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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挣不上饭吃,得卖肉!

若是挣不上饭吃,得卖肉!

作者: 本行是翻译 | 来源:发表于2019-03-10 12:33 被阅读239次

    “若是真挣不上饭吃,女人就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

    上面这句话出自老舍的《月牙儿》,末了的那三个字“得卖肉”乍一看有点触目惊心。1986年,这部小说被搬上了大银幕,主演宋丹丹和斯琴高娃。那时候的宋丹丹还不到25岁,像一颗嫩芽,在影片中扮演学生也毫无违和感。

    我就是冲着宋丹丹才看的这部电影,不得不承认青春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25岁似乎对女人的容貌而言是个分界岭,在此之前,总还透着一点淡淡的孩子气和少女的娇羞,就连现在大大咧咧、口无遮拦的宋丹丹也不例外。

    若是挣不上饭吃,得卖肉!

    在这部电影里她演的是个旧社会的暗娼。平时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大多是青楼艺妓,相比之下娼妓的档次要低得多,蜷缩在见不得光的角落,染了一身病,苟延残喘。

    卖肉是为了挣饭吃,吃饭是为了延长生命,但这样豁出命去的挣法却又适得其反,看着自己死,等着自己死,在“我”看来最好的情形不过是“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头发与抽皱的黑皮”。

    作为新时代的女性,起初很难理解为什么“我”会被逼良为娼。但是如果你愿意细心地读一下小说,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出生贫寒,父亲早亡,母亲改嫁,孤苦无依,最主要的是,那个时代的女人除了嫁人没有其它出路。

    “我”不是没有想过自食其力,但是家贫又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呢?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饭,还能想到其它法子吗?半途还遇到了渣男,为“我”编织了一个美梦。梦醒时才发现对方早已有家室,“我”得到的不过是几顿饭和两件衣服。出于良心和正直,“我”毅然决定离开,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

    那个渣男的太太跑来感谢“我”,虽然她老公又去找别的女人了,彻底从人间蒸发。她羡慕“我”比她强,至少还有自由,而她只能在家伺候公婆,挨日子。“我”心想,是啊,她有饭吃但没自由,我有自由但没饭吃。

    由此可见旧时代的女性至好就是有个归宿,换言之有饭吃,为了有饭吃就该谢天谢地,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饭票牢牢捏在手中,憋屈和活命相比算不得什么;至于自由则是堕落的代名词,社会上没有适合女人的工种,除了卖笑、卖肉,想体面地活着只有嫁人。

    但是从“我”的妈妈身上可以看出来嫁人风险也不小。男人万一病了,死了,女人又成了孤魂野鬼,拖儿带女的更加处境艰难。只能靠改嫁,“我”的妈妈改嫁了一次,好不容易过上几天好日子,男人跑了,于是走投无路沦为暗娼,眼看姿容老去,忙不迭地又把自己卖给另一个男人,只为了有口饭吃,没想对方吝于赏饭,同她好了一阵子扔下她悄悄跑了。

    “我”一开始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自甘下贱,直到若干年后“我”当上了暗娼,才知道确实没有活路。破败的屋舍,一张炕,形形色色的男人,嘴擦得像个红血瓢,这差不多就能勾勒出“我”的全部生活。窗外是北京城清冷的空气,还有那弯“我”很久都不曾抬头看的月牙儿。

    若是挣不上饭吃,得卖肉!

    对旧时代女子而言,没有最坏只有更坏。嫁给一个穷人,日子过得虽然清苦但也比死了男人的好;嫁给一个拈花惹草的富家公子,虽然遭到嫌弃,独守空房,但也总比被扫地出门好得多;找一个姘夫,没有身份地位,但卖给一个人总比卖给许多人来得强;做了娼妓,虽然尊严和身体都遭到了践踏,但有饭吃总比没饭吃好。当一个人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就只能一再退让,这其中的悲哀和苦楚是不言而喻的。

    如今女性的地位相比从前简直是天壤之别,嫁人不再是我们唯一的职业和出路,我们终于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不再任人摆布,摇尾乞怜,这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权利可千万不能再拱手相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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