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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CAR-91部通航公司主运行基地问题的思考

关于CCAR-91部通航公司主运行基地问题的思考

作者: 通航陈燕 | 来源:发表于2018-05-22 20:58 被阅读0次

      2011年从法院辞职后,我机缘巧合的进入了山东一家筹建中的91部通用航空公司,筹建过程中的复杂已成为历史,但从那时开始,我便亲身经历了许许多多关于通用航空公司运行的不易、规章不切实际的要求等。7年后的今天,关于通航运行管理的一系列新的好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大家都在呼唤通航的春天来了!我也从山东一家实力比较雄厚的通航公司辞职,专职干起来了通航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在担任多家通航公司法律顾问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五花八门,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每个民航管理局和属地监管局对筹建企业的人员资质、递交的经营许可材料和运行合格审定材料也有小的区别。很多都通过沟通解释、一起查阅规章得以解决。但现在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很有必要拿出来跟大家探讨一下,那就是通用航空公司主运行基地的问题。

      许许多多的通航公司为了找一个主运行基地,到处找领导,找具有通航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场,找机场管理方,就为了签一个名义上的机场使用合同和飞行保障服务协议,作为通航公司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提交材料。公司拿到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以后,很多都是自己再找一个距离公司办公场所比较近的机场实施飞行训练活动;对于那些没有私商照培训或者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业务的公司,他们大都是哪里有活飞机就去哪里,很少在主运行基地停放飞机,甚至有的通航公司为了节约费用,在公司行政办公地附近自己建一个简易机库,用于公司航空器的存放。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运行基地才是通航公司自己真正的基地,至于那些写在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上的通航机场甚至民用运输机场主运行基地,对大多数小规模通航公司来说,只是一种负担。以前通航公司比较少,机场入驻公司也少,现在机场开始忙了,收取的费用也逐年上涨。现在,据我了解的数据,湖南、山东、陕西的通航公司租用民用运输机场或其他公司的通航机场,仅机场资质使用费和机库费用一年至少需要10万,还不包括飞行起降费用。对于大公司来说,一年10万不算什么,但对于本来盈利就少,或只是租用机库偶尔停放飞机的小通航公司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对那些自己有跑道有基地的公司来说,更是不必要的支出;更主要的是,我现在担任法律顾问的几家通航公司,都有自己的飞行基地,他们建有600米以上甚至更长的跑道,即便目前办理通用机场使用许可证手续已经简化不少,但通航机场的办理流程还是让人望而却步。对于轻型运动类航空器和直升机来说,主运行基地其实有个简易的跑道,再配上机库和一些基本设施,就足够了。

关于CCAR-91部通航公司主运行基地问题的思考

      由此,我想到了民航局在“关于明确《通用通用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中规定:为降低行业准入要求,规章修订过程中经征求民用机场管理部门意见,确认企业具有“满足航空器运行要求的起降场地”可视为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关于起降场地的“技术说明文件”原则上应由民用机场管理部门予以审核。

同时,在局发明电(2017)2608号民航明传电报《关于空中游览野外起降场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基地机场以及CCAR-91部主运行基地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写道:

二、关于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中的基地机场(飞行场地)问题。

关于“是否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条件中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明确为取得使用许可证的A类或B类通用机场”,《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第八款所称,“基地机场”应为取得使用许可证的运输机场及A类或B类通用机场,“起降场地”指满足相应航空器运行要求的非机场性质的运行场地,不纳入民用机场管理。

三、关于CCAR-91部运行合格证中主运行基地

关于“91.709条(a)款(2)项中所称主运行基地是否应当满足相应的飞行场地技术标准要求,那个部门来认可”,CCAR-91部第709调条中的“主运营基地”是指取得各类使用许可证且满足所使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民用机场或满足所使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起降场地,其技术符合性由飞行标准部门认定。

通知和明传电报里都明确指出了91部通航公司的主运行基地可以是满足航空器运行要求的起降场地,并未规定通航公司筹建和运行只能使用具有机场使用许可证的机场。虽然,通知里规定由机场管理部门认定,而明传电报规定由飞标部门认定。这个问题依笔者观点,可以由飞标部门直接认定即可,以免在审定阶段又增加机场处的审定环节。

      笔者认为,如果对通航公司的主运行基地的适用按局方已公布文件大力推广:满足运行航空器起降标准的场地即可作为通航公司主运行基地,那通航公司不但能节约大量成本,还可以更加便利的飞起来,这对于我国通航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毕竟哪个通航公司不需要一个自己的窝?谨以此文,献给我们翱翔蓝天的梦想!希望得到各地监管局、地区管理局的重视,并大力推行!

      所幸,就在我发稿的今日,得知湖南监管局正在推行上文中提到的通航公司主运行基地新政策,欢欣鼓舞之际,不想对此文多做修改,只愿中国的通航人飞的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安全!

关于CCAR-91部通航公司主运行基地问题的思考

                                    陈燕                                                           

                          2018年5月22日于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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