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件“蠢事”,也是我的“无知”造成的,差点要了老姜的老命,现在想想我还后怕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昨晚我们已经做好饭了,我们家晚上一般在五点左右吃晚饭。
我刚要去厨房端饭,老姜的电话响了,他在北卧室,我在客厅,我没听清是谁打来的电话?但听他问:“哪个饭店?在什么位置呀?”
看来,是有人请他吃饭,他能这么痛快的答应去赴宴,我还是感到很意外的。
他拿着手机出来了,告诉我:“你自己吃饭吧,小郭打的电话,说国峰、谢哥都在呢,我总不去也不好啊!”
我告诉他:“你别喝酒啊!”
他说:“我不喝。”
我想,有国峰在,他们这顿饭会磨叽很长时间的,不到八点是不会散场的。
而让我没想到的是,时间刚到七点,他回来了。
我一看他的状态,就知道他喝酒了,脸通红不说,看那样子,好像还很难受。
我说:“你不是说了不喝酒吗?怎么还喝了呢?你们这么快就散席了?”
他坐到沙发上,我给他倒了杯水,又拿了一个脸盆放在沙发边上,我怕他吐。
他说:“他们还喝呢,我有点难受,就先回来了。”
我问:“你咋回来的?”他说:“小郭送我到楼下,我打车回家的。”
他躺在沙发上,又拿手机给小郭打电话,告诉他:“我到家了,你跟国峰和谢哥解释一下,我真的是难受了,不过,躺下就好多了。我的墨镜好像在桌子上,你帮我收起来,等哪天我去你家里取。”
他也没看电视,就躺在沙发眯着,喝完一杯水,我又给他倒了一杯。
我问他喝了多少酒?他说喝了一杯多的白酒,一杯就是二两半。
我说他:“你不是答应我不喝酒的吗?”
他说:“谢哥一般情况下就喝一瓶啤酒,今天他都喝一瓶多了,我咋好意思不喝呢?”
这就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主。
我突然想到,下午我洗头时,热水器里的水40多度呢,我和他说:“热水器里有热水,你泡泡脚是不是会舒服一些?”
他这次是真听话,真的就放了半盆热水去泡脚了,几分钟后,他就把脚从盆里拿出来擦干,然后又躺在沙发上了。
我看他洗脚水没倒,我就把洗脚水倒了。
我问他:“你咋就泡这么短的时间呢?”
他说:“刚才我坐着又有点难受了。”说完,他就去卧室床上躺着了。
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坏了,好像喝完酒后不能马上泡脚?我怎么忘了呢?”
我赶紧百度了一下,妈呀,真是喝酒后不能马上泡脚的,要等两个小时后才可以的。
我赶紧进到卧室,看看他的状态,他已经睡着了,我心里很害怕,时不时的用手摸摸他。
还好,到了十一点他醒了,去客厅看电视去了,可我,一直到凌晨一点了才睡着。
我百度后的结果,就只能烂在我肚子里了。我若告诉他,他一定会认为我是故意的,“谋害”亲夫的罪名就真的成立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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