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理由可以归为两类:内在自发和外在驱动。每一种都自有其道理,并非所有人都清楚,是什么诱使他去写作的,而且他通常也不单为一个理由而写作。此外,在创作时,结束的理由往往又和起初的动因有所不同。就我自己而言,我至今说不清楚,不论你们是否与我从事同样的职业,或许都能轻而易举地发现其他缘由。所以,人为什么要写作呢?
第一,因为他感知到了一种驱动力,让他必须去写作。这第一个理由大概也是最无私的理由了。一个作者写作,是因为在内部驱动他的某些事物或是某些人并没有给他一个完整的画面。他或许能够因他的作品获得名誉和荣耀,但那只是一份红利,是一种额外的奖赏,这并不是他所追求的。简而言之,这些只是他写作的副产品。我得承认,我所说的这种情况有些极端,只存在于理论之中,可能趋近于零。是否真正存在意念如此纯粹的作者,或者说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艺术家,是令人存疑的。浪漫主义者就是这么定义自己的。不过,我们最终在彼此之间找到了如此伟大的人类作为楷模并非偶然,是因为我们对他们了解甚少,所以可以轻易地将他们理想化。最遥远的山通常也与天空连成一色,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
第二,自娱与娱人。幸运的是,这两点通常都是相互重合的。以写作取悦读者的人不被自己写作的过程所取悦,这实属罕见,而钟情写作的人一丁点儿都不把自己写作的喜悦分享给读者,也是罕有的事。不过除了这两种情况外,确实也有纯粹的娱人者,他们通常都不是职业作家,没什么野心,对文学性或别的什么也兴致缺缺。他们不会写什么沉重的劝谏,也没有教条主义的条条框框,而是孩童般清澈轻盈,聪颖机悟得像活了很久的智者。浮现在我脑海的第一个名字是路易斯·卡罗尔,这个活得没什么可以让人指摘的羞怯的牧师和数学家,用他笔下爱丽丝的历险(先是在仙境里,而后又去了镜中)惊艳了六代人。他的书印证了他惊人的才华,在一个世纪之后仍然风靡世界,而且不仅仅局限于孩子们这个他原本面向的人群,连逻辑学家和心理分析学家都从没放弃在他的文字中寻找新的概念。而他的作品那毋庸置疑的成功,正是因为它不夹杂任何私货,不为我们上什么道德课,也不含什么教导性的意义。
第三,出于习惯。我把这个理由放在了最后,因为它最让人感到悲伤。这不是什么好事,却时不时地在发生。这通常出现在作家耗尽了自身,丧失了叙述的能力,穷竭了把所感受到的事物塑形并给予它们生命的能力的时候。与此同时,他们也丧失了对一切的渴望,包括金钱与荣誉。他们依旧在写作,但不过是出于习惯,出于惯性地“让他们的名字印在出版物上”罢了。此刻,他应当对他的行为有所注意了;这条路他走不远了,他最终将不可避免地开始自我抄袭。不论是暂时性的抑或永久的,封笔才更为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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