供稿人。
问题是这三类有明确版权者的图片数量离2亿的数字还差得很远,剩下那些哪来的?
例如黑洞照,例如很多机构的Logo……..
我们称之为"强占图片"似乎不过分。
味觉地球的创新式商业模式是起诉使用者侵权,用法律的武器把对方发(le)展(suo)位自己的付费用户,侵权诉讼自然和解。
他们为此开发了"鹰眼"图片追踪系统,听着很黑科技,也的确是个很黑的科技。
这模式怎么看都带有强迫的味道,这哪是一个平台该干的事?这也不是一个正经的公司该干的事。
更重要的是,平台应该为双方提供了便利,降低交易成本,可味觉地球的这一模式后果是什么?
使用者被迫支付了高费用。
但味觉地球的签约摄影师纷纷表示,自己每月就几十元的分成收益,只能看到自己的图片被下载了多少次,看不到被卖了多少钱。
那些大量的作者本人连知道都不知道的"强占图片"呢?他们的收益分给谁了?
每年超过2亿的利润都分给谁了?
以保护版权的名义侵占了真正版权所有者的权益。
至于味觉地球和Getty的合作,到底是合作还是勾结以排除竞争对手,这是另一个很有意思、值得深挖的话题。
这也是一个损人利己型的平台。
惊洞
当消费者对商品和物流的高质量信念都建立起来的时候,不想惊洞却"暗度陈仓"了。
纯洁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也限制了我们对汉语的理解力。
"某某惊洞自营店"居然还有两种理解:
(1)某某在惊洞开的,某某自己经营的店;
(2)惊洞自己开的,经营某某的店。
好像语文上没什么问题,建议将此作为汉语专业八级考试中的题目。
但是第一种明显不是正常人所理解的"自营店",这就是100%的第三方店。消费者所期望的,并愿意为之付出高价格的高商品和物流质量在这种店里是不存在的。
支付了高质量的价格,却只买到了一般质量的东西。
这叫什么?误导?消费欺诈?
都可以,看你怎么界定。
当然,庞大的法务部门一定得当真兄弟对待,经过他们审查过的东西不会有明显的纰漏,不会那么容易让别人抓住把柄。
效果是达到了。
明明是和其他平台一样的卖家,一样的商品和服务,但消费者却要支付更高的价格。
这还是一个损人利已型的平台。
滥用平台支配地位,该管管了
小孩犯了错误,我们经常说"打一顿就好了"。
虽然暴力,但是管用,因为小孩不知对错,但不是每个错误都有补救的机会,所以需要用身体的痛感来加强记忆,产生足够的威慑力。
大人犯了错怎么办?打似乎不管用,大人再说自己不知对错连小孩都不信。
成年人犯罪,我们的办法是剥夺他的自由,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以让他和其他人都不敢再尝试犯罪为目的。
一家公司犯了错怎么办?
说自己不知法?不懂法?连自己都不信。
我们见到的公司犯事儿,都是经理、主管、销售、法务一大堆人在一起精心策划出来的方案。挖好了坑等着竞争对手或者消费者往里跳,如此有针对性的坑你是迈不过去的。
公司知法犯法的目的是赚钱,简单纯粹。
但市场经济不是什么钱都能赚的经济,更不是可以损人利已的经济。
我恨你家把自己的平台身份发展成了平台+房东的双重身份,两种钱都要赚。
用你的房子赚我的钱,让别人无家可归。
味觉地球用法律作为威胁,把应该分享给用户的收益扣在自己手里,更把本来应该免费使用的公共资源用来谋利。
世界是我的,宇宙是你的,最后都是味觉地球的。
惊洞在刻意混淆自营和第三方两种店的区别,诱导消费者误入,然后卖个高价。
这是欺骗,还是欺诈?
自己"二选一"吧。
我们对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已经有了成熟的经验,但如何对待"滥用平台支配地位"还尚不明确。
"滥用平台支配地位"发生在平台内部的平台和自己的用户之间,可能连直接的交易都不存在,因此无法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方法直接拿过来用。
然而,判定是否存在"滥用"的原则没有变,例如:
1. 带有强迫的性质。
2. 对某一方的利益造成实证性损害。
3. 阻碍了市场竞争。
4. 降低了市场上完成的交易数量,降低了市场活动的效率,提高了市场活动的成本。
这样的行为就是"滥用",看上去我恨你家、味觉地球、惊洞三位都符合这个标准。
三家本来是共赢互利的平台,通过滥用平台支配地位,蜕变成了损人利已型的平台。
就这么走到了一起,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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