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的心理显示,法律和制度对于群体的冲动本性几乎不产生作用,群体没有能力具备任何意见,除了那些被暗示的意见以外。从纯理论的平等衍生出来的规则,无法引领他们。只有那些在他们的灵魂中产生的印象,才可以诱导他们。
比方说,如果一名法律制定者想设立新的税种,他必须选择理论上讲起来最公正的税种吗?完全不是。对于群体来说,最不公正的税,在实际运用上,可以是最好的,只要它是最不引人注目的,或者是看上去最轻的。
所以,一种间接税,即便是数目惊人的,总是可以被群体接受。由于是每天从日常消费品上预先收取的,每件只收取极微小的数目,就不会改变他们的习惯,不会让他们觉得怎么样。如果换之以按照薪水或者收入的比例收取的税,而且一次性收取,即便是前面那一种税的十分之一,也会导致全体的抗议。
事实上,每天日常消费品的几分几厘是看不见的,而一次性的数目相对会比较大,会令人震惊。只有在每天拿出一分一厘的情况下,才可以不为人所察觉;但是,这样的一种节省手段,意味着需要有一种远见,而群体是根本做不到有此远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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