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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典诗学对情志的特殊要求
(二)雅正
如果剔除封建礼义的糟粕,要求诗歌情志合乎道义、真善一致,这应该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一条原则。古今中外诗歌的实际,是这条原则的体现。就我国古典诗歌而论,凡是爱国怀乡、吊古伤时、离愁别绪、写景状物、相思恋情、逸趣杂感等人之常情,只要脱离低级趣味和迂腐气息,都应是合乎雅正之道的。这就不能以儒家“温柔敦厚”的诗教来规范。如果遵照这种诗教,被奉为经典的《诗》三百,第一首就很成问题。鲁迅曾幽默地说:“‘漂亮的好小姐呀,是少爷的好一对儿呀’,是什么话呢?”其实,这真是表达爱情的淳美诗篇,所以“圣人不废”,存于卷首。卫道者硬要贴上“后妃之德”的标签,反而模糊了真美。又如《诗·召南·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樸樕(音素,树苗),野有死鹿;白茅纯(音屯,包裹)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音兑,缓慢)兮,无感(同撼)我帨(音税,佩巾)兮,无使尨(音芒,狮子狗)也吠!
诗歌描写了一个生动的恋爱情境:一位美丽如玉的姑娘正渴望爱情之际,有个英俊的小伙子(也许是猎人吧),用白茅草包着獐、鹿等猎物去讨她的欢心。大概这小伙儿情不自禁,不大文明;胆小的姑娘吓坏了,惊呼:“放开我,离远点儿!不要动我的佩巾,我的狗儿要叫了!”小伙儿的急不可耐,小姑娘的稚气机灵,写得一派天真,既合人之常情,又无鄙俗之嫌,完全合乎雅正之道。真可以赛过后世无数情歌。
注释:
一、温柔敦厚
温柔敦厚出自西汉 戴圣《礼记·经解》:“ 入其国,其教不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
这是汉代儒家对孔子思想的一种概括。
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对此解释说:“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这是就诗歌讽谏的特点来说的,体现了对作者写作态度的要求。同时,《礼记正义》又说:“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这是就诗歌的社会作用来说的,既需要运用温柔敦厚的原则,同时也必须以礼义进行规範。儒家提出“温柔敦厚”作为诗教,主要是作为一个道德伦理规范,要求诗歌遵从这一规范以施行教化,使人人亲人礼教,作为国家治本的一个方面。即要求诗歌写出温柔恭顺、没有反抗性的形象,用以感化人的“善心”。
在《淮南子·泰族训》中辨析六艺的特点,也有类似的说法:“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 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做了这样的解释:“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大体符合原意。此语虽未必出自孔子,但可以肯定是汉儒奉行的礼义规范,与《诗大序》所谓“主文而谲谏”精神上是一致的,即容许诗歌用于讽谏刺讥,但要求采取委婉曲折的方式,而避免直切显露。
“温柔敦厚”说虽然有一转语“温柔敦厚而不愚”,但对后世仍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限制和削弱了文艺干预现实的战斗作用。如有人以为“诗至建安而温柔乖”,因而贬抑重“气”的建安文学,苏轼的诗作更因讥切时政、直指其事而屡遭保守的儒者的指摘。在“温柔敦厚”的标尺下,不少优秀作品被排斥。因此,一些有识见的学者和诗人对“温柔敦厚”说提出质疑,或重新加以阐释。如顾炎武说:“《诗》之为教,虽主于温柔敦厚,然亦有直斥其人而不讳者。”(《日知录·直言》)黄宗羲说:“今之论诗者,谁不言本于性情?顾非烹炼使银铜铅铁之尽去,则性情不出。彼以为温柔敦厚之诗教,必委蛇颓堕,有怀而不吐,将相趋于厌厌无气而后已。”(《万贞一诗序》)王夫之则说:“诗教虽云温厚,然光昭之志,无畏于天,无恤于人,揭日月而行,岂女子小人半含不吐之态乎?《离骚》虽多引喻,而直言处亦无所讳。”(《薑斋诗话》卷二)
“温柔敦厚”说讲求诗歌艺术表现上的含蓄婉曲,注重比兴的运用,有其合理成分。有些文学家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和阐发此说的。如刘勰的《文心雕龙·宗经》:“《诗》主言志,诂训同《书》,摛风裁兴,藻辞谲喻,温柔在诵,故最附深衷矣。”因此,“温柔敦厚”说的积极意义也是不应抹杀的。
近代学者王国维说:“ 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
其又云:“ 吾国古来亦尝有悖三纲违六纪无父无君之说,如释迦牟尼外来之教者矣,然佛教流传播衍盛昌于中土,而中土历世遗留纲纪之说,曾不因之以动摇者,其说所依托之社会经济制度未尝根本变迁,故犹能借之以为寄命之地也。近数十年来,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会经济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剧疾之变迁;纲纪之说,无所凭依,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销沉沦丧于不知觉之间;虽有人焉,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至于流俗恩怨荣辱委琐龌龊之说,皆不足置辨,故亦不之及云。”
概而言之,近代时局巨变,儒家文化衰落已不可避免,纲纪之说不能救世,“ 温柔敦厚”也就自然而然退出了诗教的舞台。故“温柔敦厚”说的积极意义不容抹杀,亦不必强求。参见王国维上述所说,巨劫奇变之下再强说合乎道义、真善一致恐怕也会沦入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
二、《诗·召南·野有死麕》解析
召南⑴·野有死麕⑵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⑶。
有女怀春⑷,吉士诱之⑸。
林有朴樕⑹,野有死鹿。
白茅纯束⑺,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⑻,
无感我帨兮⑼!
无使尨也吠⑽!
注释:
⑴召(shào)南:《诗经》十五国风之一。召南指周朝召公统治的南方地域。
⑵麕(jūn):同“麇”,獐子。鹿一类的兽,无角。
⑶白茅:草名。属禾本科,在阴历三四月间开白花。
⑷怀春:思春,春心萌动。
⑸吉士:男子的美称。诱:挑逗。
⑹朴樕(sù):丛生小树,灌木。亦可写成“朴遬”。毛传释为“小木”,徐锴《说文解字系传》解释为“小樕树”。“朴樕”有两个引申义:短小,丛生。前者见《汉书·息夫躬传》颜师古注,后者见《尔雅·释木》邢昺疏。
⑺纯束:捆扎,包裹。“纯”为“稇(kǔn)”的假借。
⑻舒:舒缓。脱(tuì)脱:这里指动作文雅舒缓。
⑼感(hàn):通“撼” ,动摇。帨(shuì):佩巾,系在女子腹前,如今日之围裙。
⑽尨(máng):多毛的狗。
一、背景
《召南·野有死麕》一般认为是表现男女之情的诗歌。其创作时间,据《旧唐书·礼仪志》说不是周初,而是周平王东迁之后。
二、历代评价
汉代卫宏《毛诗序》:“野有死麕,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
汉代郑玄《毛诗郑笺》:“贞女欲吉士以礼来,厖又疾时无礼,强.暴之男相劫胁。”
宋代王质《诗总闻》:“当是在野而又贫者,无羔雁币帛以将意,取兽于野,包物以茅,护门有犬。皆乡落气象也。”
宋代朱熹《诗集传》:“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
清代牛运震《诗志》:“只‘如玉’二字,便有十分珍惜。”
清代戴震《杲溪诗经补注》:“盖获麕于野,白茅可以苞之;女子当春有怀,吉士宜若可诱之。设言之也。”
清代陈奂《诗毛氏传疏》:“朴樕为小木,犹扶苏为大木。皆叠韵连绵字,小木以喻杀礼,凡汉唐风绸缪篇:绸缪,束薪。传绸缪犹缠绵也,男女待礼而成,若薪刍待人事而后束也。彼诗以束薪为喻,此诗之上章云:‘野有死麕,白茅包之’谓礼也,昏礼用鹿,杀礼可用麕。云德如玉,言女德如玉德也。”
清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韩说曰:‘平王东迁,诸侯侮法男女失官昏之礼,《野麕》之刺兴焉。’”
三、赏析
《野有死麇》这首诗,历来有着多种不同的解读,主要的观点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厌恶无礼”说,以《毛诗序》为代表,其中说:“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郑玄《笺注》对此作了进一步发挥,认为此诗描述的是一位女子对一位男子不以礼法胁迫成婚的行为的厌恶之情。欧阳修《诗本义》则认为此诗反映的是“纣时男女淫.奔以成风俗”,表达了对男女不以礼法自由结合的鞭挞,此一观点也得到朱熹、王柏等人的支持。
第二种是“拒招隐”说,以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为代表。他对传统的“恶无礼”“淫.诗”诸说提出批驳。方玉润认为,《野有死麕》一诗是用了“比”的方式,无论是提及“死麕”还是“吉士”、“少女”,其背后都另有所指,不可拘泥文字。
他认为此诗以“如玉女子”喻隐逸之士,以“吉士”喻求贤者,表明纵然求贤者不断相“诱”,力请隐者出山,隐者仍不为所动,拒绝出仕。这种观点,不失为解读《诗经》的一个新奇视角。
第三种是“情诗”说,以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为代表,近当代学者亦多持此观点,认为此诗反映的是上古时期山野之民及时缔结婚姻之事。女子怀春,男子相诱,言其婚恋及时;吉士,玉女,言其身份相当。男子应为猎人,将其猎物“麇”和“鹿”以白茅捆扎,作为求亲之礼,反映了上古时期的一种婚俗。最后一章写的是“定情之夕”,女子叮嘱男子不要过于心急,要“舒而脱脱”,从容而为;并接连使用叹句加重语气,让其不要“感帨”,莫使“尨吠”,表现了先民真挚、率性、淳朴的婚恋观念。
最后一种是爱情诗。这在五四运动后的白话文学、民间文学的倡导者们如顾颉刚、胡适、俞平伯、周作人的热烈的书信探讨中已作了极大的肯定。顾颉刚说:“《召南·野有死麕》是一首情歌。”
从爱情诗和艺术的角度解析如下:
在中国诗作中,抒情诗虽然发达但直面讴歌爱情的却并不多,《召南·野有死麕》以它鲜明的主题而显得极其可贵。
全诗三段,前两段以叙事者的口吻旁白描绘男女之情,朴实率真;后一段全录女子偷情时的言语,活脱生动,侧面表现了男子的情炽热烈和女子的含羞慎微。转变叙事角度的描写手法使整首诗情景交融,正面侧面相互掩映,含蓄诱人,赞美了男女之间自然、纯真的爱情。对于打破章法、句法的卒章,人们常常难以理解。周蒙、冯宇《诗经百首译释》就说:“至于卒章三句,错互成文,且无来由,更觉‘兀突’,亦当有过渡衔接词句。”其实,仔细研究《诗经》,不难发现这种在复沓中突兀的单行章段是《诗经》尤甚是《国风》的常见现象。它们往往出现在作品文本的首尾。比如,《周南》的《葛覃》《卷耳》《汉广》《汝坟》、《召南》的《采蘩》《草虫》《行露》《何彼襛矣》、《邶风》的《燕燕》《日月》《终风》《简兮》《北门》《静女》《新台》、《鄘风》的《君子偕老》《蝃蝀》、《郑风》的《女曰鸡鸣》《子衿》、《齐风》的《东方未明》《甫田》、《唐风》的《扬之水》《葛生》、《陈风》的《东门之枌》《衡门》、《王风》的《大东》、《秦风》的《车邻》、《曹风》的《下泉》以及《小雅》中的《皇皇者华》《南有嘉鱼》《湛露》《菁菁者莪》等。这种诗甚至往往被视作脱简或串简,执此观点的如宋代的王质、王柏,现当代的孙作云、翟相君等。也有人对此种结构击节赞赏的,比如清代的刘沅、方玉润之评《召南·采蘩》。对如此大相径庭的看法,要是读者能够从诗的起源的角度进行考察,就可使问题冰释。最早的诗是口头上传唱的歌。歌唱者可以独歌,也可以对歌、和歌。蒋立甫评《召南·采蘩》就说:“后一章是合唱。”(《诗经选注》)再比如《关雎》,后二章复沓,第一章四句单行。《论语·秦伯》:“《关雎》之乱,洋洋盈耳哉!”《史记·孔子世家》:“故曰:‘关雎之乱以为凤始。’”所谓“合乐谓之乱”,众声合唱部分便是“乱”。当原始的自由对歌或集体的祭祀歌唱被刻意摹仿,诗歌的创作者就具备了随意转换叙事角度的能力,诗歌从此而自由飞扬,简洁而形象生动地共时展开情节描述、抒写心理感受成为可能。作为早期的创作诗,《诗经》中这样一种写作手法的运用不免显得有些程式化,远没有应用自如。但也正因此,读者才感觉《诗经》中的诗是那么质朴率真。
《召南·野有死麕》的语言生动而隽永,这主要归功于口语、方言的使用和刻意营造音乐效果的语词的创造运用。卒章三句由祈使句组成,纯属口语。直接采用口头语言能够最完整最准确地再现女子偷情时既欢愉急切又紧张羞涩的心理状态。而祈使句本身也提示了这样一个动作场面的微妙紧张。《诗经》的语言是诗人创作的艺术语言,它来自于生活口语,又精心经过提炼。《诗经》用的是周代的共同语雅言,也就是西周王畿所在地的镐京话。但诗人在《野有死麕》中,也用到了方言。陆德明《毛诗音义》引《草木疏》:“麕,麞也。青州人谓之麕。”青州,据《尚书·禹贡》:“海、岱惟青州。”《吕氏春秋·有始览》:“东方为青州。”《召南》,旧说一般以为“召”是指召公及其封地,其采邑在陕西岐山西南。《召南》中有《甘棠》,诗中有一“召伯”,冯沅君《诗史》以召伯为宣王末年征淮夷有功的召穆公虎。总之,《野有死麕》用了东方方言。方言的使用使整首诗更贴近日常生活,更自然朴实。四字成句,四句成段,是《诗经》的标准句法、章法。整饬的句式其原始实质和有组织地分布用韵字的押韵一样,是为了产生和谐悦耳、间断有序的声音效果。因为汉语的固有特性,间断有序的声音的产生就自然会要求句式的整饬。
《召南·野有死麕》中的“朴樕”是联绵词。“朴樕”一字除可异写为“朴遬”外,其声变化,而意义基本保持不变的,还有“扶苏”“扶胥”等分化词。张永言说:“推广来说,灌木丛生貌叫‘朴樕’,枝叶花朵丛生貌叫“扶疏”,鸟羽、兽毛丛生貌叫‘朴樕’‘扑朔’;由灌木、枝叶、羽毛丛生貌又可引申出纷披、披垂、蓬松、不整齐、不整饬等意义,所以衣服不整齐叫‘朴樕’人委琐不整饬叫‘仆遬’。”据朱广祁《诗经双音词论稿》统计,像“朴樕”这样的联绵词《诗经》中大概有140个。郑玄《诗谱序》引《虞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联绵词的产生,是长歌永言的结果。换句话说,是修饰音节的需要而产生了“朴樕”这样的词。根据李新魁的构拟,“朴樕”的上古读音应为boksok。按照李新魁在《从方言读音看上古汉语入声韵的复尾韵》一文中提出的理论,这词本读入声,是由一个音节衍化而形成为两个音节的;其第二个音节的声母s,本是第一个音节韵尾的遗存。也就是说,“朴樕”第二个音节的声母实际上是借自第一个音节的;从一个音节变成两个音节,其实质是音节的延长。是音节延长的需要而补充了后面一个弱读音节,造成了像“朴樕”这样的联绵词。为了声音的和谐而刻意创造的语词丰富了诗歌的语言,也使诗歌的语言更为自然生动。
四、另解
(一)写作背景
周代由文、武奠基,成、康繁盛,史称刑措不用者四十年,这时可称为周代的黄金时期。昭、穆以后,国势渐衰。后来,厉王被逐,幽王被杀,平王东迁,进入春秋时期。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兼并,夷狄交侵,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相传中国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反映周初至春秋中叶社会生活面貌的《诗经》,就整体而言,正是这五百年间中国社会生活面貌的形象反映,其中有先祖创业的颂歌,祭祀神鬼的乐章;也有贵族之间的宴饮交往,劳逸不均的怨愤;更有反映劳动、打猎、以及大量恋爱、婚姻、社会习俗方面的动人篇章。《野有死麕》以它鲜明直面讴歌爱情的主题而显得极其可贵。
根据《周礼》等书记载的古代婚俗,男女之间的定情与结合都须经过媒氏的穿针引线。没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野合会招来官府的惩罚和舆论的谴责。无论郑玄还是朱熹,都是孔门的后学,都相信《诗三百》是儒家创始人孔子亲手编纂的。
传说孔子删《诗》,意在助教化、正人伦。《野有死麕》一诗出自《诗经·召南》,属于“风诗”中的“正风”。
《野有死麕》一诗的结构比较奇特,共三章,第一、二章各四句,第三章仅三句,前后结构、内容有明显差异。
奇怪的是,在很多解诗文献中,解读这首诗歌时不仅牵强附会,强行解释,甚至还自相矛盾,极为混乱。
近代一些学者更是将其认定为一首“情诗”,讲述男女幽会的情景,更是违背风诗意旨。
顾颉刚说:
(《野有死麕》第三章的)这三句话的意思是,“你慢慢儿的来,不要摇动我身上挂的东西(以致发出声音),不要使得狗叫(因为它听见了声音)。”这明明是一个女子为了得到性的满足,对于异性说出的恳挚的叮嘱。
可怜一班经学家的心给圣人之道迷蒙住了。(中略)经他们这样一说,于是怀春之女就变成了贞女,吉士就变成了强暴之男,情投意合就变成了无礼劫胁,急迫的要求就变成了凛然不可犯之拒!最可怪的,既然作凛然不可犯之拒,何以又言姑徐徐而来?
——俞平伯《读诗札记》附录:《野有死麕之讨论》
对于顾先生的不妥,他的精神导师、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胡适显然是看出来了,因此他提议顾先生修改两处细节:
你解《野有死麕》的卒章,大意自不错,但你有两个小不留意,容易引起人的误解:(一)你解第二句为“不要摇动我身上挂的东西,以致发出声音”;(二)你下文又用“女子为要得到性的满足”字样,这两句合拢来,读者就容易误解你的意思是像《肉蒲团》里说的“干哑事”了。
“性的满足”一个名词在此地尽可不用,只说那女子接受了男子的爱情,约他来相会,就够了。“帨”似不是身上所佩(中略),佩巾的摇动有多大的声音?也许“帨”只是一种门帘,而词书不载此义。
——俞平伯《读诗札记》附录:《野有死麕之讨论》
只要对西周的婚俗稍加考据,自然会发现,这场自由婚式的结合是无悖于礼法的。《周礼·地官·媒氏》载: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略)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野有死麕》的卒章经过顾颉刚、胡适和俞平伯三位先生的往复讨论,虽然澄清了其中描写的不是贞女拒绝暴凌的道德演义,而是男欢女爱的幽晦细节。
但三位先生似乎仍未完全跳出郑玄、朱熹的窠臼,至少,他们还是把诗中描写的这场情事视为野合或偷情的。俞平伯先生说:
我对此章作解,微与您俩不同。我以为卒章三句,乃是三层意思,绝非一意复说。“无使尨也吠”,意在没有声音,便作幽媾。若“无感我帨兮”,本意既不在有声音与否上面,你们所论绝未中的,反觉疑惑丛生了。
第一章明明说“吉士诱之”,则非正式缔姻可知。然而数千年来曾无痛快说一句话者,其故良可思。
即如姚际恒见解之弘通,亦必啰嗦引据《昏礼》,不敢说他们野合,而必说及婚姻。此足见《诗经》之尊严入人心太深,虽贤者亦未能免俗。
——俞平伯《读诗札记》
《毛诗序》在《诗经》解读上具有重要地位,故受其影响的观点有很多,可以算作由其引申出来的内容,虽然在具体内容上有差异,但主旨还是离不开对“.淫”的批判。
如《郑笺》认为,此诗是讲述贞女希望吉士以礼来聘,熟料其强陵无礼,威逼胁迫;而《集传》认为,这是女子拒绝引诱的表现,有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节。
此说法与《诗经》中的“吉士”一词不符,“经”、“传”矛盾的现象不太常见,由此也能看出此等说法更像强行解释,没有确切依据。
在“刺.淫”一说中,比较能让人接受的解读是,《野有死麕》一诗为描写婚姻礼仪混乱的现实,用以揭露礼崩乐坏的社会环境。
不过《周礼》的规定并非一成不变,它还有一种例外: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周礼·地官·媒氏》
《周礼》这部书,多数当代学者并不相信它是周代礼制的忠实记录。其中很可能揉进了部分后世的想象之辞。但是“仲春之月,奔者不禁”这一段记载却有相当的可信度,因为我们可以在《诗经》中找到印证。
《韩诗》解《溱洧》一篇说:
《溱洧》,悦人也。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辰,于两水上招魂续魄,祓除不祥,故诗人愿与所悦者往观也。
——《诗三家义集疏》
从这里看,周代的郑国每当三月(即仲春)之际,百姓临水祓禊,也就是男女欢会的时节。而这一点,《吕氏春秋》高诱注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郑国淫.辟,男女私会于溱、洧之上,有洵吁之乐,芍药之和。
——《吕氏春秋·本生》高诱注
《墨子·明鬼》篇曰:
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
比较有代表的是王先谦引用《韩诗》中的说法,认为它讽刺的是:
平王东迁,诸侯侮法,男女失官昏之礼。
但此种内涵应该是“变风”的内容,“召南”属于“正风”,又无法解释诗歌的归属问题。
清代戴震认为,诗歌是以从野外获取死麕为比,意在表示吉士可在当春之际追求女子,但依然无法解释一、二两章的叙事矛盾。
甚至有些学者都放弃了对诗歌中关键词的解读,直接认为这首诗歌是讲述乡村生活景象的,更显荒诞。
综上来看,大凡学者解诗只要言之成理即可,无所谓谁对谁错。但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历代文人学者对《野有死麕》的解释都受制于历史的局限性。
相较而言,汉、宋之人偏重于礼,多申教化;清人偏重于考据,又能别处新意;现代学者偏重于西派审美,强调性与爱情。
另解则偏重于历史,依据清人方玉润的观点,赞同“ 《野有死麕》一诗是用了“比”的方式,无论是提及“死麕”还是“吉士”、“少女”,其背后都另有所指,不可拘泥文字。”之说,解释如下:
《野有死麕》一诗中的女、吉士等名词的确另有所指而且还不限于单一的意思。
诗中的女隐喻周王或当政者,不过它在不同的时期代表的意思并不一样。
吉士至少分为两类:一是隐喻国中隐逸而有贤能者(主要是指遗民);二是指诸侯。
诗经的时间跨度从周初至春秋中叶至少有五百年,至于《野有死麕》成于什么年代无法进行准确的考据。
1、若以成于周初,则该诗主要的意思是对周王或周的执政者的赞美,同时对“ 吉士”有劝诫之意。
这里的吉士主要指殷商遗民中的贤者,一方面他们反对周的统治,另一方面他们的为人和才能对于周大有裨益。故该诗表达的是周朝统治者对殷商遗民中的贤者采取的怀柔态度。
如前所述,该诗或许是借用当时周朝对礼仪的一个特例“ 奔者不禁”来表示对“ 吉士”的宽容和警诫。
“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这是不和周礼的。但是周朝初建,诸事从宽,犹如少女怀春。
“ 吉士诱之”是不合于礼的表现,但从周怀柔的大局出发,还是被容忍的。不过这种容忍不是没有界限的,它的界限是“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
而“ 无使尨也吠,”则可以理解为是对“ 吉士”逾礼越界的惩罚。这里的“ 尨”喻指军队。
2、若以成于周平王东迁之后,则该诗主要的意思是对周王或周的执政者坚守以礼治国的决心的赞美,同时对“ 吉士”有劝诫之意。
这里的“ 吉士”主要指实力较强不尊周室的诸侯。“ 尨”即指军队又指实力较小忠于周室的小诸侯。
这两种解释的主要依据是“ 有女如玉”这句。既然少女如玉则必然守礼,既守礼,则该诗自然就没有下文。
玉在古代是一种高.贵、高尚的象征,代表着社会等级。同样的士也是一个社会等级味道浓厚的称谓。
由此可知,《野有死麕》里的男女主人公都是社会等级很高的人,怎么会做出违背礼制的事情来呢?而且还要把它选入诗经进行教化。
司马迁《史记》:“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
召公,姬姓,名奭。西周宗室、大臣,与周武王、周公旦同辈。
召,地名,在今陕西省岐山县西南。
《史记·燕召公世家》中记载得比较明确:“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
《郑笺》云:“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朱熹《诗集传》云:“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而不忍伤也。”
综合《召南·野有死麕》和《甘棠》来看,《召南·野有死麕》应该是颂扬周朝执政者之德的。
一方面周以礼治国,另一方面考虑到风土人情的不同,周朝像召公这样的执政者能够采取开明的政策区别对待,人们作诗为他颂赞亦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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