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搬家,忘记日更,还好有复活卡。
昨日之前,我从未真正参与过搬家,连结婚后搬家,刚好赶上我出差,所有东西中书是最多、最沉重,先生一趟又一趟用小电瓶车搬过去他家,后脑勺下被晒得泾渭分明。
今年,我们准备从婆家搬出来单独住。
之前,先生已经把新房的装修、卫生全部搞定,床、书架、冰箱这类大家具也都搬进去了。
昨日,他单位临时有事,交代我买一些日用品放进新房,像牙膏牙刷、脸盆脸帕、锅铲勺子……别看每一样都小巧精致,颜值要高,性价比要好,我拿着列好的清单,在超市里面转了一个小时才装满小车,几百块钱的东西能装个好几大袋。
超市距离新家就几百米,打车不划算,走路有点远。我一个人从超市提出来,室外温度骤升,仿佛有九个太阳照射向我,脸上爬满汗水,顺着脸颊和头发丝滴到衣襟,手上勒了很深的红印,10个手指肿得像香肠,高跟鞋还崴了脚,回到家冰箱还没有用,热水一时半会儿凉不了,又懒得下楼买冰水,忍到嗓子冒烟,再认真归置好每一个物品。
就这一件小事,就这一小段路,我走得异常艰难。
做家务,就是做行政、做后勤,看似不出成绩,不创造价值,但却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心思,整洁温馨的房间、丢三落四的房间,立竿见影。“全职太太真不是一般人做得来”,与之相比,上班写文,简直就是在度假。
所有的“全职太太”都值得尊重,但我更愿意工作,并且永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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