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这简单的三句话,道出了一种人生的境界。
第一句中的“习”字,历来有两种解释,教科书上的解释是“复习”,教科书之外的解释是“实习”。我更偏向于后者。我觉得这两种解释的争论里就包含着思维的乐趣。不是吗?如果思想,文学,艺术也都工业化的只有一个唯一标准,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然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已经离开我们太久了。这是一个只有主旋律的伟大的时代。虽然一切向好,毕竟还是缺少了点乐趣。
对于个人的乐趣,那更多是来自于兴趣。我的兴趣不太多:看书——其实现在主要是看手机。玩手机算不算一种兴趣呢?这应该不能算了,因为人人都在看手机,这是生活方式了。写字,我原来就喜欢毛笔字的,字帖,笔墨纸砚都买齐了,可是直到现在才真的开始学习,每天晚上写几篇字,感觉很舒服。听音乐,当然多是流行歌曲,纯音乐偶尔涉猎。我这三种兴趣都是宅在家里干的,可我现在却是在千里之外的异乡打工,所谓人生如寄客如家,虽然如此我还能继续我的兴趣,工作之余就能享受我这些兴趣给我带来的乐趣,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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