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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悉尼 (第一章:按摩风波)

活在悉尼 (第一章:按摩风波)

作者: 钟亚章 | 来源:发表于2018-08-24 22:20 被阅读177次
澳洲前总理陆克文中英文签名页

​一、按摩风波

林小东买了一辆奔驰车,我吓了一跳:奔驰?他说我现在正朝家里开,你等着。

我从楼上下来,一看:又吓了一跳。他说,这车开时什么都响,只有音响不响。他让我坐在里面。他一发动,我就一震,觉得屁股眼被猛扎了下。什么东西,我大嚷,这车是买来的,还是从垃圾场里捡来的。他说,这就是你不懂了,澳洲因为没有明显的冬天热天之分,汽车损耗小得不得了,开五十年代车,有的是。他又不知怎么一搞,有声音了。

也真绝,他不知哪里搞来一盘录音带,放出《我爱北京天安门》。我一听这歌,脑袋就晃动,忽地亮开嗓门,他击掌摆头,附我的拍。他和我住在一起,来澳洲近两年,我俩搬了几次家;但俩人始终住在一块。他是一个略有神经质的人,而我则有那么一点「变态」。我高他矮,一外一内;我主他辅,自成一家。

蓓蓓算什么,就因为是香港人,受过香港高等教育?就因为风姿明艳?就因为有一张澳洲护照,一幢小洋房,一辆宝马车?就想把我从林小东的身旁夺走?放屁!我捏住她的尖尖的鼻子,问她,什么感觉?我告诉她,当初大陆解放时,我爸爸懒得逃到香港去,香港仅仅是一个港,可上海有十里洋场,有真正的灯红酒绿,有万国博览馆的外滩,香港根本不能与上海比!那时,全世界只知道中国只有上海。

​我老头子,曾在上海开过二家钢铁厂。他才不懂政治,那一口标准的「洋经滨」英文,是跟他学徒时的老板学的。他不管谁当政,一概不问政治,什么汪精卫、日本人、蒋介石,全输了。我老头子还是响当当的老板。不过,当文化大革命造反派第七次把大红旗插进我家时,他老人家吐血了。

​蓓蓓说她母亲是南京的大家闺秀,跟着外公逃到香港。那时的香港,不如叫臭港。

大陆逃去的人,都是有钱的。百业全靠那时振兴,香港变香了。她外公是跑外国码头的商人,五十年代,日本经济开始高速发展;他把日本货贩到东南亚的小国去,马来西亚,

泰国等。后来请了日本人,居然在香港开起工厂,当起大老板。她母亲嫁给一个香港本地的医生。但她,蓓蓓,看见标准的上海男人,眼睛会发亮。

我推开她。

​她有什么了不起?香港那些漂亮的女明星,不是从上海去的,就是带着上海人的遗传。我在上海时,哪一个女朋友不比她漂亮。上海男人,就是喜欢漂亮的。不过,我最喜欢的则是钞票。这一点我知道,我一点也不「变态」;可能是从小老爸教训我们五个儿子的话有关「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老头子说,这话原本是乾隆皇帝说的,不信你们都可以试。老头子给我们每人三分钱,叫我们到弄堂口的「老大房食品店」去买一根四分钱的冰棍。结果差一分,谁也没有买到。老头子说,天大的英雄,差一分钱旅馆照样不给你住。况且在澳洲,谁也不会借钱给你。

​但我已经有了目标。一个澳洲白痴,长得极帅,极有钱,像一个女人一般死死地追求我。他相中我的,不是我的帅劲,而是极有男子性感的「屁股」。

海滩边。

​洋溢着欧洲的浪漫情调。

​太平洋吹来的徐徐海风柔和飘逸,荡漾起一阵阵的雪白色的排浪轻轻地盖过细腻的金沙;远处朵朵白帆点缀着海天一色的湛蓝,像仙女的泪花,洒在无垠的天际。

​踏沙。一串深深的脚印。

​笑声。溅起无数的海鸥。

​我醉了。我一直朝前走。

​「哈罗,博斯!」很浑厚的澳洲口音。

​我转过头,看见了,是他:澳洲白痴,张姆斯。认识他第一天,他告诉我他的名字拼法,我很快忘了;只记得他读来像中国人的名字:张姆斯。

​棕榈树下的露天咖啡巴。张姆斯站起来,满脸的热忱。他的咖啡桌旁还坐着一个人,四分之一黑人。黑人也在笑,不知他笑什么,样子怪怪的。

​「来,来,一起坐坐,多好的天气,博斯,」张姆斯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我拉林小东一起坐下。

​「你们喜欢什么饮料?」张姆斯向男招待打一响指。

​林小东用上海话问我:「是不是自己付钱?」

​「两杯卡白欠糯」,我转向林小东用上海话轻声说,「吃灰孙子的。」

​「鬼佬不是讲分享制吗?」林小东问。

​意大利咖啡上来了,林小东一看,又问:「怎么吃?」

​「跟我的,」我慢条斯理地拿起小匙,轻轻地卷起杯上厚厚的洒上可可粉的牛奶泡。

​「昨天,我到绿色梦餐馆找你,说你没去;我是很想你的。」张姆斯把混种黑人掠在一边,整个身子对着我。

​「我有一点私事,」我微笑着说。

​「私事?和他?」张姆斯笑得有点抽筋。

​「这是我的事,」我一脸不高兴。

​「说好昨天晚上,我们一起到维克多利亚大厦锦江饭店吃饭的;今天晚上怎么样?」张姆斯喘气声很重很粗。

​「张姆斯先生,不是约好今晚我们一起去悉尼歌剧院看芭蕾舞吗?」混种黑人插话了,声音却揉和着女人的娇嗔。

​「别胡说,宝贝,没你的事,」张姆斯吹食指对着杂种黑人。

​「算哪一门事?我很讨厌,我很不理解,我很不想理解,」黑人忽地站起来,拿起桌上的香烟往牛仔裤里一塞,屁股一扭,走了。他边走边不停地说着什么,声音越变越像女人。

​「见大头鬼了!这俩家伙肯定是同性恋,」林小东一脸的惊慌,「快走,博斯,我们走!」他起身拉我就走。

​「喂,你不能碰博斯!」张姆斯毫不客气地阻止林小东。

​林小东十分诧异地后退一步,看看我,又百思不解地看看张姆斯:「是吗?博斯,你回话?」

​「你可以走了,这样才显得公平。」张姆斯好像十分理解林小东的上海话。

​「博斯,走呀!」林小东在变调。

​我有点得意,翘起二郎腿,满不在乎地对林小东说:「不,你先走,我还有点事。」

​「你疯啦?」

​「走,走!快一点!」张姆斯的声音比林小东的还响。

​林小东真的走了。

​我觉得他很可爱, 很够朋友。

​其实他不懂,他眼中瞧张姆斯是同性恋,但张姆斯眼中瞧你和我,也一样:同性恋!

我打电话给蓓蓓,她说没空,有很多男人邀她吃饭。她在吊我胃口,这种伎俩也想玩我?我碰到过上海女人,手指挖眼珠的,跳黄浦江,什么都有,算不了什么?无非想听几句美言恭维。但我在电话里却告诉她,今晚你必须来,否则我就一件一件剥你的衣服。她啪地声撂断电话,余波震得我手发颤。嗨,摆小姐脾气。她总喜欢装出一副高贵风雅的恣态,走路挺着胸部,故意把高跟鞋踏得啪啪响。口口声声说她是香港大学毕业的,受过英式教育,无非是想压低我这个从大陆毕业的大学生。我知道,其实她比谁都心急!三十老大了,东捡西挑,她一直在等待,说穿了,就是在等我,等我剥她的衣服。

​戏谑的笑。男人太死板文斯,什么都得不到。

林小东带我到一家留学生开的按摩院去。

​从中心火车站的东门出来,穿过伊莉莎白大街,左转,有一条小巷,竖着一根不准停车的路标。路标下用铁链锁着一辆没有车头的自行车。墙上全是涂鸦,竖看横看,全是骂人的鬼话。

​「唉,就在楼上,从这儿上去;北京姑娘,标准的中国留学生,据说长得很漂亮,」林小东很神秘地说。

​玩自己中国留学生,我有点不忍心。

​「你真的对女人不感兴趣?」林小东问。

​我瞧他,矮矮瘦瘦,风一吹,似乎就会倒下去。

​「别这样看我,」林小东极挑衅地说。

​我发现他一双眼睛,爆出精光。

​我说:「我明白了,你是让我自己证明,我的基因不是同性恋的。」

​「否则我不敢与你住在一起,」他说,一脸的认真。

​「好,上去。」

​一间很小的房间,放着两张沙发。墙上挂着两幅印刷画,一幅是北京的故宫,一幅是一群西人男女的裸照 。空气中有一股女人的郁香,淡淡的,很诱人。

​「这儿只有我一个人,」她就坐在我们对面,长得很不错,可能是浓妆的缘故,

「每半小时是一百元,如果你们俩人都做,可以便宜一些,九十元一人,」她不时用眼光扫我们,一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模样。

​林小东装出一副老手的架姿,「都做,但不用你便宜。」

​北京人看看我,她等待我回答。真厉害,她已经看出我们俩人拿主意的人,不是林小东。

​「一个小时呢?」我问。

​她瞪大眼瞅我。我一惊。猛然间,我发现她极像一个人。

​文化大革命那年头,造反派来我家抄一次家,总要把我老爸揪到弄堂内去游斗一番,让老爸的脖颈上挂上特大的牌子,上面写着老爸的名字,在名字上打红色的X X 。

于是当时弄堂内共有七个家喻户晓的「反动资本家」,而我父亲是老大。按当时评定,所谓老大,一是他被揪斗的次数最多;二是他解放前开的工厂最大;三是文革前他的职务最高,钢铁厂副厂长,十三级干部,相当高干;四是他老人家长得个子最高。那时他下班走过弄堂时,常被人吐了很多唾沫在身背后。有一次,他有点秃的脑顶上,被人吐了一口痰。回家擦掉后,他很伤心,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对母亲说,我白养了五个儿子。那时我还小,可能因为小,不知天高地厚。第二天,我就在弄堂口等我老爸下班。

​我家弄堂叫「宝塔弄」,弄堂口的碑房拱顶上有一座石头宝塔,共有九层,原先还有铜铃。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让外地来的红卫兵给砸了,如今只剩下没有塔角的塔身。

我父亲走进弄堂内,并没有发现我。他穿了一套打满补丁的衣服,记得以前他可是只穿「洪帮裁缝」做的中山装,中式裁缝做的衣服一概不穿。他走的很快,我紧跟其后,尽管我还小,但从小人民公园练功,那时母亲天天在人民公园打太极拳,认识一帮人,让我跟练少阳春功的陈师傅学。陈师傅见我眼珠特黑,说这孩子特聪明,所以只能学内功和防身术,不能教出拳打人的武功。尽管如此,但在弄堂里还是小有名气,一些特别喜欢闹事的男孩,见我恶狠狠的模样,都不敢动作。当父亲走到拐弯处,突然飞来一只烂蕃茄,打在他背上,他一振,没有回头找。可我找到了,是一个女的。她一看我的脸色,别过脑袋就逃。我发了疯般在后面追。所有比我大的人,高的人,都不敢拦我,我相信我当时的模样一定能吃人。她长得比我矮,但跑得速度不比我慢。但她也很快明白,今天她肯定逃不了。她很聪明,逃到一群她的邻居大人面前时,她突然站住,转过身对着我。我冲到她面前,全然不顾四周大人众目睽睽,猛然一拳,打在她的胸脯上。谁知道,她那时已经发育了。

​她捂住胸脯,脸发白。

​她一双眼睛扑通扑通直朝我眨。

​她呼吸紧促,胸脯起伏急剧。

​所有的大人都十分惊讶,我那张小孩脸的人竟然打人家姑娘的胸脯。在那个红色海洋的年代,几乎如晴天劈雷。有的人不注意碰了一下女孩的胸部,只要这女孩叫,那人就会因此「猥亵少女」而被判死刑。我原本想再出拳,揍她的脸。可是,我呆在原地不动了,人如触了电一般。

​我同学说,你闯大祸了!她叫黄玲玲,上海青少年体育学校的,是《上体司》的红卫兵头头。只要她一去学校,准能调来一卡车的红卫兵。《上体司》全称是《上海体育系统红卫兵司令部》,在那时的上海,专抓流氓出名。你知道吗,对面弄堂的小阿鸽,

不晓得瞧了一眼黄玲玲的胸部,在上一礼拜六夜,被刮「台风」刮进去,要不是他妈是造纸公司造反派,弄不好要遣送新疆。不过放出来时,已经断了一根肋骨。而你这个动作,哼,比流氓还厉害一百倍,一千倍!再讲,你爸可是「黑六类」!

​但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黄玲玲绝对不会叫红卫兵来的。

​果然,什么事也没发生。不过我父亲从此后,再也没有人敢在弄堂内欺侮他了。

而我则记住了一个名字:黄玲玲。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碰到女人那敏感的部位。后来我去上山下乡,学校敲锣打鼓到我家给我送喜报,四周的邻居都来看热闹,我看到一个姑娘的脑袋一晃,是她!那时我已经知道,她是上海少年体育学校的尖子,曾经破过一项全国少年游泳的纪录;因是文化大革命,出身红五类,当了学校的红卫兵头头。

​现在我越看她,越觉得她像黄玲玲。

​她穿一件低胸半透明睡衣,露出白白的圆圆的胸脯。我永远不会忘记这胸脯,这曾经给我带来多少少男的幻觉和遐想。我的怪癖我的变态,多半来自这胸脯。如今,她马上要赤裸裸地呈现在我面前。她一定不认识我了,她盯着我,那眼神是那么地陌生和不在乎。

​我开始莫名其妙地紧张,连呼吸也急促起来。我拿出烟来抽,拿烟的手有点不听使唤。

​林小东说:「你不像北京人。」

​「会吗?」她反问。

​「你说话根本不带北京腔,北京人说话卷舌的,你是南方人。」林小东说。

​她笑了,「不要瞎猜,你们做吗?」

​林小东瞧我,她也瞧我,仿佛都在逼我。我稀里糊涂地点点头。

​她兴奋了,问我:「你先做?」

​林小东在旁插上:「好,他先做。」

​「你跟我来,」她拉着我的手走进里屋。

​灯光很暗,我的眼睛很不适应。

​房内一张特大的双人床,两只床头柜;床的对面是一台梳妆台,一块镜子对着床。

​「你冲了凉吗?」她问。

​我点点头,心还在膨膨直跳。

​她在脱睡衣,当着我的面,我紧张极了。仿佛间,我又回到那豆蔻年代,情窦初开。我极想看到她裸露的身子,却又不敢抬起眼,只顾着抽烟。

​「你怎么不脱衣服?」她毫无表情地问。

​我一震,心嘎然一下顿住似的,眼珠子像抽了筋,耳朵嗡嗡直响:

​她的胸脯!

​雪白的一片,白得刺眼!我狠狠眨眼;我抖动脑袋;我伸直脖子;我---------

​近二十年的梦魇,近二十年的压抑,近二十年的愤慨,二十近年的企盼;那一种

感觉,那一种折磨。全然间,喷发了,亮底了!

​我的胃一阵痉挛。

​「黄玲玲!」我用上海话脱口喊出。

​她吓得一跳,忙转回身,用背对着我。

​我胃一收缩,一股热流直冲喉口,喷出口腔鼻腔。

​她冲进了浴室。

她一双眼珠盯紧一个方向,这方向虚空,是沙发上一个位子,这位子曾经坐过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我。

​她头皮发麻,呼吸紧促,血液似凝固,因为听到一个可怕的名字。

​──我想她一定在后悔。

​可能是她的家急需钱,不,是她儿子急用钱;走投无路的她,选择这条路。

​她还紧盯著这个坐位。

​──记忆里根本没有这个男人的印象,是我,没有我这个人的印象。

​我也紧盯著一个方向:天花板。

​黑暗中晃动著她一张脸,那是她藏在大人身背后的一张脸。可我有她的印象,太深太深。

​她拉断了电话插头,她不想听任何电话。

​但是林小东在敲她的门。

​林小东不知什么时候走出住处,我全然不知。我清楚记得他,从按摩院出来,他

一脸的落寂和怨恨,像死了娘。他也用一种目光盯著一个方向,这个方向一直在变,因为我一直不停地在走,脑子里却是反复地诅咒著一个名字。

​一声黄玲玲。她跌进了一个深渊。

​她最怕的事情发生了。让人认出身份,认出美人胎曾是游泳健将。人人都羡慕的出国,出国却去做「妓」!如果让上海那些数不清的追求过她的男人知道,令他们日夜遐想的美得惊目的她的胴体竟让外国的无赖肆无忌惮地蹂躏,她还能做人吗?

​林小东买了一包烟,他不会抽烟,却拼命地抽。他坐在街的对面,死死盯著她家窗口闪烁著的灯光。又苦又涩的烟烧到他嘴唇,他决定半夜敲她的门。

​他说她说自己是北京人,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是谁,为什么你要叫出她的名字。

你是逼她去死!林小东从来没有这样恶狠狠地对我说话。

​他不让她去死。

​他要救她。

​他回到家将近凌晨,他慢慢告诉我一个关于她的故事。​

​她有一个男朋友,她男朋友让她选择这条路。

​她跟他私奔,奔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国度。

​她男朋友结过婚,有一个儿子;但他是歌唱家,上海歌剧院职业歌唱家;与他认识因为他的歌声有无尽的男子磁性。他爱她的腿,她的腰,她的纤手,她的脚弯,她的圆乳,她的翘臀,她的鹅脸蛋,她的尖发顶。

​「可惜,美国花花公子杂志没有亚洲版;否则你一定是第一人选,」她男朋友说。

​她男朋友白天在悉尼大学修音乐硕士专业,晚上到一家西人餐馆打工当侍从。一天只睡三个小时;压力太大患上心脏病。医生劝诫需要马上手术。因他的学生保险只能在公立医院就医,而公立医院须排队一年以上才能手术。她说现在该轮到她牺牲的时候,因为他为她牺牲的太多,包括抛离他的妻子儿子,家庭事业。她告诉他她找到一份工,收入不错。

​疯狂的女人,我认识的黄玲玲是一个丫头片子,浑身散发姑娘张狂;张狂总想出位,匪夷所思,她这是做「妓」,她这是卖身子,出卖灵魂!那么多的职业,她偏偏选择最让人难于启齿的职业。她作践自己,我有权利认出她,这是给她的警钟!

​「博斯,别太自私,这是在澳洲,大环境全变了,我们需要变通,你不知道她的感受;谁愿意作践自己!起码做妓也有她的尊严,你不给人家保留面子,至少也用不著点穿!」林小东变成了另一个人,我认识的他是笑咪咪的老好人,现在他鄙视我的目光,

尽是想与我打架。

​「她从没结过婚?」我问。

​「问不出口,你是聪明人,猜也猜出。」林小东说。

​「猜不出,也不想猜,非常简单。」

​她男朋友明天一早就做手术,据说主刀的是一位华裔医生,有澳洲心脏专科第一刀的称号。她说那是他的福气。她明天将去医院,再也不回来了。

​「你半夜去找她干吗?」我问。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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