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的利用是由国家调配,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任何单位及任何个人以任何名誉侵占乱用基本农田,最近媒体收到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龙潭镇云盘村村民们的求助,反映镇政府及村委在没有提前告知及公告的情况下,侵占村民们基本农田的事,并恳请新闻媒体给于关注!情况如下:
我们是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龙潭镇云盘村12组农民,2020年3月27日,龙潭镇干部和溆浦县政府干部在没有通知我组任何村民的情况下,就安排工作人员在龙潭镇羊角坪的基本农田地里划线丈量田地。有过路人问我们那里丈量土地是做什么用的,我们才急忙跑到田地里,发现我们的基本农田正在被标线并丈量。于是我们就问测量人员,其中一位中年溆浦人用方言说:镇政府要征用你们的地,我们问现场工作人员:你们有征地文件通告吗? 这样莫名其妙的跑到我们田里丈量,这种做法不对吧,即不通知我们,也没有张贴任何拟征地公告,就对农民的基本农田进行征用?当时工作人员没有人回答我们,也拿不出相关征地文件。测量完后进行划线标识好后离开了农田。
到了3月30日我们的队长从镇政府里面拍照“拟征地公告”,拟征地公告里告诉我们是按照湘政发(2018)5号文件和怀政发(2018)6号文件进行补偿,当时我们都不同意这个补偿标准,有村干部说不服的可以去县里告。然后村干部就每天晚上到各个被征地农民家里软硬溓施,索要户主的身份证和存折给其拍照并且要户主签字,一个晚上不行,第二个晚上又来,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为止。我们尚有5家不同意并没有签字,对他们的威逼利诱我们坚持不同意不签字,只是告诉村干部“只要你们依照2020年的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征地,我们才签字。根据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的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基本农田的征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调整和篡改基本农田的土地性质。详见附图为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和队上开具的基本农田证明。


第二天(2020年3月28日)村镇干部用口头通知有祖坟的要迁坟(补多少钱一棕坟我们不清楚,因我们没有祖坟在此范围内),很多人是冒着雨迁坟墓的,若是不迁到时直接挖了。直到2020年3月30日,当地镇政府里面张贴了一张溆浦县自然资源局盖了章的“拟征地告知书",日期是2020年3月30日。这还是我们12组队长拍照后发到我们“云盘十二对幸福群”里,我们农民才知道的。我们农民看了“拟征地告知书"后,对公告里写的按湘政发[2018]5号和怀政发[2018]6号文件进行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提出异议,主要是我们的田地都是基本农田,如果没有经过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可征收的。同时,发出的按湘政发[2018]5号和怀政发[2018]6号文件进行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没有明细标准。详见附图D1为“拟征地告知书" 和附图。就在我们龙潭镇龙泉村(同镇不同村)的基本农田2018年被征收每平方米补偿800元,一亩补偿为53.28万元,同时返还被征地面积30%作为门面。详见附图E为征地补偿协议。另外,在龙潭镇征地修建“仁康医院“ 时,补偿标准为1200元/㎡以上。然而,在征收我们龙潭镇云盘村的基本农田时,2020年3月30日贴出的“拟征地告知书" 上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细,而是村镇干部用口头说每亩只补偿62400元,即每平方90元。同时没有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及村民住宅补助费。2020年4月22日在镇政府贴出内容与3月30日同样的一份”溆浦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作为2020年的征地,为什么不按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补偿被征地农民?《新土地管理法》里面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里面指出,如果被征地农民多数人不同意补偿标准的,政府部门应该与被征地农民协商并且以被征地区域内的片区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做到同地同权同价。村干部严重的违背了《新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基于这3点,我们对征地补偿标准提出异议,并要求申请召开听证会协商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并明确文件化,我们农民有填写听证申请书签字按手印的记录并交给12队的队长,由其呈交给政府部门。详见附图F为”听证申请书“。直到2020年4月24日晚上6点12组队长通知晚上7点在云盘村部召开听证告知会,当天晚上7点多钟在云盘村部二楼由镇政府韩林海和云盘村干部谌鸿立、谌鸿卫、吴传踪主持召开了听证告知会,会上11、12、13队三个队的村民全部表态不同意按湘政发[2018]5号和怀政发[2018]6号文件进行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进行征地,要求按照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会上大家全部举手表决要求召开听证会,有视频为证。就在所有征地农民不同意征地补偿的情况下,2020年5月19日由溆浦县龙潭镇云盘村村民委员会、溆浦县龙潭镇自然资源所和溆浦县龙潭镇人民政府盖章公布了他们自行到我们农民基本农田田里测量的亩数算出征地补偿和附着物补偿并强行要求农民接受。有些村镇干部口头说这些测量亩数和地上附着物无需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以他们测量和评估的数据为准。这些测量和附着物清点数都没有经过我们征地农民确认签字的。目前各户都有很多的亩数不对基本农田卡或土地确权书,地里的几眼池塘没算补偿,地里的附着物及树木没有清点核对清楚没做补偿,甚至地里有房屋的,也没给农民测量并做补偿,分明是在愚弄农民。很多农民则只有这1-3亩多地,一家都有4-6口人,被这样低价补偿而没有具体明确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怎样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呢?难道又要把这些被征地农民逼成贫困户,给国家和政府增添麻烦,未来又来扶贫这些被征地的农民吗?这严重违背了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和第八十四条。这完全是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详见附图G1 & G2为“溆浦县20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第三中学扩建)征收土地”三项“补偿费,详见附件H1 & H2为测量亩数和附着物不给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
看到这么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及未有任何实际明细的安置补偿及社会保障补偿,经过几个队的队长及征地农民强烈要求,直到7月16日傍晚镇政府张求铁和韩林海发给我们一份“听证通知书“,告知我们将于7月24日上午10点在镇礼堂召开听证会。结果到了7月24日,3个队的农民大部分都去参加了会议,结果县及镇政府官员又把开会时间推到11点才开始,会上尹镇长宣布不准拍照和录音,我们便只有小心的录音了而少量的拍了几张开会照片。会上大家都在发表意见,表示不同意拟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有录音为证。同时征地农民在这次听证会上递交了这次听证会异议不同意的意见报告并按手印为证,部分农民针对政府安排测量被征地的亩数及地上附着物没有评估到而没补偿的意见报告在会上提交给听证会主持人员或主持干部。后来县、镇政府干部针对被征地农民提出不同意意见报告就没有给出任何回复和没做出任何处理。这明显的显示村、镇和部分县政府干部想进行强征农民土地的信号。详见附图I为”听证通知书“,附件J为听证会会场及附图K1,K2, K3,K4为听证会异议不同意的意见报告, 征地农民反馈测量亩数及地上附着物没有评估到而没补偿的意见报告。这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和第八十四条。
附图1


2020年8月17日,溆浦三中校领导在未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下,也未经任何被征地农民同意擅自在拟征地上安装监控摄像头,当时我们12队和13队的队长都极力反对,却还是安装了,这是完全违法的。这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和第八十四条。详见附图L为正在违法装监控的图片,我们有视频为证。
2020年9月14日外地施工队人员在被征地农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开始丈量基本农田田地的高低差,2020年9月17日在被征地农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开始打桩(测试地层下面高度的那种打桩)。我们有违法打桩的视频,村镇干部有时还派了一些协警来维持违法打桩及强挖,是不是的同被征地农民详见附图M1、M2为强行打桩及强挖图片。但在强行打桩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到自己田里吆喝不同意征地是违法打桩操作,他们这些外地施工队人员就停下来,待农民回家,又在强行违法打桩。这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和第八十四条。
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在隐瞒将龙潭镇云盘村的基本农田篡改成一般耕地事实的情况下,向省政府申报征收龙潭镇云盘村的基本农田为一般耕地。2020年9月21日,湖南省政府在被申请方欺上瞒下和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审批回给溆浦县自然资源局。详见附图N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虽然有审批单,表示可以征地,我们农民配合,但是补偿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进行补偿。溆浦县自然资源局违背了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和第八十四条。我们龙潭镇云盘村羊角坪的田自古以来就是基本农田。我们农民有基本农田保护卡和3个队出具的基本农田证明为证如上面所提供的附图A、附图B和附图C。基本农田的变更或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
在我们被征地农民不同意和没有确认签字的情况下,2020年10月8日村干部竟然带着不明身份的施工人员用挖机强行挖了农民种了农作物的田地。当被征地农民赶到农田时,并吆喝没谈好不同意挖,这些不明身份施工人员开挖机跑走了,这严重破坏了农民的农作物财产。现已要求村干部赔偿。还强行挖农民还在生长农作物的田。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和第八十四条。同时,当地镇政府发出10月20日前必须将所有被征地的农民田里的附着物进行完全清理,他们准备动工。目前我们基本农田的亩数,附着物,征地补偿,社会保障补偿及安置补偿都没确认签字和谈好。这次很多农民被征地后,就成了永久失地农民,各家有4-6口人,这样极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补偿,违背了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无法保证我们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在云盘村部5月19日公布的补偿清册中,仅仅只有三项补偿(即土地补偿、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还欠三项补偿没有(即:安置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和被征地农民村民住宅补助费)。只看到电视上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要脱贫攻坚,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如此这般的强征土地,被征地农民只会慢慢变成贫困户,如果是你,你愿意吗?
就在我们还没同意征地情况下,2020年10月30日,头戴“北山建设”安全帽的违法施工人员在早上7:00左右对我们没有同意签字征地的农民基本农田进行强挖界线,同时对部分土地强行挖掘,详见附图O5,O6和附图O7为违法施工人员强征基本农田图片,这是什么行为?村镇干部在搞什么名堂?习主席在10月份到湖南长沙巡视时,一再强调不可用城市建设的名义大量征用耕地,何况现在强征的为基本农田?这分明是欺上瞒下,希望怀化市政府和湖南省政府管管致农民利益不顾的违规干部,同时依法合理的给于农民6种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
针对部分村镇干部及部分县干部违规强征的事件,早在2020年8月31日在《湘问.投诉直通快车》的网站ttps://ts.voc.com.cn/question/view/2060603.html和 2020年9月6日在《红网 》https://wz.rednet.cn/#/msgDetails?id=394570里就一直反馈给各级政府(详见附图P和详见附图Q),就是得不到真真的解决。通过网站反馈给各级政府,由市政府转给县政府,然后县政府再转给镇政府来处理回复。这个基本农田篡改成一般耕地,然后来征收是县自然资源局的问题,难道溆浦县龙潭镇可以来了解事情真相和处理它吗?那是本末倒置,在忽悠被征地农民。到2020年10月30日为止,这个更改基本农田问题及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补偿及社会保障补偿都没得到解决。然而龙潭镇政府随意在网上回复后就算结案。这是真心在为人民和农民服务吗?同时,这样拖着我们农民无法种植,也不讨论解决,时不时的村镇干部安排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带领挖机进行强征性的挖地,被我们发现又会停止。是不是里面另有隐情,请市政府和省政府安排专案组给我们农民调查解决此长达6个月的违法征地问题。我们农民一向支持政府的建设活动,但对于我们农民来说就是按照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第四十九进行补偿。保证我们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我们相信政府会帮我们农民解决处理我们云盘村民这个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地,我们做别的也不会,我们怎么办?真没想到这当了一辈子农民也会失业!
反映人: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龙谭镇云盘村十二组全体村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